理论教育 法律语言学:第三部分序言与重要问题

法律语言学:第三部分序言与重要问题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考虑语言学分支“语言与法律”领域已经出现的许多重要问题。这部分的章节结构如下:第十三章“法律背景下的权力:法庭”将首先解决权力及其如何在庭审程序中表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考虑“沉默权”以及当代在各文化区域出现的有关这项权利的改变。

法律语言学:第三部分序言与重要问题

法律语言上,法律程序中法律职业者与公众之间所使用的语言通常被称为“语言与法律”。包括与警察的交流、在法庭上接受质询以及其他接受拥有一定司法权限的个人的审问(如避难者所经历的)。这与法律职业者相互之间所使用的语言有明显的区别,后者指语言在法律释明中的作用(本书第四部分“法律语言”将对此做进一步论述)。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考虑语言学分支“语言与法律”领域已经出现的许多重要问题。如律师与被质询的证人互动的方式以及这些方式是如何根据预期要达到的效果或目的而调整的;沉默权以及这项权利改变出现的语义分歧;英格兰和威尔士认为是“弱势的”的证人群体的语言表现,以及对该群体成员使用的语言;证人向警察陈述时出现的“诱供”现象;最后还有,判断个人母语时采取的做法(避难者案件中涉及的重点问题)。关于上述各个问题,不仅有充分的研究,还有鲜活的实例,本书对此也有所涉及。

这部分的章节结构如下:

第十三章“法律背景下的权力:法庭”将首先解决权力及其如何在庭审程序中表现的问题。本章开头先较为全面地介绍了法庭是如何运作以及权力是如何变现的;接下来,从总体上考虑律师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那些影响(甚至可能决定)证人后续回答的问题的本质;最后,简要分析法庭体系认知实质的哲学基础——也就是,外行人不会是“身家清白”地进入法庭,但法律程序预设了法庭语境下包含了所有相关信息。(www.daowen.com)

下一章,第十四章“法律背景下的权力:警察”将对外行人与警察的交流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本章开头也是分析警官与证人(询问人与被询问人)之间的权力动态。所谓的动态是指证人与警察之间的这种交流有哪些典型特征,而这些特征又会对证人产生何种影响,他们是自愿还是被强制接受警察审问。接下来,我们将考虑“沉默权”以及当代在各文化区域出现的有关这项权利的改变。我们还会考虑被询问人或证人充分表达自我的(语言)权利,以及警察收集的证人证词中出现“口头语”的情况,因为不同国家对这一问题均有记录。

在最后一章,第十五章“弱势证人”中,我们将考虑什么是弱势。在判断谁可能会被认为是或谁不会但可能应该是“弱势的”(或“受胁迫的”)时,不同国家是如何适用脆弱性标准的。我们还会详细分析涉及儿童和强奸案受害人的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是关于“同意”的问题。本章最后将考虑避难者需要接受语言测试以确定其母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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