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律语言学:发送人变量的多样性

法律语言学:发送人变量的多样性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些发信人只使用像“you”这样的某个变量的一种形式,其他人使用多种不同的形式。这个实验显示出,绝大多数发信人至少对一个词使用了一种以上的形式,而许多人在很大比例的潜在变量中使用了一种以上的形式。每位作者的变异比例计算为所用变量的数目比上单一形态变量的数目。

法律语言学:发送人变量的多样性

首先要确定的是,在这53个发信人当中,有多少人在他们的短信中对同一变量使用了至少两种形态。可以认为,那些写了较多短信的人比那些写了较少短信的人更有机会使用到更多的变量。在53个参与者中,只有19人没有就同一变量使用一种以上的形态。换句话说,64%的人对同一单词使用了其一种以上的形式,而他们中的一半对10%~50%的(他们的子语料库中的)所有潜在变量使用了多种形式。更明确地说:一个发信人可以使用被发现(在语料库或其它地方)有多种形式的某个词(例如“you”)。有些发信人只使用像“you”这样的某个变量的一种形式(未必是标准形式),其他人使用多种不同的形式。这个实验显示出,绝大多数发信人至少对一个词使用了一种以上的形式,而许多人在很大比例的潜在变量中使用了一种以上的形式。

最年轻的发信人,贡献了72条短信,显示出了最高程度的变异:在61个出现在她所写的短信中的潜在多态词中,32个出现了一种以上的形态。该发信人使用了不少于5种形态的“you”、四种形态的“yes”、三种形态的“tomorrow”以及多种形态的其他词语。一位16岁的男性参与者,贡献了少得多的21条短信,有着87个潜在多态词。其中18个出现了多种形态,包括四种形态的“chicken”[在“chicken pox”(水痘)这个词组中]。这种变异程度也并非只在年轻的发信人中出现。一位较年长的发信人(女性,44岁)使用了三种形态的“and”和四种形态的“have”。一些发信人在同一条短信中就使用过某个多态词的两种形态。例如,一位参与者(女性,62岁)只提供了一条短信,而其中同时包含有“u”和“you”。而另一位发信人(女性,26岁)也只提供了一条短信,她在里面不仅使用了两种形态的“you”(“u”和“ya”),也使用了两种形态的“good”(“good”和“gud”)。该结果以数值形式呈现在表11-1中。每位作者的变异比例计算为所用变量的数目比上单一形态变量的数目(如前所述)。

表11-1 展示53个发信人群组的变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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