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律语言学:无礼言语与言论自由的法律权益

法律语言学:无礼言语与言论自由的法律权益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一个国家的文化观会影响其公民自由表达的具体权利,但是在大多数国家,法律均保护个人的自由表达权。但是,自由言论的权利并不是绝对的。例如,传播“淫秽”“不雅”,种族主义材料或宗教歧视的言语是不享有自由言论的权利的。也就是说,不同社会群体的日常用语对“淫秽”或“不雅”有不同的评估标准。秀解释说,当网页内容非常具有批评性时,如果它没有干扰学校纪律和秩序,那么学生的自由言论权利就应被维护。

法律语言学:无礼言语与言论自由的法律权益

虽然一个国家的文化观会影响其公民自由表达的具体权利,但是在大多数国家,法律均保护个人的自由表达权。但是,自由言论的权利并不是绝对的。大多数国家都会根据固定的条件来限定何种言语活动不受到自由表达权利的保护。例如,传播“淫秽”“不雅”,种族主义材料或宗教歧视的言语是不享有自由言论的权利的。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根据1986和2013年《公共秩序法案》第5条,发送的电子邮件、信息或微博中含有“严重冒犯”的语言或内容的是刑事犯罪,可处以最多6个月的监禁。10

“淫秽”和“不雅”的分类标志是非常灵活的,并且可能很难加以证明。例如,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根据《公共秩序法案》第5节,法律要求将“攻击性”案件中涉及的材料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因此,如果一个完整的文件或话语或采访并没有侵犯性的基调,即使其中的一句或两句话对某个人有侵犯性,也不能起诉。11其他可能的辩护也可能包括电子用户12在表达攻击性材料时的心态。换句话说,有压力和情绪高涨时的诅咒可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持续性的诅咒就有可能有问题了。不过,电子用户的正常网上用语的特征之一便是持续性的诅咒语言。也就是说,不同社会群体的日常用语对“淫秽”或“不雅”有不同的评估标准。

这条最后的警告是在处理学生的案件时需要考虑到的。因为,学生的网页中通常包含极为险要的、粗俗的甚至暴力的内容。在美国,法院一般采用“廷克案”实质性破坏的标准,以确定所讨论的学生是否应该因为其网站内容而受到惩罚。本标准不仅适用于美国法庭,而且允许学校在学生福利成为问题时对他们的话语进行管理。(See Negrón 2008:1222)下文的摘录来自北卡罗来纳州不同高中的“MySpace”群(Soo 2008):

摘录7-1

School“totally sucks”.

学校糟透了。

摘录7-2

“We used to have fuckin back massage days and nap days in her...class.Sometimes we leaned our chairs out of the back door of the trailer and smoke cigs and she wouldn't care.Then she showed up at some fuckin big parties we had and hit the fuckin bong with us.”

“我们曾在她的______课上做背部按摩或打盹。有时我们把椅子斜靠在拖车后门抽烟,她也不在乎。然而她出现在我们一些大型聚会上,和我们一起疯狂。”(www.daowen.com)

摘录7-3

“There's hardly ever any fights,or fights worth seeing,just stupid drama.Like‘I slept with your boyfriend’.”“ok yea so______is the gayest high school ever.”“But you know what teacher SUCKS?______(ugh)I have him tomorrow too.”

“这里几乎没有任何争吵是值得看的,只有一些愚蠢的戏剧。例如‘我和你男朋友睡了’。”“是的,好,______是有史以来最娘的高中。”“但是你知道那个老师最令人讨厌吗?______(呃)我明天也有他的课。”

秀(Soo 2008)解释说,当网页内容非常具有批评性(甚至使用粗鲁和下流的语言)时,如果它没有干扰学校纪律和秩序,那么学生的自由言论权利就应被维护。(See Beussink v.Woodland,R-Ⅳ学区53)然而,在对学生网页的指控中,如果可以证明网页内容对教育工作和学习环境造成干扰,法院应支持学生被学校暂停学生待遇。(See J.S.v.Bethlehem)这个学区曾有一项指控,在这项指控中,当事人与另外一个当事人发生性关系致使另外一个当事人因心理忧虑而请病假。将最终证明“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案件是“Mahaffey v.Aldrich案”。在这个案件中,一个学生创建了一个名为“Satan's web page”的网页,在这个网页上,他列出了他希望能够死掉的人,包括他的同学。然而,在那个网页上,他还附言:“现在,你已经看到了我的网页。请不要杀掉他们,然后把责任推到我头上来,好吗?”法院认为,该页面不构成真正威胁,因为一个明白道理的人不会将其视为严重的意图伤害别人的表达。(Soo,2008)

尽管如此,在很多的例子中,人们对语言的选择会使他们陷入麻烦。例如,李(Leigh)在推特上提到他的朋友艾米莉(Emily):“本周免费,在我去摧毁(destroy)美国之前快速八卦或准备。”“摧毁”(destroy)一词是英国俚语尽情狂欢(“party hard”)的意思,他们两个在抵达洛杉矶机场时都被拘留了。2010年,保罗·钱伯(Paul Chambers)在推特上说,他将“把机场炸到天上去”。在他的航班被取消后,英国的罗宾汉机场持续经历恶劣天气。保罗·钱伯被判有罪,因为他发布了一条被认为是具有“严重冒犯”性和“不雅、淫秽或有威胁”性的信息。(2003年《英国通讯法》)13法院显然不接受所谓的因为他的失意,所以他使用了这样的语言表达的解释,当涉及机场和全民安全问题的时候,司法系统是没有幽默可言的。

除了上文的讨论之外,在网络通信中,与网络欺凌相关的攻击性语言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在一些使用电子邮件和网页发布信息的例子中,当有关人员已经死亡或者将要死亡时,仍然会有人发布所谓的“仇恨邮件”。在死者死后也会仍然继续发类似“我很高兴她死了”这样的邮件或信息,这会让死者的家人和朋友,以及许多旁观者非常伤心。在一个5岁的小孩失踪之后,马修·伍德斯(Matthew Woods)在“Facebook”上面发表了许多侵犯性质的语言,包括表示厌恶甚至有明确的两性型言语。他发表的信息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对,他因此被判刑12个星期。

关于侵犯性语言的例子还有许多。例如,最近在英国:侮辱的言语或行为是被禁止的;把马称作是同性恋“gay”,对狗发出“woof woof”的声音,阐明“同性恋是一种罪”的宗教观点,在公共场所举着写有“基督科学教派是威胁的邪教”的牌子,都会导致当事人在监狱里度过一个晚上。在以上的每一种情况下,受批评的对象都不需要证明他们被冒犯了,警方可以在这个领域单方面地做出判断。在澳大利亚,如果在公共场所或学校附近研究有冒犯性的材料会被认为更加具有侵犯性。在网络用语中,需要知道的附加说明是,如果电子用户可以合适地呈现出他们的交流是秘密的(即使接收者将信息公布于众),那么最初的电子用户也可以被免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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