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很可能是伪造的。一些人甚至认为可以通过无法侦破的方法修改录音。事实上,如果一个专家团队将一些人大量的话语录入语料库并数字化,然后再创建对话,人们将极难发现这是编辑而成的。他们甚至能使这个人遵照他们的意愿“说话”,并且,其被审查人用当代技术发现的可能性并不高。另一方面,已开发出了相关程序,用以帮助中立审查员辨别录音(音频或视频)是否以某种方式被修改过或者它是否是真实的。
录音真实性的问题是相当严重的,因为任何向录音有效性发出的挑战均表明有人有可能篡改证据或伪造信息。这类挑战可能在任何时候出现:正在录音或监控、正在处理录音内容、在法院诉讼期间等。事实上,我们必须系统而彻底地解决这一问题。(Aperman 1982;Hollien 1977)
这一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似乎与所采用的定义和标准有关。(或者是缺少定义和标准,Hollien and Majewski 2009)例如,一些专业人士认为,只要录音完成后未遭“篡改”,它就是有效的,其他人并未鉴定整个录音的真伪。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冒险性。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定的准则以判定录音是或不是真实的,以及何种程序和技术才能使这些疑问得到满意的解答。第一,制定参考准则。为了确保真实性,录音必须捕获在整个目标周期发生的所有事件。录音不可能在交换开始或终止之后,或者在所有对话或事件已经完成之后的某个时刻开始。第二,录音必须显示没有以任何方式中断,没有遗漏,在录音期间或随后的任何时间内没有任何添加。(Hollien 1977,1990)(www.daowen.com)
同样重要的是要记住没有人可以明确录音的细节,除了该录音是完整的还是不完整的,或者它有没有在某些过程被修改过。即使一段录音似乎被改动过,审查员也无从得知(以某种方式)修改录音之人的意图,因为没有办法确定他或她究竟是稀里糊涂地修改了录音还是另有图谋。再者,进行录音的个人或机构的声誉或推定正直对整个过程的细节没有影响。事实上,只有煞费苦心地进行严格而客观的检查才能确保达到上述标准。此外,该过程的后续阶段需要相同的努力以解释每个可疑区域或遇到的事件。实际上,我们经常能发现看起来可疑但不是因改动引起的事件。因此,必须确定这些事件背后的实质性原因,避免将无关痛痒的事件认定为篡改,这与避免遗漏改动同样重要。最后,真实性的研究只应在原始录音和实际使用的设备上进行。违背此原则只会推导出片面且无效的结论。总之,虽然评估分两部分进行,即物理检查和信号分析,但首要要求是通过直接耦合(用于安全和信号分析)开始记录并进行一个或多个数码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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