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的教育,往往只注重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尤其是知识的硬性灌输,学生往往变成一个记忆的“容器”,没有了迁移知识的能力,也就缺乏了学习能力。语文课程标准在总结过去语文教育的得失基础上,在其理念中明确提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总目标也明确说明:(让学生)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语文。可以说,作为语文教育的纲领,语文课程标准第一次提出了语文学习的方式问题。学习方式的提出正是基于看到过去语文教育所存在的弊端、偏向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各种语文考试(尤其是中考、高考)的指挥棒下,我们的语文教育只关注知识点的传授、教材的教学,只关注以及教学参考书中的“标准”答案。于是,死记硬背成了语文教学的“神圣法宝”。
课程标准对学习方式的明确要求,无疑是对过去语文教学方式的一次扬弃,也是第一次站到了学生作为学习和发展主体这一高度,明确提出为其发展构筑良性的驱动机制。如“探究性学习”,作为一种学习方式,它强调学习主体的主动性、主体性、实践性、参与性、问题性和开放性等。它不再让学生被动地学习,被动地把记忆当成学好语文的唯一要径。(www.daowen.com)
探究性学习之外,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同样至关重要。自学能力的培养是语文学习的一项重要任务。学校教育的最终目标不是把学生培养成掌握多少知识的终结性教育产品,而是要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完全自学能力的终身学习者。可见自学能力是终身学习的基础学力,是个体发展的基本动力源泉。
语文教学应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的指导,在教学中有意识地传授自学方法,指出自学重点。把课堂教学与学生自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学生的自学实践贯穿语文教学的始终。让他们逐渐学会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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