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纳税实务:增值税出口退税与免税

纳税实务:增值税出口退税与免税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八节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二是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目前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分为9档:17%、15%、14%、13%、11%、9%、8%、6%、5%。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纳税实务:增值税出口退税与免税

第八节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企业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同世界上其他征收增值税的国家一样,为了鼓励出口,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的优惠政策,而且出口货物根据政策规定,还可以退还以前环节的已纳税款。由于各种货物出口前涉及征免税的情况不同,国家在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基本原则基础上,规定了不同的税务处理办法。

一、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政策

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政策有三个:

一是出口免税并且退税。

二是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

三是出口不免税也不予退税,即征税后出口的政策。

二、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一)出口免税并且退税政策——免销项税,退进项税

1.货物。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2.企业。

(1)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特定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二)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政策

1.企业。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2.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出口免税。

(3)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予退税政策

1.货物。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货物。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麝香、白银、铜和铜基、天然牛黄)。

2.企业。商贸企业,从事出口贸易不免税也不退税。

三、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是出口退税的中心环节。

目前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分为9档:17%、15%、14%、13%、11%、9%、8%、6%、5%。

四、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出口退税的计算有两种方法:第一,“免、抵、退”方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先征后退”方法,主要适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免、抵、退计算方法

“免、抵、退”方法适用于生产企业。“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销项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

计算公式如下: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出口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上期末留抵税额

本期退税标准=出口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比较确定应退税额: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才考虑退税,当期退税金额是“当期应纳税额”和“本期退税标准”二者之中最小的。

注意:出口价是指人民币

【例题2-2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2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www.daowen.com)

【例题2-25】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3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17-60-5=-48(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元。

2.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业务。因进料加工业务的用料是免税的,所以,在计算出口退税时,应把出口产品耗用的免费材料考虑进去。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前面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的出口退税公式进行调整。

计算公式如下: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出口价-免税材料成本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上期末留抵税额

本期退税标准=(出口价-免税材料成本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比较确定应退税额: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才考虑退税,当期退税金额是“当期应纳税额”和“本期退税标准”二者之中最小的。

注意:出口价是指人民币。

【例题2-26】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3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7%-13%)=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3%)-4=8-4=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13(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13-13=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19-13)万元。

【例题2-27】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13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 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要求: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13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解:11月份

①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5.5×80%+5.1+(10+18)×7%=171.96(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③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④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⑤应退税额=75(万元)

⑥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2.12 月份:免税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要求: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13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解:①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300+50)×(1+20%)=420(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20×(17%-15%)=8.4(万元)

③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5%)-8.4=3.6(万元)

④应纳税额=[140.4÷(1+17%)+140.4÷(1+17%)÷600×200]×17%-(0-3.6)-35.96=-5.16(万元)

⑤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20×15%=63(万元)

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00×15%-63=27(万元)

⑦应退税额=5.1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7-5.16=21.84(万元)

(二)先征后退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适用先征后退的方法。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取得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能退税。

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税率计算原辅材料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题2-28】某进出口公司2013年3月份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米2,计税金额40000元,退税税率13%,计算应退税额。

解:2000×20×13%=5200(元)

【例题2-29】某进出口公司2013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10000元(退税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00元(退税税率17%),计算该企业的应退税额。

解:10000×13%+2000×17%=1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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