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职业分类实质是精细的社会劳动分工。现代社会的职业体系是一种人力资源的配置,是社会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种配置建立起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分工体系。职业分类对于国家合理开发、利用和综合管理社会劳动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对于民族的兴旺、国家的昌盛意义重大。
目前,我国的职业有两种分类标准:一种是依据从业人口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统一性进行分类,将职业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细类四层。另一种是主要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性质的同一性分类,即按所属行业分类。下面介绍几种分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职业分为8大类、66中类、413小类、1838细类。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从业人员。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
第七大类:军人。
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职业分为20个行业门类、95个大类、396个中类、913个小类。(www.daowen.com)
20个行业门类分别是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
(3)《国际标准职业分类》(ISCO)将职业分为8大类,83小类、284细类、1506个职业项目。
第一大类:专家、技术人员及有关工作者。
第二大类:政府官员和企业经理。
第三大类:事务性工作者和有关工作者。
第四大类:销售工作者。
第五大类:服务工作者。
第七大类:生产和有关工作者,运输设备操作者和劳动者。
第八大类:不能按职业分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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