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安装工程识图与预算快学一本通:第三节计价表格

安装工程识图与预算快学一本通:第三节计价表格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招标人对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暂列金额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经定义为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暂估价数量和拟用项目应当结合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表予以补充说明。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安装工程识图与预算快学一本通:第三节计价表格

1.编制一般规定

(1)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施工招标发包可采用多种方式,但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招标人必须将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连同招标文件一并发(或售)给投标人。招标人对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

(3)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4)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5)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2.具体规定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措施项目。

1)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

2)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需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因素。由于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计量规范不可能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措施项目逐一列出。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因工程情况不同,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附录中未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措施项目清单作补充。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将措施项目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等,就以项计价,称为总价项目;另一类是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脚手架、降水工程等,就以量计价,更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称为单价项目。

(3)其他项目。

1)其他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①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已经定义为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不管采用何种合同形式,其理想的标准是一份合同的价格就是其最终的竣工结算价格,或者至少两者应尽可能接近。我国规定对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概算管理,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设计概算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刚性指标,即使商业性开发项目也有成本的预先控制问题,否则,无法相对准确地预测投资的收益和科学合理地进行投资控制。但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工程的设计需要根据工程进展不断地进行优化和调整,业主需求可能会随工程建设进展而出现变化,工程建设过程还会存在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消化这些因素必然会影响合同价格的调整,暂列金额正是因这类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而设立的,以便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②暂估价。它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从招标阶段直至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价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无法确定价格。暂估价数量和拟用项目应当结合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表予以补充说明。

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工程设备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

专业工程的暂估价应是综合暂估价,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设计深度往往是不够的,一般需要交由专业设计人设计,出于提高可建造性考虑,按国际惯例,一般由专业承包人负责设计,以发挥其专业技能和专业施工经验的优势。这类专业工程交由专业分包人完成是国际工程的良好实践,目前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也已经比较普遍。公开透明、合理地确定这类暂估价的实际开支金额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施工总承包人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组织招标。

③计日工。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国际上常见的标准合同条款中,大多数都设立了计日工计价机制。计日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④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甲供材料、工程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2)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3)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列出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列出明细表。

4)计日工应列出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暂估数量。

5)总承包服务费应列出服务项目及其内容等。

6)出现的项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本表仅提供了4项内容作为列项参考,不足部分,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4)规费

1)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②住房公积金

③工程排污费

2)出现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列项。

(5)税金。(www.daowen.com)

1)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营业税。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④地方教育附加。

2)出现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3.表格使用

(1)工程计价表宜采用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附录B至附录L计价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2)工程计价表格的设置应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方便使用。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见表5-4。

2)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由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受委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由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①工程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②工程招标和专业工程发包范围。

③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④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表格见表5-4。

2)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外,受委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由造价员编制的应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①工程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②编制依据等。

对工程计价表格的作用作出了规定,特别强调在封面的有关签署和盖章中应遵守和满足有关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这是工程造价文件是否生效的必备条件。

我国在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管理中,对从业人员实行的是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实行的是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发布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印发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

工程造价文件是体现上述规章、规定的主要载体,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应按下列规定办理,方能生效:

(5)招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招标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由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当编制人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是造价员时,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由工程造价咨询人盖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当编制人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是造价员时,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6)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由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或盖章;编制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7)承包人自行编制竣工结算总价,编制人员必须是承包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由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8)发包人自行核对竣工结算时,核对人员必须是在发包人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由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核对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9)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竣工结算时,核对人员必须是在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由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盖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核对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除出现发包人拒绝或不答复承包人竣工结算书的特殊情况,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竣工结算总价封面发承包双方的签字、盖章应当齐全。

(10)工程造价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见表5-4。

2)扉页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应由承担鉴定和负责审核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3)说明应按工程鉴定的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5-4 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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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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