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安装工程资金及费用详解

安装工程资金及费用详解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5)对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其他项目投资,实行中等税负政策,税率为15%。铺底流动资金的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

安装工程资金及费用详解

1.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及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

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实行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费用应适当降低。

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

基本预备费是按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三者之和为计取基础,乘以基本预备费费率进行计算。

基本预备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费率

基本预备费费率的取值应执行国家及部门的有关规定。

(2)涨价预备费。涨价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

涨价预备费的测算方法,一般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综合价格指数,按估算年份价格水平的投资额为基数,采用复利方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式中 PF——涨价预备费;

n——建设期年份数;

It——建设期中第t年的投资计划额,包括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

f——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

2.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为了筹措建设项目资金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建设期间投资贷款利息、企业债券发行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和承诺费、汇兑净损失及调整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为筹措建设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统称为财务费。其中,最主要的是在工程项目建设期投资贷款而产生的利息。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是指建设项目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在建设期应归还的借款利息。建设项目筹建期间的借款利息,按规定可以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或开办费。贷款机构在贷出款项时,一般都是按复利考虑的。作为投资者来说,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项目一般没有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即使按要求还款,其资金也可能是通过再申请借款来支付。当项目建设期长于一年时,为简化计算,可假定借款发生当年均在年中支用,按半年计息,年初欠款按全年计息,这样建设期投资贷款的利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qj——建设期第j年应计利息;

Pj-1——建设期第(j-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与利息累计金额之和;

Aj——建设期第j年贷款金额;

i——年利率。(www.daowen.com)

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实行差别税率,税率分为0%、5%、10%、15%、30%五个档次,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其单位工程分别确定适用的税率。计税依据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其中更新改造项目为建筑工程实际完成的投资额。投资方向调节税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单位工程年度计划投资额预缴。年度终了后,按年度实际投资进行结算,多退少补;项目竣工后按全部实际投资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1)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适用的税率。

1)国家急需发展的项目投资,如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科教、地质、勘探、矿山开采等基础产业和薄弱环节的部门项目投资,适用零税率。

2)对国家鼓励发展但受能源、交通等制约的项目投资,如钢铁、化工石油水泥等部分重要原材料项目,以及一些重要机械、电子、轻工工业和新型建材的项目,实行5%的税率。

3)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对城乡个人修建、购买住宅的投资实行零税率;对单位修建、购买一般性住宅投资,实行5%的低税率;对单位用公款修建、购买高标准独门独院、别墅式住宅投资,实行30%的高税率。

4)对楼堂馆所及国家严格限制发展的项目投资,课以重税,税率为30%。

5)对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其他项目投资,实行中等税负政策,税率为15%。

(2)更新改造项目投资适用的税率。

1)为了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技术进步,对国家急需发展的项目投资予以扶持,适用零税率;对单纯工艺改造和设备更新的项目投资,适用零税率。

2)对不属于上述提到的其他更新改造项目投资,一律适用10%的税率。

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扩大内需,鼓励投资,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其固定资产投资应税项目自200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投资额,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但该税种并未取消。

4.铺底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一般是参照现有同类企业的状况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

(1)分项详细估算法对计算铺底流动资金需要掌握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这两类因素应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计算,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等三项流动资产和应付账款这项流动负债进行估算。

(2)扩大指标估算法。

1)按建设投资的一定比例估算,例如国外化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一般是按建设投资的15%~20%计算。

2)按经营成本的一定比例估算。

3)按年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估算。

4)按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比例估算。

流动资金一般在投产前开始筹措。在投产第一年开始按生产负荷进行安排,其借款部分按全年计算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的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项目计算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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