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规矩,则不能成方圆。没有远大的眼光和良好的计划,则不能建立大事业,争取最后的胜利。本会的宗旨是纯正明确的,健全宏伟的,完全以会员利益第一为立场。就本业面对的现实环境需要,作出对内对外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原则。正如《孙子兵法》里所说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只要各同业厂商齐一心志,和衷共济,以整体的力量,积极依照所订的宗旨原则,按部就班,策划施行,则本业前途的繁荣,是指日可待的。
(一)调解会员与会员间之争端或会员与雇员间之纠纷。
(甲)凡会员与会员间发生争端时,得由理事会召开会议,邀请双方当事关系人列席并协助解决之。
(乙)凡会员与雇员间遇有争议时,当事之会员须立即以书面报告本会,由理事会决议协助调解之,必要时得呈请劳工处调解之。
(丙)如因劳资工潮扩大,发生罢工行为时,理事长须即召开非常理事会议,寻求合法合理之方案,迅速解决之,但须以会员利益第一为立场。
(二)促进及维护本业体各工厂及商号之利益。
(三)调查研究有关本业之切身利害问题。
(四)提倡或维护或反对一切有关本业之法例(不论本港或其他区)或其他措施。
(五)翻译或诠释香港法例及各种规条及海外各地之工商贸易法例,通告本会会员认识参政。
(六)汇集及刊布有关本业之消息及统计。
(七)主持查验或鉴别或鉴定货物之情形或来源或品质并得发给证书证明之。
(八)为会员争取获得原料物品供应之便利。(www.daowen.com)
(九)研究改进本业之生产技术,以适合时代要求。
(十)推广及发展本业制成品之销售并代表会员与世界各地商会及商业机关或公众团体接洽,共同保障或发展业务。
(十一)协助会员解决经济的或产品的或任何业务上的困难问题或寻求法律上之指导。
(十二)保障会员集体利益,订立同业行规。
(十三)创办任何报纸,定期出版刊物、杂志、书籍与及各种印刷品等,以促进本会宗旨之宣传。
(十四)举办同业产品展览会。
(十五)举办福利事业,如设立学校、康乐中心、医疗所等,以及其他一切福利设备。
(十六)促进工场厂所之科学管理,设立生产技术、广告宣传、国际贸易、产品推销等训练班,以储备人才发展业务。
(十七)举办春秋二季会员恳亲会,以联系感情,敦睦友谊,加强团结力量。
(十八)凡以增进本同业利益为目的之合法团体,本会得赞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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