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客运记录的作用、保管期限及编制要求

客运记录的作用、保管期限及编制要求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客运记录不能作为乘车凭证,更不能代替车票乘车。客运记录保管期限为1年。列车内发现旅客因误购、误售车票而误运行李时,其托运的行李在本列车装运,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营业站或中转站向正当到站转运。因列车晚点、影响旅客接续行程时,列车不开具客运记录。

客运记录的作用、保管期限及编制要求

1.含义

客运记录”是指在旅客、行包运输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承运人与旅客、托运人、收货人之间需记载的某种事项或车站与列车之间办理业务交接的文字凭证。客运记录不能作为乘车凭证,更不能代替车票乘车。

2.客运记录的编制原则

(1)仅限于站车交接使用。

(2)记录第一行应明确写出“××站”或“××站公安派出所”。

(3)记录内容应精炼,层次清楚,叙事完整,目的明确。

(4)记录词句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具体、准确,不应凭猜想、可能或似是而非、含糊不清。

(5)涉及交人时,要注明乘车区段、有无车票、移交理由等。如果移交的是病人,还要注明病因、病况、处理过程、旁证材料等事项。在移交精神病旅客时,要根据其车票移交给到站或换乘站,对无票的精神病患者要交给最近的三等及其以上车站处理。

(6)涉及的数据、名称、单位、姓名、性别、年龄、发到站、座别时间、伤势状态、程度应尽量准确。

(7)涉及退票款内容应记录原票种类、发到站、票号、座别、铺别、后补票号及应退票价(票号字头应抄全)。

(8)涉及交票时,要注明发到站、票种、票号、票价、有效期、席别、铺别、移交原因等主要事项。

(9)涉及交物品时,要注明品名、件数、移交原因等主要事项。

(10)涉及交危险品时,要注明危险品的品名、数量,携带人的单位、地址、姓名、车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移交原因等主要事项。

(11)移交旅客遗失物品(包括外宾物品)时,在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应注明旅客的下车站。

(12)记录词句不应出现命令、质问、强制性以及不尊重站方的语句。

3.编写客运记录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符合铁路的规章制度。

(2)移交人员附带材料、人民币、证件、档案材料时,一定要在记录上注明。

(3)凡是交接的记录一定要接受人签字。

(4)记录存根要根据需要保存备查。

(5)客运记录保管期限为1年。

4.旅客列车编制客运记录的范围

旅客列车编制客运记录交车站值班人员,需车站值班人员签认,由车站协助办理。

(1)旅客误乘列车或坐过了站,交前方停车站免费送回时。

(2)对无票乘车、违章乘车,拒绝按章补票的人员,责令其下车,移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旅客的到站近于上述移交站时,应交其到站处理)时。

(3)旅客携带品超重、超大或携带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无钱或拒绝补交运费,移交车站处理时。

(4)发现旅客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移交最近前方停车站或有关车站处理时。

(5)旅客在列车上发生急病或因病死亡,移交县、市所在地或三等及以上车站处理时。

(6)因意外伤害(包括区间坠车),导致旅客伤亡移交有关车站处理时。

(7)旅客纠纷发生伤害,将受伤者、死亡者移交有关车站处理时。

(8)列车发现无人护送的精神病患者,移交到站或中转站处理时。

(9)发现违章使用各种乘车证,移交车站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时。(www.daowen.com)

(10)发现车站多收票款或运费,转交车站退款时。

(11)发现列车装载的行李、包裹品名不符,但不属于有意取巧或伪报一般品名者,以及发现实际重量与票面记载的重量不符,移交到站补收运费时。

(12)发现列车装载的行李、包裹中有政府限制运输的物品或危险品而伪报其他品名,移交到站或前方停车站处理时。

(13)伪报品名的行李、包裹损坏其他旅客的行李、包裹时,应分别编制客运记录说明情况,并应分别附在伪报品名的被损坏的行李、包裹票上,移交有关到站处理。

(14)列车接到发站行李、包裹变更运输(包括行李误运)电报时,应编制客运记录,连同行李、包裹和运输报单,交前方营业站转运;或变更后新到站(需中转的,交前方中转站继续转运),旅客在列车上要求变更时,同样办理。

(15)列车内发现旅客因误购、误售车票而误运行李时,其托运的行李在本列车装运,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营业站或中转站向正当到站转运。

(16)发现无票装运的行李、包裹交到站按章补收运费时。

(17)行李、包裹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移交到站处理时。

(18)列车需开具电子客运记录的情况,但是遇站车交互系统无信号、手持终端故障、登记失败时,应编制纸质客运记录,作为旅客到站办理退票的凭证。

(19)其他与车站办理的交接事项。

5.编写方法

(1)编号填在右上角,标明月份和顺号(如1月份第1张记录编号为0101)。

(2)事由栏:注明交接主要事项。

(3)受理单位:站名(或车次)。

(4)内容:

①日期、车次;

②运行区段、姓名等;

③处理经过;

④落款(所属站、段,车次,编制人员印章,日期)。

案例1

无票人员乘车拒绝补票

2019年3月15日,G8033次列车铁岭西站开车后验票,在05车3A号座席发现一无票人员自述从沈阳北站上车,拒绝补票,问列车如何处理?

案例2

移交误乘旅客

2019年5月16日,G1923次列车蚌埠南站开车后,发现旅客张小天,身份证号码××××××,持当日G139次蚌埠南站至滁州的车票,票号××××××,误乘本趟列车,问列车如何处理?

6.列车客运记录电子化

电子客运记录是车站在办理退票、退差后,客票系统生成的退票说明,列车只是使用站车交互系统向客票系统发送确认信息,进行电子客运记录登记。

(1)因列车晚点、影响旅客接续行程时,列车不开具客运记录。由车站通过客票系统查询列车晚点运行信息后,为旅客办理相关改签、退票手续。

(2)列车遇旅客持“挂失补车票”乘车时,在旅客到站前,查验旅客席位情况后,使用站车交互系统终端“客运记录”功能的“挂失补”模块,选择席位使用情况,向客票系统发送席位使用情况的确认信息。

(3)因临时更换车体、空调故障等原因旅客需到站退还票价差额或空调费时,列车使用站车交互系统终端“客运记录”功能的“席位调整”或“空调故障”模块,向客票系统发送确认退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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