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高铁乘务实务:车票处理及身份核验

高铁乘务实务:车票处理及身份核验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列车验票时,对持实名制车票的旅客,同时核对旅客、其所持车票及票面所载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列车上发现办理车票挂失旅客本人持有原票,应要求其出示挂失补车票,不能出示的按无票处理。列车上对票务的处理包括补票、误售误购车票、车票丢失、变更、越站、旅客分乘、乘车不符等。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高铁乘务实务:车票处理及身份核验

列车验票时,对持实名制车票的旅客,同时核对旅客、其所持车票及票面所载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成年人持儿童票的,视为票、证、人不一致。

列车通过站车交互系统终端,获取实名挂失车票信息,列车遇有实名挂失补办情况,要加强车票查验工作。列车上发现旅客丢失的车票被他人持有时,对持原票旅客,按无票处理,收回原票。列车上发现办理车票挂失旅客本人持有原票,应要求其出示挂失补车票,不能出示的按无票处理。旅客持新车票(即“挂失补”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前,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到站退票的凭证。

列车上对票务的处理包括补票、误售误购车票、车票丢失、变更、越站、旅客分乘、乘车不符等。列车上对票务处理的原则是:该补收的票款要补收,并核收手续费;该退还的票款,出具客运记录,旅客持客运记录和车票,在正当到站退还票款。

(一)列车补票作业

1.在无人售票的乘降所上车的人员,可在列车内购票,不收手续费。

2.列车补票最远补至本次列车终点站,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或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关栏内,由列车长注明“××年×月×日乘××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3.学生证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

4.学生要求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5.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6.补票。

(1)在下列情况下,补收车票票价或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身高在1.2~1.5米)、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

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

主动补票或者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

(2)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收票价(或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已乘区段应补票价50%的票款。

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的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案例1

动车组一等座。

2019年4月10日,D2003次列车(北京西—运城北)北京西站开车前,1名旅客要求坐本次列车一等座至保定东。列车有能力,应如何办理?

办理:北京西—保定东:139千米

动车组一等座票价:68.5元

手续费:2元

合计:68.5+2=70.5(元)

案例2

补二等座学生票

2019年4月16日,D2004次列车(运城北—北京西)石家庄站开车前,1名旅客要求乘坐本次列车二等座至北京南。列车有能力,补票时出示有效学生证,应如何办理?

办理:学生票可享受动车组列车二等座票价优惠,动车组列车学生票票价按二等座公布票价的75%计算。

石家庄一北京南:153千米

动车组二等座公布票价:86.5元

学生票价:86.5×75%≈65(元)

手续费:2元

合计:65+2=67(元)

(二)旅客在列车上要求越站的处理

越站乘车是指旅客原票到站即将到达,由于旅行计划的变更,要求超越原票到站至新到站的乘车。

旅客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旅行时,在列车有能力的情况下应予以办理。办理时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旅客同时提出变更座别、铺别和越站时,应先办理越站,后办理变更,使用一张代用票,核收一次手续费。

遇有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列车严重超员;

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站预留的卧铺;

乘坐的是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越站乘车意味着另一旅行计划的开始,所以办理手续时,应换发代用票,补收越乘区段的票价(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并核收手续费,但最远不能超过本次列车的终点站。

(三)列车办理变更

列车办理变更座别、卧别、等级,补收票价差额区间不能超过本次列车运行区间。(www.daowen.com)

案例3

越站、升等

2019年4月10日,D2003次列车(北京西一运城北)自北京西开车后,1名旅客持当日当次北京西一保定东无座票找到列车长要求变更一等座,列车有能力,办理补票手续时旅客要求继续乘车至石家庄。应如何办理?

《客规》第三十八条规定: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旅客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旅行时,在列车有能力的情况下应予以办理。办理时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旅客同时提出变更座别、铺别和越站时,应先办理越站,后办理变更,使用一张代用票,核收一次手续费。

事由:越站、升等。

保定东—石家庄:142千米

动车组二等座票价:43.5元

北京西—石家庄:281千米

动车组一等座与二等座票价差:138.5-86.5=52(元)

手续费:2元

合计:43.5+52+2=97.5(元)

注:先办理越站,后办理升等,变更区间里程通算。

(四)乘车不符

车票未签证、未剪口的,应补签、补剪,并核收手续费,包括以下情况。

旅客未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即提前乘车,含错后乘车2小时以内的),但乘坐票价相同的列车时,应补签、补剪,并核收手续费;错后乘车超过2小时的,车票按失效处理。

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持通票的旅客中转换乘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补剪、补签应核收一次手续费。

属于有意投机取巧的,除按规定补收票价(或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具体如下:

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段的票价差额;

旅客持减价票,却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减价票价的差额。

案例4

持动车组二等座车票乘坐一等座。

2019年3月12日,D29次列车(北京—齐齐哈尔南)沈阳北开车后验票时,发现1名旅客持当日当次葫芦岛北一长春二等座票乘坐在一等座,办理补票手续时旅客提出返回二等座车。应如何计费?

《客规》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位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事由:越席

葫芦岛北—沈阳北:266千米

一等座与二等座票价差:124-77.5=46.5(元)

加收50%票款:46.5×50%=23.25(元)

手续费:2元

合计:46.5+23.25+2=71.75(元)

(五)误售、误购车票和误乘

列车内发现误售、误购车票,应补收票价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补收票价差额;应退还票价时,列车应编制客运记录,连同原票交给旅客,作为乘车至正当到站退还票价差额的凭证,并应以最方便的列车将旅客运送至正当到站,在处理票价时,均不收手续费或退票费。

由于旅客没有确认车次或上、下行方向坐错了车,或乘车中坐过了站,统称为误乘。

旅客发生误乘时,列车和车站应认真妥善处理。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车站应在车票背面注明“误乘”并加盖站名戳,指定最近列车(不办理一般旅客运输的国际列车除外)免费送回误乘站或正当到站。

误售、误购、误乘或坐过了站的旅客,在免费送回的区段,站、车均应告知旅客不得中途下车。如中途下车时,对往返乘车的免费区段,按返程所乘列车等级分别核收往返区段的票价,核收一次手续费。

(六)车票丢失

1.非实名制车票在列车上丢失,应补票。补票时,注明丢失,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给旅客,作为旅客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办理时核收退票费。

2.电子车票在列车上丢失。由于电子票的载体为居民二代身份证,旅客因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不能证明自己有票,应补票。补票后又找到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列车长确认后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旅客持客运记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下车站退票窗口,车站通过售票系统核实后退还后补车票,不收退票费。

(七)旅客分乘

凡两名以上的旅客使用一张代用票,要求分票乘车时,称为旅客分乘。站、车应从方便旅客出发予以办理。

无论在发站、中途站或列车上,旅客提出要求办理分乘时,都应按照旅客提出分票乘车的张数,换发代用票,收回原票,并按分票的张数核收手续费。

团体旅客(有优惠的)分乘后,不够优惠条件的,应先补收优惠票价(变更手续),再办理分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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