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统计部门是中国货物贸易数据的生产者。如图1所示,各国货物贸易数据的生产程序是一样的,但是具体负责机构的分工有差别。
货物贸易统计数据的生产流程:在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时对其货值和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产生原始数据,再分时段(通常为月)将每一笔原始数据集中起来,进行汇总,并按货物种类、贸易国别、运输方式等进行分类统计,编制统计表格,最后向政府使用者提供,并向公众发布。负责编制国际收支统计表的部门取得货物贸易数据后,向世贸组织提交数据,负责国际收支统计的政府部门向国际货币经济组织提交数据。
世界各国通常是由海关提供原始数据,其载体是报关单副本,由另外的部门负责货物贸易统计。“各国一般A”型中负责货物贸易统计是中央统计机构。“各国一般B”型中负责货物贸易统计是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或工商部等)或综合协调部门(总理府等)。美国在体制上属于“各国一般B”型,提供原始数据的是隶属于国土安全部的海关和边境保卫署,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发布由商务部负责。只不过美国的商务部统计职能很强大,不仅商务统计由它掌管,国民经济核算也由其掌管,乃至人口普查这样的基础统计也由其掌管。
中国的货物贸易统计数据生产体制比较独特,不属于“各国一般”。由于历史上的特殊原因,中国海关一直承担着监管、征税、缉私和统计四大传统职能,实行海关统管的全流程型货物贸易统计,海关总署既承担采集货物贸易原始数据的职能,又承担货物贸易数据的汇总、编制和发布的职能。与中国体制相类似的是俄罗斯。俄罗斯联邦政府设立俄罗斯海关署负责海关事务,海关署内设海关统计与分析司职能负责统计工作。《俄罗斯联邦海关法》中明确规定,俄海关的职能之一是编制俄罗斯联邦对外贸易海关统计。自1996年1月起,海关统计成为俄罗斯国家外贸统计的唯一来源,俄罗斯海关统计的俄对外经济关系统计的组成部分。
图1 货物贸易统计数据生产流程与海关统计(www.daowen.com)
由以上分析可知,海关是中国政府货物贸易数据的生产者。这项工作及其产生的统计数据,按其性质说就是中国的货贸统计。只有从性质上将其定位于货贸数据,才便于“顶天”,使这项统计活动在统计体系上能与国民核算相衔接,同时在统计制度和方法上与国际统计规范相衔接。
“海关统计”可知,海关是中国政府货物贸易数据的生产者。这项工作及其产生的统计数据说是货贸统计,按其生产者机构说叫海关统计。也可以说,海关统计就是中国的货物贸易统计。只有从性质上将其定位于货贸数据,才便于“顶天”,使这项统计活动在统计体系上能与国民经济核算相衔接,同时在统计制度和方法上与国际统计规范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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