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者在贸易统计研究方面的标志性成果
上面提到的论文《原产地统计标准是中美贸易统计数字差异的根本原因——中美经香港转口贸易实证分析》,是一个标志性成果,是国内外首次对中美双边贸易差额的差异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建议。20年来,笔者在贸易统计方面发表论文数十篇,以下述几篇为标志性成果:
1998年1月在哈佛大学研讨会[6]上笔者宣读的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原产地统计——兼论中美贸易差额》[7];
2002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接受外经贸部课题,由笔者执笔形成研究报告《面向经济全球化和GATS的服务贸易统计理论与实践研究》[8];
2006年发表论文《在地贸易统计还是属权贸易统计?——FDI对传统贸易统计的颠覆及其对策》[9];
2008年发表论文《“制造服务”,制造还是服务?——国际收支手册修订对中国贸易平衡影响几何?》[10];
2012年发表论文《中国贸易统计如何应对国际化挑战——将增加值引入贸易统计:改革还是改进?》。[11]
2.笔者贸易统计研究的特点和亮点
20年来,笔者的贸易统计研究有两大特点:一是选题环环相扣,在理论上不断深入;二是密切联系中国对外经贸的实际需求,提供有实际价值的咨询意见。
(1)关于中美贸易差额数据差异的研究
《原产地统计标准是中美贸易统计数字差异的根本原因——中美经香港转口贸易实证分析》,不仅通过实证指出了数据差异的症结所在,还提出了逐步化解的建议。如建议贸易统计与国际接轨,改以海关统计作为官方数据,并对输港货物的目的国统计加强管理。1993年得到落实,受众会看到1993年之前,中国发布的对美贸易差额和美方对华贸易差额是方向相悖,而自1993年起两者只是规模上不一致了。又如建议建立两国数据比对机制,1994—1995年间中美两国商务部门便开展了这项工作,取得了初步共识。
为落实李岚清1996年指示,龙永图副部长于1997年7月召集一批专家对经济全球化、中国对外经贸发展和中美贸易差额等问题开展系列研究,其中笔者所在对外经贸大学组承担中美贸易差额课题。经过半年研究和反复论证,终于成稿,提交到哈佛国际研讨会上。《经济全球化与原产地统计——兼论中美贸易差额》一文,明确阐述中美贸易统计争议所处的时代背景,在数据实证分析上,借鉴了中美两国数据比对的成果,较前一篇更为深入。同时加写了企业案例分析,更重要的是在最后一部分提出建立“综合国际贸易统计体系”,主张将统计对象由货物贸易延伸到服务贸易,不但要包括跨境贸易,也要包括外国附属机构的国内销售。这就是中国方面最早的属权贸易核算的建议。
龙永图带领专家团队参加哈佛国际研讨会。我国专家与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的专家聚集一堂开展研讨。此举使我国开始走出去从学术角度剖析中美贸易顺差的深层原因,辨析双方在经贸交流中的实际利得。研讨会之后,龙永图还率团访问了华盛顿、旧金山等城市,会见美国商务部官员和当地商会人士,就贸易差额阐述中方观点。所会见的美国商务部官员来自国际贸易管理局、普查局和经济分析局(BEA),其中奥比伊·G·魏查德(Obie G..Whichard)是BEA首倡属权贸易核算的专家。
(2)服务贸易统计研究(www.daowen.com)
虽然1998年哈佛研讨会上提出属权贸易核算的想法,但这段时间的研究重点放在服务贸易统计上,因为前者是由后者引申出来的。1994年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提出服务贸易的4种提供方式后,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仅靠国际收支统计无法涵盖这4种方式,自1996年起开始酝酿起草服务贸易统计的规范文件。中国方面闻风而动,1997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和外经贸部分别派出两个考察组出国考察这个问题(外经贸部邀请了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干部参加其考察组),笔者是外经贸部考察组成员,归国后执笔考察报告。针对美国的做法和国际组织倾向性意见,笔者将之归纳为国际收支服务子项加国外附属机构服务统计的“二元框架”。2011年,笔者写信给石广生部长,提出我国入世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为此迫切需要建立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这可能是部里委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开展研究的背景吧。2003年商务部成立后,单独设立主管服务贸易的司,并尽快着手建立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3)属权贸易核算研究
在服务贸易统计工作逐步走上正轨的背景下,笔者将重点转向属权贸易核算研究。2006年笔者论证了“FDI对传统贸易统计的颠覆及其对策”,明确提出以属权原则取代属地原则(即原产地原则)的系统思想。其后几年对此问题做进一步阐发。一时间属权贸易核算成为贸易统计领域的热门话题。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有2个关于此课题的项目立项。[1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中国开放型经济”的研究规划中亦将此课题囊括其中。笔者构建出4象限的贸易核算体系模型,梳理出从第Ⅰ象限的传统(货物)贸易统计,到第Ⅰ、Ⅱ象限的跨境货物加服务贸易统计,再到第Ⅱ、Ⅲ象限的跨境服务贸易统计加国外附属机构服务统计,最后到全部4个象限的全覆盖属权贸易核算的统计核算演进过程和俗称为“三个半文件”的相应的国际统计规范文件。
借鉴美国商务部奥比伊·G·魏查德的“美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别样框架”,中国学者先是作出属权贸易核算的两方模型,进而试构建测度中美贸易平衡的三方模型。笔者参与其中的讨论。
(4)对于贸易统计国际规范修订的诠释和佐证
20世纪最后几年,贸易统计领域越来越重视属权原则,这导致贸易统计国际规范的新一轮修订。新修订的国民核算体系2008 SNA强调贸易属权原则,直接影响国际收支手册修订中有关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口径的调整,而《国际收支手册》修订(BPM6)又引发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ITS2010)和《国际货物贸易统计:概念与定义》(IMTS 2010)的连锁反应。
加工贸易的属性和统计原则从BMP5到BPM6发生了转折,直接影响国际收支统计的货物贸易平衡和服务贸易平衡,到底有多大影响,笔者在BPM6尚处研讨阶段就给以高度关注,并对中国的贸易平衡所受影响进行实证。同时也对IMTS 2010坚守物质资源流动原则作出诠释。[13]
(5)关注增加值贸易统计,澄清此方面的误区
贸易增加值统计研究经历了10年的潜心研究,借助全球价值链大背景,得益于世贸组织的青睐,于近3年一时走红。笔者对此一直关注,曾有几篇小文介绍国际上的研究进展。
2010年秋,随着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和联合国统计司司长张保罗来华参加研讨会,国内迅即掀起了一场高潮。然而有几个问题需要理清楚:将增加值概念引入国际贸易统计,是对现行国际统计制度体系的改革还是改进?如果是后者,在改进现行国际贸易统计制度体系过程中还有哪些需要开展的研究和需要做的工作呢?中国如何参与到国际贸易统计改进进程中去?
将增加值概念引入国际贸易统计,是对现行国际统计制度体系的改进,而非改革,因为改进意味对现行统计方法进行补充,改革则是另搞一套。实行增加值贸易统计并非一场近期可以见效的“速决战”,而是要花费时日的“持久战”。
以上问题笔者在一系列研讨场合发言和《统计研究》2011年第5期那篇论文作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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