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贸易统计体制思考与设想:贸大统计学科的发展

贸易统计体制思考与设想:贸大统计学科的发展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后国家按海关统计数字对外发布对外贸易统计资料。承担经贸统计数据生产任务的是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商务部各司分别设立的统计处。贾怀勤提出,考虑到中国统计体制的历史传统和当前状况,不可能对经贸统计实行全面集中管理,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经贸统计工作的协调力度。

贸易统计体制思考与设想:贸大统计学科的发展

国际贸易统计研究和运用统计方法研究国际贸易的学者中,贾怀勤是为数极少的关注贸易统计体制的学者。他在20世纪80年代曾设想在海关统计与进出口业务统计两者之间作出体制上的协调安排。随着后者的终止和其他涉外经济统计的开展,他又设想和提议过建立各涉外经济统计之间的协调机制,但是都没有成功。

1.关于海关统计与进出口业务统计协调安排的设想

1985年8月,五系举行第一次学术研讨会,贾怀勤在会上提交了一篇小论文《平行存在的两套外贸统计体系》。对自1981年以来在中国平行运行的海关统计和进出口业务统计进行了对比研究,既继承陈及时和刘伯午的外贸统计思想,也面对业已存在的现实。该文第一段分析两套外贸统计体系的主要差别,包括资料调查和传输上的差别、统计项目上的差别、货值记录做法上的差别、商品目录金额分类的差别、贸易对象国确认原则的差别。第二段回顾两套贸易统计体系并存的历史背景。第三段论述两套外贸统计体系差别的实质。

图9-5 《国际贸易》2019年第9期载文贾怀勤“数字贸易概念、营商环境评估与规则”

1987年,贾怀勤将上述观点扩展成《海关统计与外贸业务统计——两种平行存在的的外贸统计体系》正式发表。[7]该文第一部分首先肯定平行存在的两套外贸统计体系的现实,然后讨论是否应该和如何建立统一的外贸统计体系。

第二部分以“建立统一的外贸统计体系是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需要”为题,第一段指出“同时发布两套外贸统计数字容易引起混乱”,这种混乱既不利于国内用户使用,也有损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如此看来,施行唯一的一套外贸统计体系势在必行。第二段指出“外贸业务统计不能确保统计资料的全面性”,随着外贸专营制的消亡和各行业、各地方和各种所有制进出口企业的出现,外贸进出口统计很难将它们全面涵盖进去。第三段指出“外贸业务统计体系未能很好地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若看外贸业务统计的这两大缺陷,似乎它应被取消。但是囿于当时的理论认识仍停留在中共“十二大”所提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表述上,作者认为“政府统计工作仍然担负着为国家制订计划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提供依据的任务”,“国家不仅需要了解实际进出口数字,也要了解其业务进程”,这“就必须进行业务追踪统计,而不能只依靠海关统计”。“建立一套统一的外贸统计体系,是我们探索的方向”。

第三部分以“建立统一的外贸统计体系的初步设想”为题,提出外贸统计体系改革总体方案的初步设想,分为五个方面。第一,外贸统计指标体系,含货物贸易指标、贸易收支指标、进出口业务实绩指标、合同指标和履约率指标。第二,外贸统计的基本内容,含商品目录和商品分类、实物量统计、价值量统计、贸易对象国。第三,关于统计渠道和统计方法,采用通关统计和业务跟踪统计相结合方式。第四,关于外贸统计中枢的职能和建制,这是问题的关键。建议将经贸部综合计划司统计处升格为经贸部综合统计局,保留海关数据采集功能,免除其数据汇总和分析功能。综合统计局的汇总数据有三个主要出口:(1)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用于进一步整理使用;(2)向海关总署提供,后者通过公开出版物发布国际可比的贸易统计数字;(3)编制经贸部统计年报,内部分析使用,也可以提供给国内有关单位。第五,关于基层的外贸统计工作。

1888年8月,贾怀勤在《对外经济贸易统计概论》导言中写道,我国现有的两套对外贸易统计,在资料来源、统计范围、统计国别、商品分类等方面,有着许多差别,因而起着不同的作用,两者间互为补充。“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取消了海关统计,直到1980年才得以恢复。此后国家按海关统计数字对外发布对外贸易统计资料。如何搞好我国的外贸统计工作,是分别改善和健全两套平行的体系,还是使两者统一起来,仍是一个有待探索的问题。

1993年起,中国对外谈判开始使用海关统计数据。1997年,外经贸部宣布终止进出口业务统计。这使得贾怀勤所提的问题失去了探讨的必要。

2.部际和商务部内部各涉外统计之间的协调机制研究

贾怀勤对中美两国经贸统计体制进行对比研究,发现美国联邦政府的统计职能相对集中于商务部,其中经贸统计则集中于经济分析局的国际经济“领域”。[8]这种统计体制,有利于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设计,数据采集方法和流程的统一管理,统计数据的综合运用和分析,避免多头管理的交叉重复,最大限度地减少协调成本。

再看中国的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和贸易外经统计司这两个司只是经贸统计的最终归宿,并非数据的直接生产者。承担经贸统计数据生产任务的是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商务部各司分别设立的统计处。[9]除货物进出口数据外,其他几项统计数据都需要数据在机构间流转,其中以服务贸易统计最甚。中国境外非金融类附属机构的销售数据来自商务部合作司,外商在华非金融类附属机构的销售数据来自商务部外资司,金融类外商在华附属机构和中国境外附属机构的销售数据来自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跨境服务贸易的数据则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国际收支统计,而国际收支的编制又以商务部外商直接投资统计和对外直接投资统计为来源之一。

为服务中央和商务部领导的决策,需要把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引进来”和“走出去”、投资行为和企业运营行为等各种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无论是统计制度的制订,还是执行,都必须搞好横向协调。贾怀勤提出,考虑到中国统计体制的历史传统和当前状况,不可能对经贸统计实行全面集中管理,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经贸统计工作的协调力度。国家统计局应加大部际协调力度,商务部内部应加大司际协调力度,加强数据综合分析。

遗憾的是,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制约着中国对外经贸统计综合分析和监测的能力,不能很好地为建设全面、高水平对外开放事业服务。

中国和美国参与对外经贸统计的部门机构及其之间的数据流转关系分别如图9-6和9-7所示。

图9-6 中国经贸统计有关机构及数据流转(www.daowen.com)

图9-7 美国经贸统计职能机构及其在联邦政府统计体系中的位置

【注释】

[1]吴雅睿.跨越现当代的统计人物.对外经贸统计(双月刊),2014(05)。

[2]薛洁.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3]张磊.全球价值链下的国际贸易统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4]邱东.现代经济学大典【经济统计学分册】.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5]贾怀勤,王海涛.关于建立我国电子商务统计的思考.管理科学文摘,2007(12).此文被《中国统计》2008(08)全文转载。

[6]贾怀勤,吴珍倩.电子商务统计与国际贸易统计的交叉.中国电子商务,2011(07).

[7]贾怀勤.海关统计与外贸业务统计——两种平行存在的外贸统计体系.国际贸易问题,1986(05).

[8]美国商务部内部机构不能直接与中国各部的层级相对应,这里只能按英文翻译为“领域”。具体参看图9-5.

[9]综合司统计处承担货物贸易分析和监测,也承担着名义上的商务部各司的统计协调。外资司承担外商直接投资统计。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承担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统计。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司承担服务贸易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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