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生命美学思想:方东美的创造力及现代意义研究

生命美学思想:方东美的创造力及现代意义研究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更为清楚地将其展示出来,方东美把“普遍生命”之“生之理”又细化为五种功用性含义:其一,育种成性义。方东美指出,所谓“绵延不朽”,意为生生不息,创造无已,这就是说,普遍生命在其创进的历程中所展现的活力是永远不会萎缩枯竭的,它永远能够散发出新的生机。

生命美学思想:方东美的创造力及现代意义研究

方东美在《哲学三慧》中对生命是这样界定的,“生命苞容万类,绵络大道,变通化裁,原始要终”,[43]就是说生命涵盖一切万类,亦即“万物有生”,且与大道交感相通,在无穷的创进历程中不断奔进,止于至善。可见,在方东美的生命哲学中,“生命”并非单纯指向个体生命,而是与宇宙合二为一、浃而俱化的“普遍生命”,他在《科学与哲学》中第一次提出了这一概念,“人天体合,正缘天与人都是‘普遍生命’的流行。”[44]并赋予其以本体的地位,对这一概念,方氏可谓用功堪深,在其后的《中国人生哲学》里,他从生之理、爱之理、化育之理、原始统会之理、中和之理,以及旁通统贯之理等六个不同的层次和向度上,以立体而又有机的方式细致地展现出了普遍生命的本性及其创生之理。至于这“六理”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方东美实际上并未明确指出,但从其相关论述说明中,我们能够约略地见出:“生之理”是对“普遍生命”之创生本性所做的一个带有统领性质的总论;“爱之理”是对“普遍生命”创化之基本精神的形象比拟;“化育之理”和“原始统会之理”则是具体到对“普遍生命”创化过程的描述;“旁通统贯之理”是理解“普遍生命”创化之理的法门。

(一)“生之理”

“生之理”可以被视为是方东美对“普遍生命”之创生本性所做的总论,他从“体”与“用”两个方面对“生之理”进行论述,“从‘体’来看,生命是一个普遍流行的大化本体,弥漫于空间,其创造力刚劲无比,足以突破任何空间限制;若从‘用’来看,则其大用在时间之流中,更是驰骤拓展,运转无穷,它在奔进中是动态的、刚性的,在本体则是静态的、柔性的。”[45]由此可见,作为宇宙本体的“普遍生命”刚柔兼济、亦动亦静,其内里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不断突破空间里的滞碍,并在时间的历程中化育万物,创造奔进。

为了更为清楚地将其展示出来,方东美把“普遍生命”之“生之理”又细化为五种功用性含义:

其一,育种成性义。所谓“育种成性”,即“在赓续不绝的时间之流中,创造性的生机透过个体和族类的绵延,对生命不时赋予新的形式”,[46]方东美认为这一定律无论是从微观还是宏观角度,甚至从大宇长宙的观点来看,整个宇宙发生的历程都是如此。由此,我们从这“育种成性”之义中便不难发现,方东美所谓的“普遍生命”的“生之理”首先乃是一种对生命形式的创造,而正是这种生命形式的不断创造,促使着生命形式的新旧更替,人类由此得到了延续,宇宙也因此而不断进化。

其二,开物成务义。方东美指出:“生命在其奔进中创造无已,运能无穷。生命资源正是原其始的‘始’,像一个能源宝库,蕴藏有无穷的动能,永不枯竭;一切生命在面临挫折困境时,就会重振大‘道’,以滋润焦枯,因此,生命永远有新使命。”[47]这就是说,生命本身即拥有着无穷无尽的能量,能够促使其在日新中不断获得扩展,从而保证充沛的活力、永远不陷于衰竭灭裂。

其三,创进不息义。方东美还指出:“整个宇宙是一个普遍生命的拓展系统,因此整个大化流行不但充塞苍冥,而且创进无穷,在生命的流畅节拍中,前者未尝终,后者已资始,前者正是后者创造更伟大生命的跳板,如此后先相续,波澜壮阔,乃能蔚成生命的浩瀚大海,迈向无穷的完美理想。”[48]可见,生命在创进的历程中将表现出无限的活力,它不断向前拓展,前赴后继,不仅场面宏大,而且境界高远

其四,变化通几义。方东美认为,生命之流与时间之流一样,“其营育成化乃是前后交奏、新新不停,更迭相酬,生生相续”[49],因此,生命是一种有节奏有韵律的连续系统,看似波澜不惊,静而少变,实则却是善于在潜藏的变化中显示出来无穷的机趣。

其五,绵延不朽义。方东美指出,所谓“绵延不朽”,意为生生不息,创造无已,这就是说,普遍生命在其创进的历程中所展现的活力是永远不会萎缩枯竭的,它永远能够散发出新的生机。同时,这不朽乃是于当下即可成就的,因为生命的创进并不是完成在另一个虚幻渺茫的彼岸世界里,而就是实现于此世的发展和变迁之中,不是在彼岸,而是在此地,上可原其始,下可要其终,应该说,这段历程“就是要将至善的理想贯注在具体历程中,求其完成实现”[50]

(二)“爱之理”

如果将上述普遍生命所具有的生生不息、变化更迭等本性形之于外,便会转化为一种“爱”的精神,方东美指出所有生命的完成,以及价值的实现,都得得力于这一“爱”的精神。然而问题在于,这种特殊的情感和精神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呢?对此,方氏指出,“爱”源自宇宙的变易之象,因为宇宙正是在一阴一阳之道中建立了万物之间的同情感应,从而才使得美好的生命能够在其间得到实现,因此“生之心原本于爱,爱之情取象乎易。故易以道阴阳,建天地人物之情以成其爱。爱者阴阳和会,继善成性之谓,所以合天地,摩刚柔,定人道,类物情,会典礼。”[51]可见,方东美将“爱”视为万物化生的一个关键性的条件,因为在他看来只有这种精神才能消解彼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使万物不致在对立交战中受到损伤。

如果说对“爱之理”的此层阐释仍显抽象的话,方东美还进一步将这种“爱”的精神具体分作六相四义来进行说明,所谓六相,即阴阳交感、雌雄和会、男女构精、日月贞明、天地交泰、乾坤定位,它们都是“爱之理”在宇宙生命图景中的具体呈现方式和呈现状态,不难发现,这六相中的每一相都包含着一对相反但又相成的要素,在其对立统一、感应交合之基本状态的作用下,宇宙万物之间始能维持彼此之间的平衡,从而达到和谐共生。而睽通、慕悦、交泰、恒久四义即为“爱之理”所内具的四个方面的含义,它们均来自《周易》,其中“睽通”源于《睽彖》“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52],其意指对立中的调和;“慕悦”之情体贴于《咸彖》“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53]其认定在相反的两性中总是存在着彼此之间的同情感应,二者能够在互补中达到无缺;“交泰”即天地和交,以示福泰,《泰彖》有言,“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54]由此宇宙间的一切生命均能分享到这种内在之喜悦;最后,“恒久”是说这种爱的精神应持续久长,此一美好意愿出自《恒彖》,“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55]在方氏的希冀当中,这种爱的精神能够与生命精神一样长存不朽,而且正基于此,人才可以永保其恒德。(www.daowen.com)

(三)“化育之理”和“原始统会之理”

在方东美生命本体的哲学言说中,具体到“普遍生命”的创化过程,则要以其“化育之理”和“原始统会之理”来予以说明。方东美指出,生命是元体,化育为其行相,其二者分别展现了天地的创造力和化育力,并且一动一静,而当这两种动作力量相并俱生之后,就能促进生命之完成及万象之生成,也正是因此,方氏曾言:“生命乃是贯通天地人之道,以乾元的创造力引发坤元的化育力,然后浃化于万有生命之中,据以奔进无穷,直指不朽。”[56]即就是说,天地化合便形成一种“生生”的能力,其能使得生命宇宙绵延长存。

当我们理解了生命的“化育之理”,亦即生成赓续之理后,还应看到,《周易》中说,“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57]老子也说,“抱一为天下式”,[58]这些观点均表明,生命之元体原是“一”,只是在生生不已的创进历程中散为万殊,以多种不同的形式显现出来,就像老子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59]在方东美看来,“道”就是生命的根源,或者叫最先的“能生”,由“能生”产生“所生”,“所生”又生“能生”,如此下去,以至于无穷万类。当然,这并不是说宇宙万物之间都是各行其道,毫无关联的,虽说生命弥漫宇宙全局,其各自分享原始的“一”以为一,一与一又相对而成“多”,但反过来,多与多之间又是要互摄,以复返于“一”的,可见,宇宙万类名目众多却并不会显得混乱,其内部一定是整齐有序的,能够达到一种和而相异,但又虽异能和的共生状态。正是基于此种认识,方东美指出,如果我们究其根本,则可发现,“万类都是含生以相待,形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并且认为王弼所言“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乃是最能妙悟此道的。[60]

(四)“旁通统贯之理”

方东美认为,上述“普遍生命”创化之理玄妙难解,必须要借助“旁通统贯”的精神方能领悟,他说:“整个宇宙大易之用,大化常道之行,只有在‘旁通’的原理下才能领悟。”[61]这旁通原理又统摄了下列各特性——(1)生生条理性。就是说广大自然界中所有事物的存在都是要以自然法则为依据的,因此看上去纷纭繁杂,而实则条理井然。(2)普遍相对性。事物都是相对而生的,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3)通变不穷性。《周易系辞上》有言,“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62]就是说宇宙万物彼此贯通,互为因果,并且在动态的变化中生生相续。(4)一贯相禅性。“要言之,大易在其普遍创进中展现‘道’的历程,据此以显示天地交泰,完成万类生命,正因为它能包容一切,谶微无憾,所以易之大用堪称‘广大悉备’,旁通统贯。”[63]而正因为易之特性,人们对之进行理解之时,就不能封闭执拗,而应以整体的眼光,圆融的精神,贯通的方法对之加以把握。

(五)“中和之理”

方东美所说的“中和之理”,实际上是在价值实现的层面上谈论普遍生命的创生意义,他将其视为中国精神最高深的妙谛,也当作了解中国文化最重要的标准。在这里,“中”意指一种“不偏”的精神,而“和”则展现出一种“相应”的关系。[64]

具体而言,“普遍生命”的“中和之理”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一往平等性。在方东美看来,在以“普遍生命”为本体的宇宙中,个体生命千差万别,大小殊功,但就生命之价值与尊严而言,它们之间却又并无不同,也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方氏指出,“宇宙生命充满内在价值,各种形式的个体生命都根源于此,而秉承了尊严和价值,所以必需以平等的爱心相对待,即使是其中任何一个受到蕲丧,宇宙生命的内在价值都会黯然受损,因此我们必须避免这种生命的伤害。”[65]也正是基于此,方东美认为,“大道为生命之源,无所不在,略无窒碍”[66]庄子是这样,孔子也是,他们都在“生命通而为一的形式下贞观万物”。[67]

其二,大公无私性,在方东美看来,个体生命只有作为“普遍生命”的一部分,汇入“普遍生命”的创化之流,才能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一己生命之价值,也正是因此,生命的最高价值在于以开放而无私的胸怀,实现个体生命向“普遍生命”共通体的泅渡与转换,正如方氏所说:“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包含有一个伟大的精神使命,那就是推己及人,实践广大的爱心,不仅是对我们自己的人性要完成实现,就连所有其他人的人性,以及所有其他物的物性也都要充分完成实现。”[68]

其三,方东美也着重强调了个体生命的重要价值与意义,进而强调人们应以“同情体物”的方式对待每一个生命个体,也正是基于此,方氏指出:“虽然宇宙是生命弥漫全局的‘一’,但各个个体的生命意义与独特价值也不容抹杀,也要能从各种立场来设身处地了解,然后就会发现每一个体也自成世界,在这些自成的世界中,个体生命的形式难免有其自私性,这就需要走出自私自利的自我中心,同时能为其他每一个体着想,然后才能产生共同互惠的普遍利益,这种功夫并不容易,只有透过同情忠恕之道才能达到。”[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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