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系统主要组件安装-安系统主要组件

系统主要组件安装-安系统主要组件

时间:2023-10-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系统主要组件的安装包括控制器类设备、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模块、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火灾警报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系统主要组件安装-安系统主要组件

系统主要组件的安装包括控制器类设备、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模块、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火灾警报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

1.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要求

控制类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器、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防火门监控器等设备。

(1)控制类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2)控制类设备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面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3)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的安装要求。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样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褪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并应绑扎成束。

4)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5)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6)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2.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3)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实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2)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探测器应安装牢固,并不应产生位移。在钢结构建筑中,发射器和接收器(反射式探测器的探测器和反射板)可设置在钢架上,但应考虑位移影响。

2)发射器和接收器(反射式探测器的探测器和反射板)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并应保证接收器(反射式探测器的探测器)避开日光和人工光源直接照射。

(3)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及敷设方式;探测器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在保护对象上。

2)探测器应采用连续无接头方式安装,如确需中间接线,必须用专用接线盒连接;探测器安装敷设时不应硬性折弯、扭转,避免重力挤压冲击,探测器的弯曲半径宜大于0.2m。

(4)敷设在顶棚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m,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要求;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1.5m。

(5)分布式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及敷设方式;感温光纤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

2)感温光纤严禁打结,光纤弯曲时,弯曲半径应大于50mm;分布式感温光纤穿越相邻的报警区域时应设置光缆余量段,隔断两侧应各留不小于8m的余量段;每个光纤通道始端及末端光纤应各留不小于8m的余量段。

(6)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及敷设方式,信号处理器及感温光纤(缆)的安装位置不应受强光直射。

2)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每个光栅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要求,光纤光栅感温段的弯曲半径应大于300mm。(www.daowen.com)

(7)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1)根据设计文件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管路安装位置、敷设方式及采样孔的设置。

2)采样管应固定牢固,有过梁、空间支架的建筑中,采样管路应固定在过梁、空间支架上。

(8)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探测器的视场角应覆盖探测区域。

2)探测器与保护目标之间不应有遮挡物;应避免光源直接照射探测器的探测窗口;探测器在室外或交通隧道安装时,应有防尘、防水措施。

(9)探测器底座的安装。

1)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2)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10)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要求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识。

4.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安装要求

(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装置严禁安装。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箱体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布置,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墙上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面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5.模块的安装要求

(1)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2)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识。

6.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器的安装要求

(1)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器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在2.2m以上。

(2)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7.消防专用电话的安装要求

消防专用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消防专用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8.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安装要求

(1)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地方,当安装在密封环境中时应有通风措施。

(2)酸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有碱性介质的场所;碱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酸性介质的场所。

(3)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不应安装在有可燃气体的场所。

9.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应按防爆要求施工。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应避免日光直射,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

10.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应按防爆要求施工。

(2)剩余电流式探测器负载侧的N线(即穿过探测器的工作零线)不应与其他回路共用,且不能重复接地(即与PE线相连);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在保护对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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