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条件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条件

时间:2023-10-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灭火器维修与报废的条件及年限详见表3.10-5。表3.10-5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的条件及年限(续)送修灭火器时,一次送修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灭火器报废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对灭火器进行更换。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的灭火器。6)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经检查发现予以报废。存在严重损伤、缺陷的灭火器。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条件

(1)灭火器维修与报废的条件及年限详见表3.10-5。

3.10-5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的条件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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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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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送修灭火器时,一次送修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需要选择相同类型、相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且其灭火级别不得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3)灭火器报废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对灭火器进行更换。

(4)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的灭火器。下列类型的灭火器,有的因灭火器剂具有强腐蚀性、毒性,有的因操作需要倒置,使用时对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已被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一经发现均予以报废处理:

1)酸碱型灭火器。

2)化学泡沫型灭火器。

3)倒置使用型灭火器。

4)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

5)1211灭火器、1301灭火器。(www.daowen.com)

6)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5)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经检查发现予以报废。

(6)存在严重损伤、缺陷的灭火器。灭火器存在下列情性之一的,予以报废处理: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或者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的。

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等缺陷的。

4)筒体存在平底等不合理结构的。

5)手提式灭火器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

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包括铭牌脱落,或者铭牌上的生产厂名称模糊不清,或者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7)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者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8)被火烧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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