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实现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实现

时间:2023-10-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第10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2)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实现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

1.概念

【39号令】第2条: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2.消防行政许可办理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其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3.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及管理要求

(1)【39号令】第6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2)【39号令】第7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3)【39号令】第9条: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4)【39号令】第10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20m。

(5)【39号令】第11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min。

(6)【39号令】第12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www.daowen.com)

(7)【39号令】第13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2)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4)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8)【39号令】第14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39号令】第15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0)【39号令】第16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严禁吸烟和明火照明。

(11)【39号令】第17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4.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39号令】第19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2)【39号令】第20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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