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方技术服务标段概况
佛山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线路长、站点多、地质情况复杂、建设体量与难度大,为使三号线工程严格按规范、设计要求施工,同时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建设单位分别引进了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检测、桥梁监测、环境监理和盾构机管理技术咨询等第三方专业服务。表3.1为第三方专业服务单位配置及标段划分。
表3.1 第三方专业服务单位配置及标段划分
二、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一)第三方测量
主要工作内容:
(1)地面控制测量,包括首级平面GNSS控制网和首级二等水准网的复测与维护,精密导线网的测设、定期复测与维护。
(2)施工控制测量检测,包括施工地面加密控制点的检测、明挖法施工测量检测、联系测量检测、暗挖段施工测量检测等其他施工测量检测。
(3)制订各标段《第三方测量技术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4)贯通测量(隧道平面贯通测量和隧道高程贯通测量)、中线调整测量。
(5)土建竣工测量检测,包括断面测量、限界测量、防淹门及安全门检测。
(6)铺轨控制基标检测。
(7)位移沉降监测。
(8)施工放样测量检测:车站围护结构、各层施工放样主控制点、主要轴线、线路中线及高程的抽测;各车站站台板标高检测;安装装修结束后,地面构造物外边线测量,并形成测量报告。
(9)专项调查与测绘(含前期用地红线及结构放样测量)。
(10)各工序衔接的交接桩等日常事务,重要工序及重要预埋件施工测量。
(1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与全线测量有关的测量工作及检查测量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仪器设备情况和测量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建设单位的管理意图。
(12)每月上报测量月报。
(13)复核施工图设计中的线路及与其相关的坐标、高程和主要的几何尺寸。
(14)与设计或外部(市政、管线等)协调时,按建设单位需要指定的其他测绘内容。
(15)标段的测量管理事务:
① 各施工标段测量方案的审核。
② 根据建设单位赋予的其他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依据工作需要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资料解释、成果管理等。
③ 参与竣工文件的编制。
(16)其他管理工作。
(二)第三方监测
1.现场安全监测
(1)明挖基坑(明挖车站主体结构、附属结构、明挖区间、临时施工竖井、区间风井及风机房等)工程自身的安全监测,包含围护结构水平与竖向位移、围护结构体侧向位移、支撑轴力、立柱隆沉、坑底回弹等。
(2)盾构区间和矿山法联络通道的安全监测,包含拱顶沉降、净空收敛等。
(3)与车站、区间近接的需重点保护的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监测。
(4)与车站、区间近接的需重点保护的地下管线。
(5)爆破振速监测。
(6)地表沉降。
(7)地下水位。
(8)对重要部位实施跟踪监测。
2.现场安全巡视
现场安全巡视见表3.2、3.3。
表3.2 基坑工程现场巡查表
表3.3 盾构法隧道工程现场巡查表
3.现场风险咨询管理
1)全线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及反馈工作
负责整理、汇总和分析全线第三方监测、巡视信息及预警建议信息等。
负责根据全线安全风险信息初步判定综合预警状态,提出全线风险预警建议信息,提供监控跟踪和风险控制的咨询意见并上报建设单位。
监控管理信息除上报建设单位外,还及时反馈至监理、施工及设计单位。
2)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全线安全风险监控管理(www.daowen.com)
协助建设单位对全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参与施工监控实施方案、风险处理方案的评审。
3)预警事物的处理
负责预警快报:当风险工程可能达到红色综合预警状态或发生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时,应进行快报。报送内容主要包括风险时间、地点、风险概况、原因初步分析、变化趋势、风险处理建议等;第三方监测的预警快报应是在充分结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送的监控及预警建议信息基础上的综合预警快报。
及时落实建设单位的预警及加强监控处理的反馈意见,组织和参与现场分析和专家论证,参与预警事务处理,提交修正设计参数和专家论证所需的相关监测资料。
跟踪预警事务处理情况,协助建设单位对预警状态风险处理的监控和事务处理加强监督和检查。
4)规范全线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监测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对全线各承包商的施工监测进行管理及监督,负责制订全线的监测规划,协调相邻标段的监测关系。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施工监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与指导,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施工监测单位资质、人员、仪器设备,到监测方案的审核、测点埋设、日常数据采集、信息报送对施工单位的监测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与指导,施工监测工作存在问题时应以口头、工作联系单的方式要求其改正。
5)配合安全风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发生安全风险事故时,配合安全风险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给出专业意见。
6)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经监理签认的预警和消警报告进行复审
4.日程管理工作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参加各开工站点每周工作例会,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等相关工程会议,同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对各施工、监理单位的月度、季度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到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考核的依据。
编制《监测技术大纲》等相关技术文件,组织专家会审、批复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三方监测单位统一向进场单位进行监控量测管理、技术交底,同时应向各单位下发《监测技术大纲》等相关文件,对各单位在监测工作相关流程以及技术要求方面存在的疑问进行详细说明。
(三)第三方检测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质量抽检。按要求对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检测,检测频率为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5%。
(2)建立原材料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的评估机制,同时建立相对独立的资料管理体系并纳入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系统,按要求及时提交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工作总结报告等,保证检测结果客观、公正,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3)检测、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对工程材料和实体进行检测,同时对现场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检测及不定期的质量巡查。定期的检查和检测结果以月报的方式每月上报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对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现场检查和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工程原材料及成品的质量进行现场抽检,对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水平、工序合理性及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已认定的标准试验进行复核,对内业资料进行抽查,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抽查。
(4)检查和指导施工单位检测工作。抽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和资料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检查施工单位独立试验的频率、见证取样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参与工程分项、分部(子)单位工程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相关检查。
(5)整理各类试验报告,配合做好交/竣工档案整理工作。按要求对各类试验检测报告的编制、校核、审查、批准及交付进行控制,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数据真实客观、计算准确无误、结论评判正确。在工程项目完工前,完成相关试验检测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对该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总结。
(四)监测总体咨询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关于监测技术要求统一标准化的管理文件,对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仪器配备等情况进行审查备案。
(2)协助建设单位开展管理文件宣贯、技术标准实施和技术培训工作。
(3)参与第三方监测方案的专家评审,并对专家评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按要求监督、指导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测工作,定期检查方案执行情况。
(4)检查、指导第三方监测单位的内业工作,对监测成果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
(5)随机组织三方抽测现场监测点,检核各监测单位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6)参与预警分析处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五)桥梁监测
(1)现场安全测试与监测。包括高架区间(含顺德水道大桥)的成桥静载试验、成桥动载试验,顺德水道大桥的线型监测、应力监测、温度场监测、斜拉索索力监测、索塔及主墩应力监测、索塔位移监测等。
(2)现场安全巡视。按要求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实施现场测试和监测工作时同时进行安全巡视,特殊情况应加密巡视频率。
(3)现场风险咨询管理服务。开展顺德水道大桥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及反馈工作,包括监测数据、巡视信息等,初步判定综合预警状态,提出风险预警建议信息,提供跟踪监测和风险控制的咨询意见并上报相关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参与施工监测实施方案、风险处理方案的评审。
(4)配合预警处置工作。当工程出现达到红色综合预警状态或发生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时,发送预警快报。报送内容主要包括风险发生时间、地点、风险概况、原因初步分析、变化趋势、风险处理建议等;桥梁监测的预警快报,应是在充分结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送的监测及预警建议信息基础上的综合预警快报。及时落实建设单位的处置意见,组织和参与现场分析和专家论证,参与预警事务处理,提交修正设计参数和专家论证所需的相关桥梁监测资料。跟踪预警事务处理情况,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是否按要求落实处理意见。
(5)规范桥梁施工单位的施工监测。负责制订顺德水道大桥监测规划,监督、指导承包商的施工监测工作,协调与相邻标段间的监测问题。
(六)环境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1)施工行为污染达标监理。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各种污染因子是否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要求组织施工。
(2)生态影响及减缓措施监理。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临时占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等生态保护、减缓、恢复及补偿措施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3)环保“三同时”设施监理。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是否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
(4)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相符性监理。监督检查项目选址、建设内容、规模、工艺、总平面布置、环境保护目标、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实际建设情况是否相符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指出项目环评阶段遗漏的环境问题,并提出补充和优化建议。
监理人发现与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不相符合的,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予以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施工和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作,是否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及广东省水利厅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旧盾构机预评审技术咨询
(1)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盾构机档案资料。通过收集查验相关信息资料、调取资料数据库查询对比、查询盾构机相关上下游厂商、现场勘查等,审查资料真实性,并客观评价。
(2)组织开展盾构机适用性预评审,形成预评审报告并报送建设单位,包括查明盾构机使用历史,掌握盾构机现状,查证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3)加强盾构信息化施工的管理,开展盾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不同的地质环境、周边环境和自身环境,从盾构始发到到达全过程设置有针对性的掘进参数预警值,利用盾构监控远程系统24小时监控盾构施工情况,实时监控预警盾构施工,及时发现、处置异常情况,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综合分析各项数据,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提出风险管控处理意见;加强重大风险安全巡查,有效地预防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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