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参赛选手的漫画作品过程中,引人心动、感人之处比比皆是,但是缺憾之处也在所难免。笔者作为决赛的评委老师,也许是“站着说话腰不疼”但有必要把参赛中存在的值得商榷的问题,在此一吐为快,以作交流。
(一)作品是否应该体现漫画的基本特征
漫画是视觉艺术,与其他绘画有着共性,然而它又不完全等同于其他绘画,它与其他绘画的根本区别在于漫画对事物提出看法并加以评论,同时还具有幽默的特性。所以,讽刺和幽默构成了漫画最基本的属性,漫画艺术是讽刺和幽默的艺术,也是逆向思维艺术,夸张变形是其基本的表现手法。漫画虽然种类繁多,风格各异,但大凡漫画具有引人开怀、发人深思、启人心智的特质。纵观历届漫画参赛作品,大部分作品会使人一眼认出是“漫画”,但还有一部分作品看不出漫画的“味道”。在第六届NOC活动现场答辩时,竟有个别参赛选手把网络创意作品说成漫画作品,说明其对漫画还缺乏了解。
漫画作为绘画艺术的一个分支,发展到今天已嬗变成了讽刺幽默的传统漫画、叙事的多幅连环卡通漫画、探索性的先锋漫画等形态,但是不管其以何种形态出现,都不能改变其自身的称呼——“漫画”。即是漫画,就有别于其他绘画。当漫画以多幅叙事的形态出现时,最容易与传统概念上的连环画混淆,我们必须理解两者的隶属关系。多幅叙事的漫画可以称为漫画中的连环画,但连环画不一定是漫画。在第六届NOC活动中出现的多幅叙事漫画作品,有些还只是连环画,而不是漫画。漫画、连环画和叙事的多幅连环卡通漫画隶属关系如图1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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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NOC活动是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这个活动中的漫画创作比赛也应该是基于信息技术环境进行的,漫画创作过程中应用了有关的绘图软件,也是衡量和体现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们高兴地看到在第六届NOC活动中,大部分参赛者运用了常用的电脑美术软件——画笔,或金山画王等,有的运用了Painter作图,还有的运用photoshop进行图像处理。一幅效果好的漫画作品在创作的过程中是结合多种软件一起完成的。但是,也有的作品未用任何一种软件,而只是把手绘的漫画作品扫描进电脑,有的甚至只是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手绘的作品上传电脑,用电脑来展示作品而已。
笔者提出这些问题不是否定参赛选手的漫画创作活动,也不是否定参赛同学的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笔者认为只有加强学习,加深了解,这样才能使下一届NOC活动的漫画创作赛项中出现更加精彩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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