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新编教材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新编教材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职业教育法》第六条、第十一条对我国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作了具体的规定。各种行业和企、事业组织,如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职业教育法》对此做了规定。因此,在实施对职业教育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并强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的职能,同时规定其他有关部门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应该说明的是,由于历史的和其他多种原因,我国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至今还没有理顺关系。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新编教材

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是指管理职业教育的一种组织模式,实质上是解决职业教育如何运转的问题。

我国职业教育的管理应是一种什么样的体制呢?《职业教育法》第六条、第十一条对我国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作了具体的规定。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

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成为一种法律规定与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此负起法律责任。一个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如果不考虑纳入职业教育因素,那么这种经济与社会发展必然因为缺乏职业教育而失去应有的支撑力与后劲。对于各级人民政府来说,能否考虑这一点,即能否将职业教育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绝不是一般的认识与态度问题,而是需要从增强法制观念,从知法、守法的高度来对待。

社会行业组织和企事业组织负有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各种行业和企、事业组织,如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职业教育法》对此做了规定。任何行业和企事业组织决不可把职业教育作为可有可无的事情对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应有的义务,切实实施职业教育,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教育部负责全国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www.daowen.com)

关于国家教育委员会的管理职能,国务院曾有过多次规定,1988年第7期《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纪要》明确规定,国家教委应负责对整个职业教育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1994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职业教育进行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以进行学历教育为主的职业学校,原则上由各级教育部门进行管理,职业培训和在职的岗位培训工作,原则上由各级劳动、人事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管理。但从实际工作看,由于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有着最为直接的、紧密的联系,尤其与企业的关系密不可分,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部门、行业的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的管理十分复杂。因此,在实施对职业教育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并强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的职能,同时规定其他有关部门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

区域性、地方性强是职业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的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在国家教育法律、方针、政策指导下,统筹安排各类职业教育的布局、专业设置、招生、毕业生就业安置等工作,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下级政府的统筹、决策应给予支持。县、市两级政府要着力办好示范性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要充分调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并给予指导和扶持。

应该说明的是,由于历史的和其他多种原因,我国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至今还没有理顺关系。目前,作为我国职业教育主体的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格局是:中等专业学校归教育部门主管,由政府部门和大企业主办;技校归劳动部门主管,由部门、企业主办;职业中学由教育部门自管自办或与企业联合举办,企业不参与管理。这种分割管理的体制,不利于职业教育的统筹决策和管理,成为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及政府职能的转变,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还必须进一步改革,以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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