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体系是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总称,它是整个教育体系的一个子系统,受社会经济和科学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而不断调整。
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日本,职业教育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初级包括五、六级开设的“家庭课”,初级中学开设的“技术—家政课”以及一些企业内教育和职工培训;中级有职业高中(如工业高中、农业高中、商业高中)、普通高中开设的“职业选修课”、“各科学校”和“专修学校”;高级有各种高等专业学校及短期大学等。
对我国现阶段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具体地说,我国现阶段的职业教育,从类型上看,分为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两大类。职业学校教育是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的教育活动,主要是为就业做准备,打基础。职业培训是根据从业人员从业岗位的需要,遵循“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而进行的最基本、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主要是为了更新知识和技能,提高就业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说,职业学校教育是职业培训的基础和前提,职业培训是职业学校教育的继续和发展。只有两者相互结合,共同发展,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功能齐全的职业教育网络,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和从业人员的从业需要。同时必须将职业教育和考核制度结合起来,对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学校考核合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对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培训的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www.daowen.com)
建立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必须注重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在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在普通教育中渗透职业教育的内容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普通高等院校还较少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等,这些都反映出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体系还不够完善。因此,必须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的相互沟通。从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这个角度而言,特别应当重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除有计划地实行小学后、初中后和高中后的三级教育分流外,尚未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地区,在小学高年级要适当加入职业教育内容;普通中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开设职业教育的课程,或者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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