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教师教育多元化、任职资格明确化、教育教学艺术化、专业活动自由化、劳动报酬合理化五个方面的含义。
教师教育多元化是指构建多元的教师培养体系和模式,提供多途径、多形式的在职进修机会,创造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教学研究的条件。当前我国职业学校教师主要依靠十几所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普通师范类大学培养,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这种定向型的师范教育体系的弊端和问题越来越突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调整师范学校的层次和布局,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综合性高等学校中试办师范学院。”这一决定确立了开放性的“一主多元”的教师教育体系,即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除此以外,生产一线的实践锻炼,也是职教师资培养的重要内容。
任职资格明确化是指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国家颁布教师职业资格标准,经考核合格者具有从事教师工作的任职资格。实现教师管理、教师资格审定、学历认可、教师标准、教师考核等管理制度化。职业学校教师的任职资格应该包括学术知识(学术专家)、实践经验(技术专家)、教育观念与技巧(教育专家)和道德品质(公民楷模)四个方面,具体体现为一定的学历要求、某职业的从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证书、接受系统的教育理论和实践训练、具有被他人认可良好的道德行为。
教育教学艺术化是指掌握教育教学规律,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具有本专业的技术和技能,并具有不可替代性,并不是只有学科知识就能当教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递者,而且是道德的引导者,思想的启迪者,心灵世界的开拓者,情感、意志、信念的塑造者。教师不仅需要知道传授什么知识,而且需要知道怎样传授知识,知道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学策略,知道教育的宗旨是促进人的发展。
专业活动自主化是教师专业权力的体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66年《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规定:(www.daowen.com)
(1)教师的职业自由包括:教师在履行职责上享有学术自由,有资格对最适合于学生的教具及教法做出判断,在选择和使用教材、选择教科书以及运用教育方法方面起主要作用;教师及教师专业组织应参加新的课程、教科书及教具的开发工作;任何领导监督制度都不得损害教师的自由、创造性和责任;教师有权力对自认为不恰当的工作评定提出申诉;教师可以自由采用据认为有助于评价学生进步的成绩评定技术等。
(2)教师的权利包括:教师参加社会生活及公共生活应受到鼓励;教师可自由行使市民普遍享有的一切权利,并有担任公职的资格;当其公职任期终了后,可以重返以前或与此相等的地位等。
我国《教育法》、《教师法》对现阶段教师的权利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一个国家的教师在哪些方面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享有专业自主权,是由国家政治体制、社会开放程度、国民文化基础、教师专业化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专业活动自主并非教育自由,不能否定和排斥国家、社会对教育的控制。
劳动报酬合理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人们的尊重,成为人们向往的职业。顾明远指出,社会职业有一条铁的规律,即只有专业化才有社会地位,才能受到社会的尊重。如果一种职业是人人可以担任的,则在社会上是没有地位的。教师如果没有社会地位,教师的职业不被社会尊重,那么这个社会的教育大厦就会倒塌,这个社会也不会进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