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是社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教育制度也称作教育体制,是指国家管理教育的行政组织系统、各种教育机构体系及其运行规则。教育制度一方面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管理体系,如各级各类的学校与教育培训实体、教育行政管理系统、拨款与筹款系统、与教育直接相关的支持与服务系统等;另一方面是教育机构和组织体系赖以存在和运行的规则和机制,如教育的法律、法规、条理、方针、政策等。教育制度的形成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生产发展水平基础之上,是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特点:一是对学校教育发展规模、速度、层次的客观制约性,如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的时间与年限;二是新旧教育制度之间的继承性,教育制度总是在传承、借鉴与革新中向前推进,但事实证明,全盘否定或照搬的教育制度难以持久;三是教育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四是教育制度具有历史性、创新性,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制度,而且会与时俱进地调整、更新,如我国的高等自学考试制度就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重大的教育制度创新。
教育制度是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随着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及其内部的复杂化不断建构和发展起来的。古代学校的产生标志着简单的教育制度开始出现;后来私学兴起,形成了官学与私学两大系统,而且逐步分化成不同的层级和类别,教育制度变得复杂、多样起来。由产业革命开始的工业化孕育、催化了现代教育体系,特别是在公共教育制度形成以后,推动大众教育和普及教育的现代学校系统建立起来。在教育类型上,专门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从普通教育中逐步衍生出来,具有了普通学校、技术学校和职业学校之别;在层次上,有了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划分;在布局上,形成了依托产业结构的教育区划,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实现了对接。尤其重要的是,对各类学校教育进行了比较合理的安排,规范了上下级别学校之间的衔接,不同类型学校之间既有分工、又有沟通,与办学规格相关的学校与课程设置、考试制度等应运而生,教育越来越“制度化”,从而形成了现代的“教育制度”。(www.daowen.com)
义务教育制度的推行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之后,教育不断规范化、系统化、高移化,教育与每个人、每个家庭以及国家的发展密切联系起来,教育制度作为社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受到民众和政府的高度关注,有的国家职业教育也纳入义务教育制度之中。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终身教育思潮很快成为国际性的教育改革浪潮,教育曾经作为儿童、少年、青年的“专利”的传统观念被打破,工作和学习的界限变得模糊,教育成为现代人一种重要的生存和生活方式已经被广泛接受,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政府、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等)的提出标志着终身教育的理念已经被完全接受。尤其是大众传媒也积极参与知识传播,打破了学校对教育的垄断,网络、教育技术使学习没有刻板的时空限制,自由的学习已经成为可能,现有的教育制度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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