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确立-《职业教育学新编》成果

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确立-《职业教育学新编》成果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时,职业教育在中国已经产生,但未走上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二)职业教育的制度化实业教育从1902年7月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以后,才从制度上被正式确定。“壬子癸丑学制”的实施,从制度和实践上促进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三)我国职业教育的独立研究与发展我国职业教育由模仿到独立研究,以“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为标志。不管过去还是现在,中华职教社对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确立-《职业教育学新编》成果

(一)我国近代职业教育的开端

鸦片战争及以后的连续败绩,刺伤了封建帝国的尊严,动摇了其根基。清政府中一些思想先进的官僚以“救亡图存、求强求富”为口号,主张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19世纪60年代,洋务派创办了中国最早的近代实业,同时附设学堂为工厂培养技术人员和工人,这些学堂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近代职业教育的开始。

早期的实业学堂主要有:1866年福建马尾船政局附设的船政学堂,次年附设机器学堂。福建船政学堂由绘事院、管轮学堂、驾驶学堂、艺圃四部分组成。管轮学堂学造船、法文;驾驶学堂学驾驶、英文。课程分三类:主科,练习造船、驾驶技术;辅科,学习法语英语算法;训练科,灌输儒学道德信条,如《孝经》、《圣谕广训》等。艺圃主要培养徒工,挑选15~18岁有膂力和悟性的艺徒百余名专门训练。该校为我国海军学校的发源地,清末大多海军人才出于此校。1867年,在上海成立制造枪械的上海江南制造局,并附设机械学堂,为本局培养技术人才。

19世纪80年代,实业学堂进一步发展,洋务派创办了一批独立学堂,扩大了生源渠道。比较著名的有:1879年创立的天津电报学堂,1881年建立的天津水师学堂,1882年建立的上海电报学堂,1886年建立的天津武备学堂,1887年建立的广东水陆师学堂。

19世纪90年代,实业学堂向多样化发展。早在1869年蔡金台在江西省高安县开设蚕桑学堂。进入19世纪90年代后,除军事学堂外的其他学堂迅速发展,1898年湖北武昌设立农务学堂,还有南京矿务学堂,湖北工艺学堂等。这一阶段的学堂以洋务派开办和私立为主。

20世纪初,公立学堂才开始出现,如1900年福建开办的蚕桑公学堂,1901年广东设立了商务学堂,1902年山西创办农技学堂,湖北创办汉阳钢铁学堂等。

由于时局的需要,西学的引进,这些学堂应运而生,但是没有整体规划和制度,没有统一课程,在整个教育系统中也不占重要地位,而且这些学校充斥着洋教习(教师),有些学校还操纵在外国人手中。此时,职业教育在中国已经产生,但未走上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

(二)职业教育的制度化

实业教育从1902年7月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以后,才从制度上被正式确定。1903年对《钦定学堂章程》进行修正,又推出《奏定学堂章程》,至此实业教育从学制上取得了独立的地位。这两章程史称“壬寅癸卯学制”。与此同时,在行政上也成立了实业教育专门机构,学部成立实业司,各省成立实业科。章程规定实业学堂的共同宗旨是“振兴农工商各项实业,为富国裕民之本计。”该学制中,实业教育由初、中、高三级组成,科类分为工、农、商业、商船等,另外,还有艺徒学堂收粗知文字12岁以上的学生,至多4年为限;还有实业补习普通学堂,收初小毕业已过学龄的学生,三年毕业。为了满足实业学堂师资的需要,还设有“实业教员讲习所”,收中学堂和初级师范毕业生,学习1~3年,讲习所附设在高等学堂内。(www.daowen.com)

这个学制以日本学制为蓝本制定,十分详尽。1907年又确立了女子在国家学历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具有划时代的进步意义。但当时民族工业薄弱,外国列强巧取豪夺,中国民族工商业不可能有大的发展,实业教育也无从发展,学制几乎是一纸空文。据记载,1907年全国共计实业学堂254所,学生16649人,占总学校数的4.3%,占学生总数1.02%。可见,清末的实业教育在教育中所占份额微乎其微,封建旧教育扼制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辛亥革命以后,在教育总长蔡元培的主持下,对封建教育进行了彻底改革, 1912—1913年期间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改革令。1913年8月公布了“实业教育令”,规定“实业教育以教授农、工、商必需之知识与技能为宗旨。”同年8月汇总各学校章程,制定了“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将实业学堂改称为实业学校和专门学校。它把实业教育分为三级:初级统称“乙种实业学校”,中级统称“甲种实业学校”,高级叫做“专门学校”,各职业学校都分为工业、农业、商业、商船四大类。另外,实业学校内还附设补习科、专修科,分科大学和专门学校还设有实业教员养成所等。在“壬子癸丑学制”中明令取消讲经读史,增加了职业技术知识,普通学校中也增加了职业技术课程,同时缩短了学程,便于教育的普及与推广。在1915年增设了“女子职业学校”,开创了培养职业妇女的先河。该学制中对实业教育的实习时间有明确规定,要求实习时间在总授业时间2/5以上,商科可以酌减。“壬子癸丑学制”的实施,从制度和实践上促进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我国职业教育的独立研究与发展

我国职业教育由模仿到独立研究,以“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为标志。1917年5月6日黄炎培联合教育界、实业界、政界知名人士蔡元培、严修、张謇梁启超等42人在上海发起组织了“中华职业教育社”。该社为解决国家“最重要、最困难的生计问题”,从教育入手,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推广、改进等项工作,并出版刊物《教育与职业》,提出“劳工神圣”、“双手万能”的口号。不管过去还是现在,中华职教社对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在各个方面推动下,1922年11月1日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以大总统令颁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即“壬戌学制。”学制规定,小学酌情设职业预备教育,中学视需要设职业科,大学及专门学校设专修科。这一时期职业教育有了较大发展,职业学校数量增加,科类增多,分布范围扩大。1926年,职业学校发展到1659所,为解放前职业教育机构数目最高的年份。该学制主要效仿美国,奠定了我国现代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本科一般4年的“六、三、三、四制”的基本学制体系。这一学制的最大特点是把中学分成为初中、高中两段,既有相应中学阶段的职业学校,也有在初中阶段普通教育中兼设的职业科,高中阶段又可分为普通科、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而且可与高等的专门学校相衔接。这一学制表现了单轨制的综合性,变实业学校为职业学校,使职业教育内容更加丰富,与社会联系更广泛。该学制形式上力图把职业学校系统与普通学校系统合二为一,形成“单轨制”学校制度。又因为在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的影响下,课程设置重视生活教育。

1927年国民党执政以后,为缓和当时教育和经济的危机,试图通过发展职业教育以缓和矛盾。为此,颁布了一些发展职业教育的法令。1931年教育部通令,各省应酌情添办高级农、工科职业学校,各县立中学要逐步改组为职业学校,各市及私人呈请设立普通中学者应分别督促或勒令改办为农、工等科职业学校。1933年1月,国民政府公布《职业学校法》,把职业学校分成初、高两级,并附设各种职业补习班,初级职业学校收小学毕业或具有相当程度者,年龄12~18岁,修业1~3年,职业学校以不收费为原则。国民政府为了突出职业教育,改革“壬戌学制”,重新把职业学校独立出来,并把专门学校改称为专科学校,强化了高等职业教育,这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935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修正职业学校规程》。规程明确规定职业教育的宗旨是:锻炼强健体格、陶融公民道德、养成劳动习惯、充实职业知能、增进职业道德、启发创业精神。规程还提出了职业学校的任务:初级职业学校授予青年较简易之生产知识与技能,以养成其从事职业之能力;高级职业学校授予青年较高深之生产知识与技能,以养成实际生产及管理能力,并培养向上研究之基础。规程中还对教学方式和方法作出具体规定,职业学校每周教学时数为40~48小时,以职业科目占30%、普通科目占20%、实习占50%为原则。另外,对职业学校实习问题作出规定:“职业学校各科之教学应以先实习后讲授为原则,每次实习时间以连续3小时或4小时为度。”在国民党统治期间,职业教育几经改革,使得职业教育从制度上逐渐完备,布局也有所改善,但由于政府腐败,经济萧条,加之抗日战争,职业教育没多大发展。1947年只有公私立专科学校68所,国立中等职业学校14所,职业学校总数700余所。

[1]主要规定:国家全面负责职业教育;对18岁以下的孩子提供免费的职业教育;雇主要为雇员接受技术训练提供时间等方面的方便;职业技术学校的课程设普通课程、职业基础课程和实践课程三类;每个市镇设立一所职业学校,国家和市镇各支付50%的费用;对私立职业学校发放补助金;面向在职人员的职业讲座义务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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