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983年3月20日,我校法律系160名师生参加由昆明市司法局举办的“法制宣传日”活动,义务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和公证事务的询问,受到群众好评。
很多群众闻讯,早上8点多钟就赶来等在圆通公园门口,询问法律等有关方面的问题。他们当中有八旬老人,也有年轻人和外地出差人员。他们说,这样的法制宣传服务活动,方便群众、解决问题。有位青年女社员不堪受丈夫打骂,痛苦万分,听到云大法律系的老师和学生上街为群众服务,便去请求帮助。师生们向她介绍了《婚姻法》的有关条款。她临走时流着泪说:“感谢你们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我现在知道了法律保护妇女的正当权益,再也不怕丈夫欺负了!”
有些群众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对一些涉及法律的问题,长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次在云大法律系师生的帮助下,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有一个群众和邻居发生斗殴,被打伤了,不服单位的处理决定,但又不知道怎样向法院起诉。法律系的师生根据他反映的情况,解答了他的问题。他高兴地说:“我为这件事烦恼了一年多,你们讲的道理帮我把烦恼解除了,谢谢你们!”不少群众还从法制宣传中受到教育,认为这对于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有好处。
有的群众还反映了落实政策、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位40多岁的男同志,因政策问题,与师生谈了4个多小时。他提出了很多疑难问题,负责接待的师生按法律、政策给他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做了解答,使他较满意地离去。还有一位72岁的老大娘,因抚育、赡养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吃住都有困难。法律系的有关师生听了她的情况后,根据她本人要求,恭恭敬敬地帮她写了3份起诉书。有的同学看到她年老体弱,便端来茶水,买来面包给她吃,老人被师生热情周到的服务深深地感动,流下了热泪。(www.daowen.com)
这次活动内容包括宣传宪法、法律常识,解答刑事、民事等方面的疑难问题,以及对要求诉讼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等。他们从上午八点半一直忙到下午五点钟,为104人次解答法律问题,散发了25种有关法律的宣传资料共25000多份,展出了29张法律知识和图片展板,和群众进行了交流并得到他们的好评。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不仅巩固了课堂上学的东西,而且还向老师学到了很多实际工作经验,接触了社会问题。
云大师生开展法律咨询
(本文原载《云南大学报》1983年3月3日,《云南日报》刊用,云南广播电台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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