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云大五十年:1985年起实行学分制

云大五十年:1985年起实行学分制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报讯1985年1月23日,校领导召集系主任会议讨论了《云南大学关于试行学分制的规定》,学校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八四、八五级学生中试行学分制。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五年。关于云南大学试行学分制的请示关于云南大学试行学分制请示的批复7.文理交叉选课。

云大五十年:1985年起实行学分制

本报讯 1985年1月23日,校领导召集系主任会议讨论了《云南大学关于试行学分制的规定》,学校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八四、八五级学生中试行学分制。对三年级以上学生,也将采取相应教学措施,扩大学生选修课程和跨专业听课的限度。

实行学分制,同学早有希望,学校也酝酿多年。这是改革旧的教学方法,培养开拓型,创造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有力措施。实行学分制有三大优点:1.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选读适当课程,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可以多选课程,使他们提前毕业或考研究生,有利于早出人才,快出人才,出优秀人才。2.学生可以按规定的教学计划,自己的学习基础,结合国家需要,科学发展和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选修课程,有利于文理科互相渗透,有利于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发展。3.多开选修课,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专长。教师可以把科研成果和学术创见,首先反映到选修课中,使教学、科研紧密结合,有利于教材更新,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学分制的特点:学生根据系或专业制订教学计划,自己安排学分计划,少数学生可提前或推后毕业;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有选择教师的自由;学生可以通过自学,参加免修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修;学生可以跨系,跨专业选课,可以选择外系、外专业的必修课作为自己的选修课。

我校关于学分制有以下几条具体规定。

1.课程的设置与分类。全校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是系或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选修课包括校、系、专业开设的选修课,外系外专业开设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但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选修课分数。

2.学分的规定。各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一般以全学期每周上课时数为标准。课堂讲授和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体育课、习题课、讨论课,毕业论文与科研训练等环节都规定一定学分。还规定军事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生产劳动等学生必须参加,但不记学分。

3.关于学生毕业,学生必须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和环节的全部学分,必须取得选修课的学分,修完计划规定的不记学分的必修课和环节才准予毕业,我校规定各专业四年制本科生最低毕业学分为135至145学分。其中必修课占70%~75%,选修课占15%~30%,选修课中限制性选修课约占三分之二,任选课约占三分之一。

4.辅修和双学士学位。学生除修读本系本专业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取得毕业最低学分外,还选读另一个专业主干课20学分以上者,发给辅修专业证明,如同时学完另一专业全部主干课,做完毕业论文者,发给双毕业证书,双学士学位证书。(www.daowen.com)

5.学分的取得和成绩的考核登记。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均需经过考核,合格者才取得学分。必修课补考后不合格,须重读或改选其他课程。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仍按百分制评定分数。

6.学习年限。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五年。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和环节一般为16至19学分。

关于云南大学试行学分制的请示

关于云南大学试行学分制请示的批复

7.文理交叉选课。为扩大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以适应四化建设需要,文科学生必须选学一定数量的理科课程,理科学生必须选学一定数量的文科课程。

为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制定了若干改革办法,已经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即将执行。这些办法是:《云南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奖办法》《云南大学改革成果奖实施办法》《云南大学自编试用教材铅印办法》《发给教师超工作量酬金的改革办法》等,目前,各系各单位正在为实行有关规定和办法做积极准备。

(本文原载《云南大学报》1985年2月6日,《云南日报》刊用,原题为《加快教学改革步伐 培养开拓型创造型人才 我校从下学年开始实行学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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