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检测体系
本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应用于施工全过程,每个检验批、分项工程及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测,以及最终竣工验收,均应明确检验的方法、内容和要求。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以施工前的预控标准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及分部工程进行有效控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制定本工程的质量检测体系。
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检验程序:
(1)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包括计量检测设备配备计划、采购、校准、标识、维护保养、封存、启封及报废。
(2)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编制计量检测设备购置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采购。
(3)新购置的计量检测设备,必须经过首次检定校验,检定校验合格后方能入库、使用。检定校验不合格应退货。
(4)所有计量检测设备,均应按上级确定的周期送法定单位进行检定校准,并应在检定校准之前准备好替代的计量检测设备,以保证现场工作的连续进行。
(5)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检测设备,必须按规定的周期送往本地区技术监督局进行强制检定。本地区技术监督局不能承担的强检项目,应报省、市技术监督局协调落实。
(6)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检测设备,可根据就近、就地、方便生产、方便管理的原则自主送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经批准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7)属于进行外观检查和比对校验的计量检测设备,应按公司主管部门制定的校验规程,由使用单位的专(兼)职计量员进行校验,并保存校验的记录。
(8)公司主管部门和各使用单位必须保存计量检测设备的目录和校准资料。资料应包括计量检测设备的类别、型号、购置日期和厂家、编号、精度以及校准周期台账和计量检测设备抽检记录等。
(9)凡校准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应粘贴彩色标识,以证明该计量检测设备的状态现处于允许的精度之中,并在该标识上注明下次检定校准的日期。该标识由公司主管部门按校准的检定证书分别发给A(强检)、B(非强检)、C(一般管理)类标识,由使用单位计量员粘贴。
(10)使用单位必须按计量检测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严禁私自拆修。精密、大型、贵重检测设备,必须指定专人保养、维护、使用,严禁无关人员私自动用。
(11)使用单位在操作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做出明显的标识,并上报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部门。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在不合格原因排除,并经再次校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12)使用单位对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应检查分析原因,并制定防止再发生所需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13)计量检测设备超过三个月不使用时,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封存,并按规定做好封存记录。封存的计量检测设备未按规定办理启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14)精密、大型、贵重计量检测设备需要报废时,应经法定检定机构校准出示报废证书后,方可报废。其他计量检测设备需要报废时,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报废的计量检测设备应由公司主管部门统一提出处理意见,严禁流入生产中使用。报废的计量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公司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应及时抽卡、销账。
2.材料检验程序和方法
(1)对材料质量严格按照公司质量保证程序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对进场物资材料进行全面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控制。(www.daowen.com)
(2)建立物资验证台账。即定期检查各种材料的各种质量证明,与材料员和计划、合同负责人紧密联系,对进场的物资验证其各种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和实体质量,并认真切实做好台账。
(3)对进场原材料按规范的规定进行取样送检。检测单位应具有规定的资质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材料进场后由试验员会同材料员进行取样,取样时材料员应提供如下资料:出厂合格证、批量、生产厂家、品种、规格。施工取样由监理见证。在材料使用前,将检验报告送监理认可后方使用该材料。
(4)具体检测项目按规范、省市及业主相关规定进行。
3.施工过程质量检验方法
(1)在施工过程中,对于主要分项工程和重点部位质量标准的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等,针对具体情况和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检验批及检验方法,并对检验人员进行交底,贯彻实施。
(2)工程施工过程,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进行严格的复查、检查外,在重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关键的检查项目进行严格的复核。每一道工序开工前,均需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各专业均采用三级制,也即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各班组长。技术交底均有书面文字及图表,级级交底签字。技术负责人向专业工长进行交底要求细致、齐全、完善,并要结合具体操作部位、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的讲述交底;工长接受后,应反复详细地向作业班组进行交底;班组长在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全面理解施工意图,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对各检验批、分项工程要做好标识,标识数据真实可靠,熟练满足要求,质量检测员复查表示发现与实际不符时即可要求工程全部标识。
(4)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后,应将验收情况统计列明分项工程名称、报验人、质量监控验收等级、验收人和验收情况等。
4.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是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把好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关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因此必须认真做好隐蔽工程验收。为此,应以ISO9001 质量体系为中心,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质量程序、CI 工作、技术管理程序,完善隐蔽工程检验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顺利完成本工程质量目标。
(1)建立“三检”制度。即每道工序完后,首先由作业班组提出自检,再由项目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质检员、技术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在做好“三检制”的基础上,请项目经理部及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证认可;同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质量记录和签字工作,并归档保存。
(2)建立“三级”检查制度。公司每月对项目工程质量全面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对项目工程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检查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不合格报告,限期纠正,并进行跟踪验证。
(3)所有隐蔽工程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签字认可的,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返工自检复验合格后,重新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向监理工程师发出复检报告,经检查认可后,及时办理签认手续。
(4)重点部位实施作业令签发制度。
(5)严格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质量程序、技术管理文件以及省市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规定要求,进行整理各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保证施工日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记录等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6)建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工程施工的详细的规章制度和奖罚措施,尤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奖罚措施。对施工质量好的作业人员进行重奖,对违章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人员进行重罚,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
5.竣工验收
在工程最终整体验收前,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插入,应提前进行单项验收。工程最终整体验收应按合同规定会同所有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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