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契约的形式和特点
1)契约的表现形式
工程项目与一般的企业组织相比,其重要的不同点就是工程项目是以开放的建筑市场为载体,通过正式契约(即合同)的形式来为项目配置资源,即项目组织主要是通过契约将各参与方缔结在一起。也可以说,在项目组织中,契约驱动主要是通过各类合同来具体体现,包括咨询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采购合同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客体以及合同的内容三大要素构成。合同的主体是指签约双方或多方的当事人,也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合同的客体是指合同的标的,是签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签约当事人之间具体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所规定的有效合同的基本要素有:双方当事人或各方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缔约该合同的合法权限;必须就其交易的全部主要条款达成协议,通常的方法是交换要约和承诺;当事人的意图必须体现为在法律上具有强制力的合同,而不是一个社交性的或超出法律的协议;合同在执行上不得有障碍,若出现合同的目标不能实现、违法、违背公共政策以及其他不可强制执行的情况,需要一定的手续和证明,否则,合同即不具有强制力,甚至完全无效。
2)契约驱动机制的特点
契约驱动机制具备以下特点。
(1)主动驱动性。
契约驱动对于项目组织是一种主动驱动机制,各参与方为获得预期的利益应有积极性按照契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去努力完成任务。
(2)基于原则的驱动。
契约条款的不完备性和项目环境的变化,致使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面临诸多阻扰,而契约中规定的双方公认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维护项目的健康运行。
(3)基于互动的驱动。
基于契约的关系是一种伙伴关系,彼此平等、为对方的目标实现提供支持,也能从对方处获取资源和帮助,这是一种互动式的依赖关系。(www.daowen.com)
2.契约驱动下工程项目组织运行的特征
项目组织成员之间用“伙伴关系”来形容远比传统的主管和下属的关系来得贴切。伙伴关系是一种平等关系,也是一种双方能够共谋福利的关系。实现项目组织成员之间伙伴关系的手段是一种以双赢为主要目的的契约,这种契约关系可以是人们常见的合同契约,当然也可以是一种内部协定。
以契约为驱动力的项目组织运行的主要特征为:
1)平等性
契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能够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经济利益。平等性还表现在主体之间相互独立,不像职权那样存在上下级关系,这样,有利于双方的沟通和交流,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
2)开放性
契约是在一定的组织环境下制定的,受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任何一方的需求要得到满足必须依靠对方的支持,因此,契约双方必须相互沟通,并根据对方的反应调节自身的行为。以契约为驱动力的项目组织模式具有开放性,而不像基于职权驱动的项目组织只关注内部的专业和职能。
3)规范性
契约往往采用书面形式。契约双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力,须认真地对契约内容进行充分考虑,反复推敲和斟酌,因此契约内容是严谨、规范的,它比基于职权驱动的组织简单命令的执行方式更规范、更科学。
4)原则性
由契约驱动的项目组织运行机制在管理上不是基于官僚制度,而是基于契约双方都认可的原则。由职权驱动的项目,不管领导的指令是否正确,下达后下属就应当服从。而以契约为驱动力的项目组织则是以双方共同认可的承诺为行为准则。承诺不是因职权而产生的强制性行动规则,而是双方公认的基本原则,是一种价值观,是原则而不是制度。此外,随着组织环境的变化,制度将不断地改变,而原则是可以相对稳定的,基于原则的管理比基于制度的管理更灵活、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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