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协调和咨询大纲》为重大应急事件提供稳健、灵活的响应计划。
1.应急管理体系结构
图5-1描述了《国家协调和咨询大纲》在战略层面的运作过程,及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何根据事件性质和所需资源灵活变通。
图5-1 《国家协调和咨询大纲》示意图
COBR—内阁办公室简报室;MCET—重大和关键事件小组;OSCT—安全和反恐官员;ELS—加强后勤保障;NFCC—国家消防局长委员会;RED—韧性和应急处;NSAT—国家战略顾问小组;NRAT—国家韧性保障小组;TACADS—战术顾问;FRS—消防救援队;NRFP—国家抗灾消防计划;GLO—政府联络官。
以下介绍地区应急响应如何与国家的整体监管相联系。
重大应急事件需要大量的战略合作,同时很可能也需要多部门响应和政府参与。这项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包括国家消防局长委员会(NFCC)主席、国家战略顾问小组(NSAT)、内政部消防值班官员、国家韧性保障小组(NRAT)值班官员、内政部行动指挥中心以及住房社区和地方政府部(MHCLG)韧性和应急处(RED),这些部门和官员需密切协作,根据行动需求和战略目标做出响应和重建安排。
NFCC主席和/或NSAT需向内阁办公室简报室提供建议和担保,为大臣们的战略决策提供信息。此外,他们需向大臣实时更新消防和应急救援响应以及国家灾后重建资源在当前和未来面临的压力,同时与消防救援队长联络,按需明确战略方向。
内政部消防值班官员与内政部行动指挥中心密切联络,保证地方和国家的战略决策者均能够实时完整掌握最新动态。
当消防救援局申请大量资源时,可建立战略控制区(SHA),以管理资源和人员。战略控制区可以由一个消防救援局建立,也可以由多个消防救援局共同建立。同时还应成立加强后勤保障小组(ELS)管理战略控制区。
2.应急事件等级
在英格兰,大部分应急事件均由地方应急救援部门、地方政府及地方韧性组织负责处理,而不需要中央政府直接参与。
根据2004年《消防和救援法》第13条和第16条,消防救援局可以申请互助,从而保证了应急救援行动可以跨越各个消防救援局,保持连续性。每个消防救援局都签署了国家互助协议,当发生紧急事件时需遵守协议。消防救援队需重点保障国家灾后重建所需物资,以供NFCC主席和/或在例外情况下代表NFCC主席的NSAT部署。
当应急事件涉及的范围较大,复杂程度较高,需要中央政府的响应、支持和协作时,将指定政府领导部门(LGD)或委任管理部门来管理中央政府的应急响应。针对包括火灾在内的应急事件的响应政策安排,由内政部负责与英国政府的协调;针对恢复重建政策的安排,由内阁办公室负责与英国政府的协调。在委任管理部门内部,政府响应政策安排的协调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需要中央政府参与处置的大型事故或复杂事故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应急事件。中央政府通过指定政府领导部门(或委任管理部门)提供支持,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工作。一般通过受灾地区的地方韧性论坛开展工作。
二级,严重应急事件。这一级别的事件具有或可能具有长期不良影响,需要中央政府的持续协作。协作一般通过内阁办公室简报室(COBR)开展,由主要政府部门领导。(www.daowen.com)
三级,灾难性事件。这类事故会造成极大的影响,或可能造成大范围的影响,需要中央政府立即响应,提供领导和支持。首相或指定的国务大臣将领导开展国家级联合应急响应。由内阁办公室简报室和民事应急委员会而不是指定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协调工作。
3.应急工作程序
《国家协调和咨询大纲》设定了一系列关键工作程序,确保提供恰当的建议和协作。不要求每个应急事件都立即启动这些工作程序。
(1)动员、协作和监管国家灾后重建资源。《国家协调和咨询大纲》电子支持系统针对国家灾后重建能力资源的可用性和分布进行全天候概览。当收到援助请求时,NRAT负责推动在事件发生期间调用国家资源。针对持续时间长的事件,将在领导机构联合控制中心建立NRAT行动指挥室。
(2)战略控制区(SHAs)。战略控制区是事前选定的地点,有合适的空间和设备,可以容纳大量的人员、器具和设备等。应在当地消防救援队的协作下和《国家协调和咨询大纲》的支持下建立战略控制区,多部门战略控制区的地点还应由各个地方韧性论坛进行确认。
(3)内政部行动指挥中心。犯罪警察和消防小组(CPFG)和安全和反恐办公室(OSCT)行动指挥中心用于保证国家和地方的战略决策制定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信息,以便开展工作。中心可在多个场所设立,由政府部门政策官员和政府联络小组组成,中心将与NFCC主席和/或NSAT进行磋商,并为COBR和中央政府部门通报当前事故进展。同时,他们还为大臣提供建议,并通过MHCLG复原和应急处与政府联络官建立联络。复原和应急处将成立战略协调小组,作为中央政府援助的单一联络点。根据事故规模,可能需要NSAT和NRAT协助内政部行动指挥中心。这将在必要时由NFCC主席和/或NSAT与内政部协商达成一致。
(4)内阁办公室简报室(COBR)。当应急事件规模和复杂程度较大,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协作时,将通过COBR对事件做出响应。
4.应急工作人员
《国家协调和咨询大纲》中指定了一系列职位,在需要国家灾后重建能力时提供建议和协助。这些职位不一定在每起应急事件中都需要,而是会随着事件的规模和性质有所不同。
(1)NFCC主席和/或NSAT。NFCC主席和/或NSAT由NRAT支持,负责全局协调消防救援队国家灾后重建资源。NFCC主席和/或NSAT代表消防救援队,将及时根据中央政府的需求为内政大臣以及COBR内的其他大臣提供专业建议。NSAT随时向所有需要的消防救援队提供平等的支持和专业建议。
(2)内政部消防值班官员。在《国家协调和咨询大纲》规定的政府应急处置职责范围内,内政部消防值班官员是最前线。他们将为NFCC、NSAT、重大和关键事件小组(MCET)、OSCT作战指挥中心,以及国家抗灾和消防计划(NRFP)主席提供支持。内政部消防值班官员与NRAT值班官员及其他英国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络。值班官员需实时监控事件发展情况及突发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协助。
(3)国家韧性保障小组(NRAT)和值班官员。NRAT值班官员与NFCC和/或NSAT主席一起负责国家灾后重建物资的征用、协调和监督。此外,NRAT的值班官员协助支持相关消防救援队、NFCC、其他相关单位和政府之间的信息传递,按需为内政部消防值班官员和NFCC主席和/或NSAT提供实时事件信息,以保证《国家协调和咨询大纲》的有效运行。
(4)国家韧性保障小组。国家韧性保障小组负责协助NRAT和NFCC主席和/或NSAT。小组成员来自之前抽调到NRAT的官员以及根据其专业领域选调的战术顾问。
(5)战术顾问。战术顾问为受过专业训练的官员,以及当地和/或国家韧性领域推荐的专家。他们可以提供建议和协助而不受地域限制,但他们一般只隶属于当地消防救援队。
(6)CPFG和OSCT行动指挥中心。CPFG和OSCT行动指挥中心在无预警和迅速发展的重大事件期间负责与英国政府的协调联络。
(7)战略合作小组(SCG)。重大事故可能需要相应组织提供大量资源,对其日常工作造成影响,同时还可能对社区或环境造成长期影响。这类问题需通过金级指挥官或SCG,甚至区域民事意外事件委员会(RCCC)解决。战略合作小组成员是来自于各相关机构的代表,有权针对环境做出执行性决策。战略合作小组有事先选定的工作区,远离事故现场的混乱,一般都位于一审警察总部。在大范围应急事件中,战略合作小组可能需要与相邻近的SCG联络,在事故恢复阶段,则需要与相关政府办公室或下放管理部门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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