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外消防救援管理机构研究

国外消防救援管理机构研究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战后法律规定,消防事务归北爱尔兰政府、内政部和苏格兰事务大臣管理。2016年1月,英国首相宣布应急救援的主管部门由社区和地方政府部移交给内政部,将消防和警察交由一个政府部门管理,这是为加强部门间合作进行的结构调整。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消防部门受消防监察局监督。该机构由首席消防救援顾问领导,担负原女王陛下消防监察局的职责。

国外消防救援管理机构研究

二战后法律规定,消防事务归北爱尔兰政府、内政部(针对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消防部门)和苏格兰事务大臣管理。2001年5月大选之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消防部门管理权由内政部移交给交通、地方政府和地区部,其中设立的副首相办公室(Office of the Deputy Prime Minister,ODPM)承担消防中央监管职责。2006年,副首相办公室重建,设立社区和地方政府部(现名住房、社区和地方政府部),作为英格兰消防部门的中央管理部门,但接受由首席消防和救援顾问所组成的新部门的指导。2016年1月,英国首相宣布应急救援的主管部门由社区和地方政府部移交给内政部,将消防和警察交由一个政府部门管理,这是为加强部门间合作进行的结构调整。

内政部对消防事务的效率负责,并负责对议会消防政策的响应和质询,通过制定标准和技术规定来协助指导消防救援局的工作。

女王陛下警察、消防和救援服务监察局(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Constabulary and Fire &Rescue Services,HMICFRS)从公众利益角度独立监督警察和消防救援部门的有效性,与内政部合作。

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消防部门受消防监察局监督。但2007年政府宣布成立新的机构,为部长和公务员提供消防救援方面的独立专业建议。该机构由首席消防救援顾问领导,担负原女王陛下消防监察局的职责。(www.daowen.com)

苏格兰消防救援部门受女王陛下苏格兰消防监察局监督。

国家消防局长委员会(National Fire Chiefs Council,NFCC)聚集了英国消防救援队的业务领导,针对消防救援部门提供一致的专业技术领导,同时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建议和支持,协助制定国家政策。根据《国家协调和咨询大纲》,在重大事件中,国家消防局长委员会为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一手作战建议,并有责任推动整个消防救援部门的持续发展。消防救援队在制定发展计划,尤其是针对检查的计划时,需寻求NFCC的建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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