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韩国消防救援体系:扩展新职责,完善管理

韩国消防救援体系:扩展新职责,完善管理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韩国消防救援部门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主要承担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功能较为传统单一。韩国消防救援部门积极与国际社会接轨,拓宽新的工作职责,逐步开展抢险救灾等新工作。消防防灾厅设立后,韩国全国250个地方政府中都设置了相应的消防灾难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消防灾难管理体系。韩国消防救援队伍的社会安全保障服务职能得到了充分的拓展,其社会服务领域日益拓宽。

韩国消防救援体系:扩展新职责,完善管理

韩国全称大韩民国,国土总面积约10.29万平方公里,韩国现有1个特别市、1个特别自治市、1个特别自治道、8个道、6个广域市,共17个一级行政区。截至2020年5月,人口约5 200万人。

大韩民国政府在1948年成立后,中央政府内务部治安局成立消防课,各地方警察局内也设立了消防课。韩国消防救援部门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主要承担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功能较为传统单一。1970年中央政府内务部设立消防局。韩国消防救援部门积极与国际社会接轨,拓宽新的工作职责,逐步开展抢险救灾等新工作。特别是在1988年汉城(现称首尔)第24届奥运会期间,根据国际奥委会的建议和规定,汉城消防救援部门(现为首尔消防救援部门)新组建成立了119救急救助队,为伤员免费提供医疗救护服务,这支119救急救助队在奥运会期间多次出色完成急救工作,挽救了许多伤员的生命,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得到韩国政府的充分肯定,于是政府决定将原有的急救系统并入现行的消防救援系统,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确定,使韩国消防救援队伍成为一支集救护、救灾、救火工作于一身的多功能化队伍。

1992年中央政府行政自治部(原为内务部)设立消防局。各特别市、特别自治市、特别自治道、广域市、道(以下统称市、道)政府实行地方自治体制,各地也成立了由各地方政府直接领导的消防本部,消防救援部门正式从当地的警察部门中独立出来。韩国《消防公务员法》规定消防专职人员均为政府公务人员(行政自治部消防局全体官员和各市、道消防本部为国家公务员,其他人员则为地方公务员),实行衔级制,从行政自治部消防局长(消防总监)至消防员(消防士),共分为10个衔级。2004年成立行政安全部消防防灾厅。消防防灾厅设立后,韩国全国250个地方政府中都设置了相应的消防灾难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消防灾难管理体系。(www.daowen.com)

韩国消防救援队伍的社会安全保障服务职能得到了充分的拓展,其社会服务领域日益拓宽。如针对独居老人日益增多和人口老龄化问题,首尔和釜山市消防救援部门为所有65岁以上独居老人和残障人士家中免费安装了“119自动报警器”,一旦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出现,老人或残障人士可以直接按下报警按钮,即可将报警信息传递到消防指挥中心,消防救急队会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一般为5~10min),进行紧急处置或移送医院,使受惠人群充分享受到政府提供的特别安全服务。目前此项“安全服务”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呼吁和中央行政部的推动下,正在推广到全国,所需经费由中央政府补贴一半,地方自筹一半。随着韩国消防救援部门功能的全面拓展,消防救援部门在社会各界和百姓心目中的地位也日益提升,政府对消防救援队伍的支持和投入日益加大,消防救援队伍救火、救灾、救急和救险的能力也不断增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