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畜牧兽医行政常用制度

畜牧兽医行政常用制度

更新时间:2025-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兽医行政制度较为多样,如动物免疫证明制度、技术监测制度、疫病监测扑灭制度、认证许可制度、执业兽医师制度、官方兽医制度等多种制度。

兽医行政制度较为多样,如动物免疫证明制度、技术监测制度、疫病监测扑灭制度、认证许可制度、执业兽医师制度、官方兽医制度等多种制度。

2.2.1 免疫证明管理制度

1)免疫证明管理制度

免疫证明管理制度是畜牧兽医行政主体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发生和传播,对需要强制免疫对象,采取免疫接种措施,并对经免疫动物发放免疫证明的社会防范措施。其实施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主要适用急性、烈性、危害较大的动物传染病。

②必须研制并能生产出有效疫苗

2)动物免疫管理

(1)决定免疫接种对象

免疫接种对象是指预防的动物传染病种类。我国由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实行两级管理,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必须统一实行免疫对象;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需统一接种的防疫对象。

(2)决定所用疫苗的种类

高效疫苗是免疫接种措施的条件之一,对于已经决定的免疫接种对象,使用何种疫苗应由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以经济、安全、稳定、特异、高效为标准。

(3)决定免疫程序

免疫程序是免疫接种的方式与步骤,包括适用动物的种类、免疫方式、免疫剂量、免疫时间(一般按日龄、月龄计算)、免疫次数以及几次免疫之间的间隔时间。

(4)决定免疫效果的监测方法和标准

免疫后的效果如何应有一定的标准,并通过统一的方法进行监测、鉴定,由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标准的确定和方法的选择。

(5)决定免疫证明的种类和样式

凡强制免疫接种的防疫对象,对已按规定免疫的动物应出具免疫证明,这是具有法律后果的凭证,不能随意设置,由兽医主管部门统一设置、设计,并按规定统一监制,责成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免疫证明分为书面凭证和免疫标记两种类型。

3)动物免疫接种实施

免疫接种工作应由饲养者自己按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服从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防疫安排、布置,听从兽医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或委托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兽医卫生服务单位帮助,实行有偿服务。动物免疫证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兽医卫生防检机构发放。

案例2.3

全国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基本结束

2011年以来,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疫情形势,科学制订免疫计划,狠抓关键环节落实,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和“真苗、真打、真有效”。1月份农业部及时下发了《201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3月初组织召开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春防工作。集中免疫期间多次派出工作组赴重点省份开展督导,强化督促检查,认真查漏补缺。截至2011年5月23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4种强制免疫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度均超过98%,有效构筑了免疫屏障,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打下了坚实基础。

2.2.2 兽医技术监测制度

1)兽医技术监测概述

兽医技术监测是指兽医行政主体,为保证人类、动物、植物环境健康,对与饲养动物有关的饲料兽药、仪器、设备、物料、厂房、环境质量;人员健康、动物疫病、产品卫生;管理者素质、管理制度、生产工艺流程等,依照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用技术检验、鉴定、评估认证等手段,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一项行政措施,如兽医卫生技术监测。

2)兽医卫生技术监测

(1)概念

兽医卫生技术监测是兽医行政主体,为保证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卫生质量,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国际、国家和兽医行业标准要求的情况,通过技术检验、鉴定等手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实行鉴定达标、质量认可的一项行政措施。

(2)意义

①防疫疾病。

②保证肉类卫生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③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主动做好各项兽医卫生工作,健康发展养殖业

(3)内容

包括种用动物的监测、乳用动物的监测、动物产品的监测三方面。

①种用动物监测。各种种用动物不能患有下列传染病(及新发生的危害大的疫病):

a.种牛。应无口蹄疫、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兰舌病、牛地方性白血病、副结核病、牛肺疫、牛传染性鼻气管炎、黏膜病、疯牛病。

b.种马种驴。应无鼻疽、马传染性贫血、马鼻腔肺炎

c.种羊。应无口蹄疫、布氏杆菌病、兰舌病、山羊关节炎、绵羊梅迪维斯那病、羊痘、疥癣。

d.种猪。应无口蹄疫、猪瘟、猪传染性水泡病、布氏杆菌病、猪霉形体肺炎、猪密螺旋体痢疾。

e.种兔。应无兔病毒性败血症、魏氏梭菌病、螺旋体病、疥癣、球虫病。

f.种禽。应无新城疫、雏白痢、鸭瘟、小鹅瘟、白血病、霉形体病、禽流感。

经过监测,合格的种用动物,要有书面认可证书。凡未经取得认可证书的种用动物,不得再作种用。

②乳用动物监测。乳用动物患传染病,不仅影响其生产性能和后代,而且直接影响到人类健康,因此,对乳用动物的卫生要求更严。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2月30日,农业部制定了《乳用动物健康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我国兽医行政法规定,对种用、乳用动物实行《动物健康合格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管理制度,即饲养、使用种用、乳用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兽医行政主体申领《动物健康合格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兽医行政主体审核、检验,合格的颁发《动物健康合格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凭证饲养、经营、使用种用动物和乳用动物。并随时接受对种用、乳用动物卫生的定期监测。监测合格者,继续饲养作乳用、种用,监测不合格者,吊销《动物健康合格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得再饲养作乳用、种用。

案例2.4

三鹿刑事犯罪案犯被执行死刑

2008年中国毒奶粉事件,是一起严重的中国食品污染事件。

事件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其奶粉中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截至2008年9月21日,因食用婴幼儿奶粉而接受门诊治疗咨询且已康复的婴幼儿累计39965人,正在住院的有12892人,此前已治愈出院1579人,死亡4人,到9月25日,中国香港有5人、中国澳门有1人确诊患病。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国内的乳制品厂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三聚氰胺检验报告后,事件迅速恶化,包括中国其他著名奶制品品牌在内的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中都检出三聚氰胺。该事件也重创中国制造商品信誉,多个国家禁止了进口中国乳制品。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21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张玉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被告人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张玉军、耿金平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于2009年3月26日裁定驳回张玉军、耿金平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24日对“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执行死刑。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石家庄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原三鹿高管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8年和5年。

③动物产品监测。这里主要涉及对肉类的监测,因为肉类供人们食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对肉类监测实行不定期监测。监测肉类应注意以下情况:(www.daowen.com)

a.是否新鲜,是否在保存期内。

b.有无染疫情况。

c.有无变质。

d.存放方式是否合理,有无污染。

e.有无其他不卫生因素。

经过监测发现不符合肉品卫生标准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案例2.5

某省瘦肉精事件

自2011年3月15日起,某省共排查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近6万个,确认“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126头,涉及60多个养殖场;排查50头以下散养户7万多个,确认“瘦肉精”呈阳性生猪8头;同时还查获含“瘦肉精”饲料若干批次。肇事“瘦肉精”来源已基本查明,并发现3个“瘦肉精”制造窝点。被该省有关部门控制、刑拘、立案侦查的人员已达68人,其中“瘦肉精”销售人员26人,使用养殖户33人,生猪经纪人7人,企业采购人员2人,并对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

自2012年1月起,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再次分别对生猪交易市场、屠宰场、规模养殖场开展了“瘦肉精”抽样检测,共监测102头/份,未检出含有“瘦肉精”动物及动物产品。

2.2.3 动物疫病监测扑灭制度

1)动物疫病分类

(1)中国动物疫病分类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1999年发布《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2008年12月11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①一类动物疫病(17种)。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②二类动物疫病(77种)。

a.多种动物共患病(9种):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伪狂犬病、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

b.牛病(8种):牛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梨形虫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日本血吸虫病。

c.绵羊和山羊病(2种):山羊关节炎脑炎、梅迪—维斯纳病。

d.猪病(12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圆环病毒病、副猪嗜血杆菌病。

e.马病(5种):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马巴贝斯虫病、伊氏锥虫病。

f.禽病(18种):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马立克氏病、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鸭浆膜炎、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禽伤寒、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低致病性禽流感、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症。

g.兔病(4种):兔病毒性出血病、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h.蜜蜂病(2种):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

i.鱼类病(11种):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刺激隐核虫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病毒性神经坏死病、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斑点叉尾 病毒病、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流行性溃疡综合征。

j.甲壳类病(6种):桃拉综合征、黄头病、罗氏沼虾白尾病、对虾杆状病毒病、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传染性肌肉坏死病。

③三类动物疫病(63种)。

a.多种动物共患病(8种):大肠杆菌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附红细胞体病、Q热。

b.牛病(5种):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牛生殖器弯曲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

c.绵羊和山羊病(6种):肺腺瘤病、传染性脓疱、羊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绵羊地方性流产。

d.马病(5种):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腔肺炎、溃疡性淋巴管炎、马媾疫。

e.猪病(4种):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感冒、猪副伤寒、猪密螺旋体痢疾。

f.禽病(4种):鸡病毒性关节炎、禽传染性脑脊髓炎、传染性鼻炎、禽结核病。

g.蚕、蜂病(7种):蚕型多角体病、蚕白僵病、蜂螨病、瓦螨病、亮热厉螨病、蜜蜂孢子虫病、白垩病。

h.犬猫等动物病(7种):水貂阿留申病、水貂病毒性肠炎、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猫泛白细胞减少症、利什曼病。

i.鱼类病(7种):类肠败血症、迟缓爱德华氏菌病、小瓜虫病、黏孢子虫病、三代虫病、指环虫病、链球菌病。

j.甲壳类病(2种):河蟹颤抖病、斑节对虾杆状病毒病。

k.贝类病(6种):鲍脓疱病、鲍立克次体病、鲍病毒性死亡病、包纳米虫病、折光马尔太虫病、奥尔森派琴虫病。

l.两栖与爬行类病(2种):鳖腮腺炎病、蛙脑膜炎败血金黄杆菌病。

动物疫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增减,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国家对各类动物传染病,分别采取疫情报告、隔离、封锁、禁止移动,扑杀和销毁等不同措施,并通过法定形式固定下来,便于各级人民政府和兽医行政主管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制定规划,组织实施,保证有计划、有步骤地预防和消灭动物传染病。

(2)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动物疫病分类

OIE早期将国际动物疫病名录分为A、B两类(OIE国际委员会现已实施新的动物疫情通报系统)。

新版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在通用定义、动物疫病名录、疫病收入标准、疫情通报规定、地区或区域划分以及禽流感等方面进行了重大修订、补充或细化,在具体的疫病章节(包括口蹄疫、牛海绵状脑病和禽流感等)进行了适当的修正,新增了一些新的附录,如牛和小反刍兽精液、活动物鉴定与溯源通用原则、病原与载体的灭活及动物尸体处理的通用指南,还包括4个动物福利指南、抗生素监测和监控指南。新版《法典》最大的变动是取消了OIE A类和B类疫病名录的分类,修订为OIE疫病名录,新增加了西尼罗热等8种,收录进以前未列入《法典》的其他疫病如Q热等10种,还删除了嗜皮茵病等9种,以其他疫病名录取代了新版《法典》未列的其他动物疫病名录。因此,OIE疫病名录由原来的82种增加到93种。在疫情通报方面,新版由原A类疫病扩大到所有OIE名录疫病。在地区或区域划分方面,新版根据特定的条件,如疫病流行病学、环境因素、生物安全措施进行“地区划分”和“区域划分”。在禽流感方面,新版《法典》禽流感的名称从旧版的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改为通报性禽流感(NAI),内容由原来的4条增加到23条。

(3)中国进境动物名录

我国借鉴国际经验,参考国际兽医组织制定国际动物疫病名录的原则与方法,制定了《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

我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先后共公布了4次。第一次是1979年,1992年是第四次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包括97种,其中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15种;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82种。1992年农业部还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

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I.List A Diseases)15种。

①口蹄疫,②非洲猪瘟,③猪水包病,④猪瘟,⑤牛瘟,⑥小反刍兽疫,⑦兰舌病,⑧痒病,⑨牛海绵状脑病,⑩非洲马瘟,鸡瘟,新城疫,鸭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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