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恢复成立全国水土保持委员会或类似高层协调机构。以水土保持规划统领全局,通过定期沟通、共同协商解决重大问题等方式,强化“水保搭台、政府导演、部门唱戏、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努力协调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中政府各部门间、上下游、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按照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要求统筹规范相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划,并能够及时协商、讨论、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组织交流防治水土流失的经验,组织协调综合性的水土保持勘查规划和科学研究,以及承担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重大决策建议。
(2)建立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水利部部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部、中国科学院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水利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修改、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以及协商、讨论、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承担指导、督促、检查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各项工作的任务。
【案例分析】(www.daowen.com)
四川、云南两省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方面作了有益地尝试。在控制建设施工水土流失方面,两省都采取了部门联动模式,即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不得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得发放有关证照等;有关部门还联合进行检查,采取多种手段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治理农村水土流失方面,政府出面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综合治理,以“长治”工程为龙头,配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国土整治、农村沼气、扶贫资金和国债资金项目等,山水田林路、村镇综合设计、统筹建设,配合产业结构调整,使一些治理项目获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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