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时发展的还有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在本质属性,即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系统化”,也是小流域治理遵循径流调控理论的一个重要法则。可持续发展理念同科学发展观共同认为,不论是从水土资源来讲,还是从生态环境来看,对人类活动都是有一定承载能力的,一旦超过其承载能力,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就会受到伤害。同样,人类的生态建设活动如果超过自然的承载能力,也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实践中,必须始终遵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关系。正是这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基本关系的综合与归纳才形成了与可持续发展原理。
我国小流域治理要求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概括为以下4个方面[9]:
(1)尊重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根据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选择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和方案,合理选择适宜的植被类型,做到因地、因水制宜。
(2)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解决生态问题的前提和手段,稳步、扎实推进生态治理。凡是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的措施,都应首先是可持续地利用资源和使生态环境逐步实现良性循环的,确保人们在安居乐业的前提下,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www.daowen.com)
(3)充分发挥大自然的作用。搞好封育保护,依靠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使生态环境更快、更好的改善。尽可能地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已经侵蚀严重的区域,通过人工治理和自然修复结合起来进行综合防治。
(4)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开发资源、发展经济、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中,既要关注人,也要关注自然;既要满足人的需要,也要维护自然的平衡。善待自然,让生态系统保持在良好的状态,良性循环,更好地造福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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