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融水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文化队伍建设,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文化工作者的创造精神,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在经济发展中融入民族文化元素,使民族服饰、民族歌舞、民俗坡会、民间艺术及群众文化活动,像一朵朵艳丽的奇葩绽放在中华民族文化百花园里。
1983年县民族文工团参加全国乌兰牧骑式演出队文艺会演,芦笙乐舞《捶苗布》获优秀节目奖。1987年参加自治区第二届剧展,《苗山情》获优秀演出奖、优秀舞美奖、优秀演员奖。2010年2月24至26日,县文体局组织歌手赴南宁进行原生态苗歌录音,赴北京参加“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舞蹈类)调演”。多年来,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保护融水的文化遗产,继2006年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后,融水苗族芦笙制作技艺、苗族亮布制作技艺被列入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2年,梁炳光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族系列坡会群”(芦笙制作)代表性传承人。此时,全县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9人,其中自治区级4名、市级11名、县级54名。县民族博物馆和苗族生态博物馆每年接待观众约5000人次。(www.daowen.com)
从2008年开始,融水通过抢抓机遇、夯实基础、加大投入、城乡结合、全面开花、重点打造等措施,硬件和软件建设日趋完善,实现全县文化事业跨越式发展目标。至2012年底,建有乡镇文化站20个,实现乡乡有文化站目标,文化机构健全,有图书馆、民族博物馆、生态博物馆、业余体校各1个,建有民族会务中心、新华书店、青少年活动中心、大型综合性民族体育公园各1个,文化广场2个,农家书屋245个,各类图书藏量50多万册,覆盖全县205个行政村,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7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点247个,芦笙表演队412支,群众业余文艺团体152个。同年3月,融水创建全区文化先进县工作通过自治区评审小组验收。在2012中国旅游品牌推广(广州)峰会上,融水凭借原生态的优美自然风光和浓郁的民族风情,获评“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目的地”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两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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