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融水县:全国林业第二大县,林业发展成果显著

融水县:全国林业第二大县,林业发展成果显著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自治县成立以来,县委、县政府组织广大农民植树造林,在经济上给予扶助,在技术上加强指导,林业发展较快。山林所有权稳定,林业生产逐步上升。经过两年努力,16个公社、3个国有林场、3260个生产队完成了“三定”任务。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农村落实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和林业“十八条”政策,林业得以回升,4年共造林30.47万亩,其中杉木17.68万亩,年均种杉4.42万亩。

融水县:全国林业第二大县,林业发展成果显著

融水苗族自治县地域广袤,气候温和,土地肥沃,雨量充沛,适合林业的发展。自自治县成立以来,县委、县政府组织广大农民植树造林,在经济上给予扶助,在技术上加强指导,林业发展较快。

第一阶段是从1952年至1957年。山林所有权稳定,林业生产逐步上升。这个时期政府实行3个措施:一是发动群众采种育苗,推广实生苗造林,改变用野生苗和萌芽条造林的旧习;二是向荒山进军,实行全垦造林与带状挖大坎造林相结合;三是在经济上采取“以工贷赈”办法予以扶助,每造1亩林补助2元、大米10公斤。1952年和1953年,两年造林共达6.31万亩,其中杉木3.07万亩,年均种杉1.54万亩。1954年,先后组建三江门、铁坑林场和九万山林区经营管理所等国营单位,造林由以个体为主走向以集体为主,4年造林23.16万亩,其中杉木林15.08万亩,年均造杉木林3.77万亩。

元宝山冷杉(融水史志办供图)

第二阶段是从1958年至1962年。1958年,由于“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盛行,体制多变,山界林权得不到确认,纠纷不断,严重地影响了造林的积极性,自治县为此专门抽调干部组成“定山权林权,定自留山,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工作队,深入林区,以1962年“四固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牲畜、农具、劳动力进行统一调整和固定)所确定的权属为基础,逐个生产队落实“三定”政策。经过两年努力,16个公社、3个国有林场、3260个生产队完成了“三定”任务。总划界定权面积681.1万亩,占应落实“三定”任务的97.4%;落实责任山14.5万亩,责任林114.6万亩(不包括国营、社队林场),给41012户社员发了“自留山证”。广大林区实现了“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www.daowen.com)

第三阶段是从1963年至1966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农村落实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和林业“十八条”政策,林业得以回升,4年共造林30.47万亩,其中杉木17.68万亩,年均种杉4.42万亩。

第四阶段是从1967年至1977年。1967年至1968年,营林工作无人管理,造林下降,两年仅造林14.5万亩,其中杉木5.17万亩,年均造杉木林2.58万亩。从1969年起,全县加强对林业的领导,以营林为基础,大办杉木基地。其间,集体林场发展到160多个,并推广平卯林场冬季造林经验。全县林业生产出现好形势,集体林场分工合作,集体造林、抚育,专人育苗、护林,造一片成林一片。11年共造林128.6万亩,其中杉木93.92万亩,年均造杉木林8.54万亩。截至1978年,自治县每年上交国家的木材平均15.96万立方米。历年上交任务占全国(以县为单位)第二位,其中杉木交售量均为全国之冠,被誉为“杉木之乡”和“杉木王国”。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国营贝江河林场、泗涧山采育场、思英采育场、九万山林管所、滚贝老山水源林管理所、元宝山动植物保护区、县林科所、柳州地区林科所、丹江桥苗圃等国有单位,为融水林业作出了极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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