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高职院校学科竞赛管理技能提升

高职院校学科竞赛管理技能提升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范围]以学年为有效单位,对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学院重大专业(学科)技能竞赛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学院重大专业(学科)技能竞赛主要涉及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两个级别。学院重大专业(学科)技能竞赛的管理办法,具体说明请参照浙金院教〔2019〕34号《关于印发〈专业(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职院校学科竞赛管理技能提升

[范围]

以学年为有效单位,对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学院重大专业(学科)技能竞赛进行管理。

[具体要求]

学院重大专业(学科)技能竞赛主要涉及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两个级别。

1.国家级项目。凡由国家部委、直属机关等行政职能单位(政府部门)主办的、全国各大专院校学生参与的各项专业(学科)竞赛为全国竞赛项目,如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主办的专业相关类赛事。

2.省级项目。凡与专业(学科)相关、由省直属机关、省教育行政职能单位、国家机关的直属机关或国家教育部直属职能单位主办的全省各大专院校学生参与的各项竞赛或全国竞赛的省级选拔赛等为省(部)竞赛项目,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部门单独或联合主办的全省大专院校学生参与的赛事。

[经费资助]

学院重大专业(学科)技能竞赛项目经费资助对于承担学院重大专业(学科)竞赛项目的二级学院,学院拨付一定的项目经费给予校内竞赛活动的开展,经费资助额度根据赛项上一年度获奖情况拨付(如无组织校内竞赛,取消下一年度经费资助)。(www.daowen.com)

[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说明]

1.根据学校专业(学科)竞赛以奖励为主的原则,对重大竞赛项目的辅导给予固定的工作量补贴(注:讲师职称教师工作量补贴参照副教授标准发放)。如有特殊情况,报备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2.以集中授课形式辅导的,指导教师应按所报的辅导计划认真负责地进行辅导。教务处从收到辅导计划时开始组织定期抽查。若辅导计划有变动(变动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应事先报告竞赛责任部门负责人,经其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重大专业(学科)技能竞赛的管理办法,具体说明请参照浙金院教〔2019〕34号《关于印发〈专业(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提交材料]

学科技能竞赛辅导计划:

电子版:由竞赛指导教师提供、教研室备档,并提交至国际商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年××学科技能竞赛辅导计划(专业名称)。如:2019年外贸技能竞赛辅导计划(国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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