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课教师学期课时课酬统计
[范围]
以学期为统计单位,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相关任课教师一学期内所授课程的总课时量和课酬量进行核算。
[权责]
1.任课教师:
①在调代课申请成功后,第一时间向教研室教学秘书报备调代课情况,以便教研室能够及时对任课教师月度或学期课时课酬情况进行更新。
②在教研室月度或学期课时课酬统计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对统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2.教研室教学秘书:
①在统计节点前,完成任课教师课时课酬月报表或学期统计;
②在统计节点前,完成教研室任课教师课时课酬统计结果公示,以及任课教师的签字确认工作。
[处理流程]
图2-1
[具体要求]
1.统计周期:任课教师课时课酬管理采用月报制度,每4周报送一次。
2.统计节点:教研室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三前完成专业内相关任课教师当月课时课酬的计算与核实工作。
[教学工作量计算说明]
教学工作量主要是指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没在教学任务中的其他任何教学工作量须报教务处审定同意后方可计入工作量。
1.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的各折算系数。
①人数系数(K1为折算系数)。
班级人数:30人以下,K1=0.9。
班级人数:30—59人,K1=1.0。
班级人数:60—79人,K1=1.1。
班级人数:80—99人,K1=1.2。
班级人数达到100人以上,K1=1.3。
班级人数达到200人以上,K1=1.5。
②双语教学课程(K2为折算系数)。
视双语教学采用非母语程度,K2=1.2—1.5。具体折算系数由二级学院提交系数认定的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计算教学工作量。
③因课时编排要求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或是晚上上课(K3为折算系数)。
晚上上课,K3=1.5。
双休日上课,K3=1.5。
连续两学期承担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第二学期始,选修课系数每学期增加0.1,K3最高不超过2.0。
④实验实训课(K4为折算系数)。
实验实训课程,指已列入教学计划并有授课计划,写出实验报告并有详细批改记录的,K4=1。
2.其他教学环节的工作量。
①工学交替、工学结合(纸质存档、领导签字,其间停课课程不计算工作量)。
属于本课程授课教师担任工学交替、工学结合指导任务的:
课时=K5×实际指导天数×3。
非本课程授课教师担任工学交替、工学结合指导任务的:
课时=K5×实际指导天数×2。
调整系数K5。
市区内指导(包括校内集中实习、实训等):K5=1.2。
市区外指导:K5=1.5。
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报教务处审核后计算工作量)。
总量=周计划教学总课时÷2×学年教学周数×1.2(人数系数)×80%
具体课时由人文艺术系分配。
③设计课程教学、承担聘请行业兼职教师工作,并共同完成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跟随行业兼职教师听课的课时数,在达到应完成的工作指标之后,以实际跟班听课的课时数计算(不加任何系数)。
④外教结对教师(报教务处审核后计算工作量)。
行政岗位的各类主任不在补贴范围之内。以上补贴就高计算,不重复计,不加任何系数。
3.补充说明。
①由二位(包括二位)以上教师共同完成的课程教学工作量,原则上由该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工作量的具体切分。
②教师课时量按实际完成的教学时数计算,但因下列情况冲掉的课时,给予计算课时量:法定节假日、学院运动会、因全院性工作需要临时停课。
③其他特殊情况,由教务处审定,重大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④教师课时报酬的核算,具体说明请参照《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试行)》(2014)。
[填写规范]
任课教师课时课酬统计表由课时统计表和明细表两个表单组成。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课时统计表及明细表中教师名单顺序不得变动。
1.课时统计表。
①课时1(不含系数):该栏为教师实际课时数,与“明细表”中“课时1”栏相同。
②课时2(含系数):课时2=课时1×教学工作量的各折算系数,与“明细表”中“课时2”栏相同。
※以学期教师课时统计表为例。
表2-1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时统计表
2.明细表。
①新的明细表叠加在上月明细之后,不需重新造表。累积至学期末,为该学期教师全部课时明细,留教研室备档。
②周课时完成情况:按实际教学周数填报,需注意新生课程与其他年级授课起始周的区别。
A.同一授课教师,相同课程、不同授课班级的周课时完成情况,需分别统计。不能合并计算。(www.daowen.com)
B.专业主任等课时补贴,应参照“课时补贴标准表”,按实际教学周数计入周课时完成情况栏中。
C.若教师调课,则该周课时栏课时数量相应减少。调课的课时数相应计入调整后的周课时栏。
③人数、双语、公选、工学交替、优课优酬:上述栏目均为折算系数。金院好课堂比赛获奖教师,可在“优课优酬”栏中获得1.2的折算系数。
※以学期教师课时统计明细表为例。
表2-2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时统计表(明细)
[提交材料]
学期教师课时统计表:
1.电子版:由教研室统计、备档,并提交至国际商学院办公室。该表涵盖当月课时统计表和当月课时统计明细表两个电子表单。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月课时统计表—教研室名称。如:9月课时统计表—国贸。
2.纸质版:仅需印制当月课时统计表。纸质版一份、A4纸打印,由教研室提交至国际商学院办公室。需任课教师手签确认。
另,教研室可自行印制当月课时统计明细表,用于任课教师课时课酬信息核对,以及教研室备档。
[使用表格]
课时统计表。
表2-3 ________学年第____学期教师课时统计表
表2-4 _________学年第____学期教师课时统计表(明细)
(二)外聘教师学期课时课酬统计
[范围]
以学期为统计单位,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相关外聘教师一学期内所授课程的总课时量和课酬量进行核算。
[权责]
1.外聘教师:
①在调代课申请成功后,第一时间向教研室教学秘书报备调代课情况,以便教研室能够及时对行业兼职教师月度或学期课时课酬情况进行更新。
②在教研室月度或学期课时课酬统计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对统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2.教研室教学秘书:
①在统计节点前,完成外聘教师课时课酬月报表或学期统计;
②在统计节点前,完成教研室外聘教师课时课酬统计结果公示,以及外聘教师的签字确认工作。
[处理流程]
图2-2
[具体要求]
1.统计周期:外聘教师课时课酬管理采用月报制度,每4周报送一次。
2.统计节点:教研室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三前完成专业内相关外聘教师当月课时课酬的计算与核实工作。
[教学工作量计算说明]
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主要是指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其课时数应按实际授课节数结算。
1.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各折算系数。
①人数系数。
班级人数70人以下,K1=1。
班级人数70人以上,K1=1.3。
②其他教学环节的工作量。
A.本课程授课外聘教师担任期末考试试卷批阅任务的:
根据阅卷的工作量给予相应的补贴。
B.对外聘教师授课期间往返交通给予补贴。
3.补充说明。
外聘教师课时量按实际完成的课程次数计算。因下列情况冲掉的课时,将不给予计算课时量:①法定节假日;②学院运动会;③因全院性工作需要临时停课。
[填写规范]
1.课时量:
课时量=外聘教师当月实际授课节数×授课班级人数系数+每月交通补贴课时数
2.课酬(元/节):
课酬=符合外聘教师职称标准的单节课时的报酬-每课时预留的报酬
注意:期末结算外聘教师课酬时,需返还本学期预留的全部报酬。
3.总课酬:
总课酬=课时量×课酬(元/节)
※以外聘教师课酬统计表为例。
表2-5 外聘教师课酬统计表(2018—2019学年 第一学期)
[提交材料]
外聘教师课酬统计表。
1.电子版:由教研室统计、备档,并提交至国际商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月外聘教师课酬统计表—教研室名称。如:9月外聘教师课酬统计表—国贸。
2.纸质版:纸质版一份、A4纸打印,由教研室提交至国际商学院办公室。需外聘教师签字确认。
[使用表格]
外聘教师课酬统计表。
表2-6 外聘教师课酬统计表(________学年 第____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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