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下一学期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开设课程中拟在实训场所开展实践教学的课程。
[权责]
1.任课教师:下学期教学任务(定稿)发布当日,向课程组报送新学期实训场所申请。
2.课程组:下学期教学任务(定稿)发布当日,完成新学期实训场所申报汇总,并提交至教研室教学秘书处。
3.教研室教学秘书:收到相关课程组报送申请当日,根据新学期实训场所开放情况,完成教研室新学期实训场所申报。在确认总排课量符合实训场所教学使用情况后,需经相关实训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再提交至国际商学院办公室。
[处理流程]
图1-7
[填写规范]
1.在申请使用非本专业实训场所前,需与相关实训室负责人确认:
①新学期实训场所开放情况;
②该实训场所已接受的新学期排课申请情况。
2.实训场所一般可容纳60人左右同时教学。任课教师在申请前需确认是否满足教学要求。若班级人数大于实训场所核定人数,则不能提出申请。
3.请在标题处注明申请的年限,格式为:××××—××××学年第×学期实训场所使用申请表(排课用)。如:2018—2019学生第一学期实训场所使用申请表(排课用)。
4.实训室名称:请按“实训场所一览表”内的实训室名称规范填写。格式为:实训场所门牌号码。如:9401。
班级名称:每一行限填一个班级。若同一门课程有多个班级需要申请实训场所,请分别填写。(www.daowen.com)
5.周课时数:请参考教研室发布的下学期教学任务(定稿)。
注意:一个实训场所的总周课时数申请不能超过27节,一般建议总排课量不超过24节。
6.实训室负责人签名:教研室在提交纸质版申请前,需由实训室负责人手签确认。
如:
表1-17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训场所使用申请表(排课用)
实训室负责人签名: (二级学院章)
[提交材料]
实训场所使用申请表(排课用):
1.电子版: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课程组汇总报送教研室。教研室根据新学期实训场所开放情况,完成教研室新学期实训场所申报。在确认总排课量符合实训场所教学使用情况后,备档并提交至国际商学院办公室。
2.纸质版:纸质版一份、A4纸打印,由教研室提交至国际商学院办公室。需相关实训室负责人手签确认。
[使用表格]
表1-18 ______学年第______学期 实训场所使用申请表(排课用)
实训室负责人签名: (二级学院章)
注:1.如任课教师整个学期需在实训室上课的,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实训场所使用申请表(排课用)”(使用同一个实训室的,请填在同一张表内,每一个实训室计划安排的周课时数不能超27节),经实训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2.实训室名请按“实训场所一览表”内的实训室名称规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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