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四年(1854年),《南京条约》签订届满12年,英方故意曲解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第三十四款规定的“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之说,援引最惠国待遇,提出中国全境通商、鸦片贸易合法化、全面修改《南京条约》的要求。
英国人这一要求当然是无理的,只要对国际法稍稍熟悉,就可以轻松驳回。遗憾的是,清廷上下对洋人既都避之惟恐不及,又以天朝上国自居,不屑于去了解西学,想要理直气壮地驳回无异于痴人说梦。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人按约在五口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却在最早和西方人接触的广州受到强烈抵触,官方以民意为由,连哄带骗,一直拒绝英国人进入广州城。咸丰二年(1852年),名士叶名琛就任两广总督兼通商大臣后,依然不让英国人入城。咸丰六年(1856年),英方以“亚罗号”事件为由,炮轰广州城,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由于英军军力不足,其攻击时断时续,直到咸丰八年(1858年)1月初,英国轻松攻陷广州,生俘根本没有准备逃跑的叶名琛。《清史稿》本传载粤人讽刺叶名琛“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古今所无,今之罕有”。[5]叶名琛的悲剧在于他仍然停留在夷夏天下观中,他任两广总督时,对洋人的法宝就是竭尽其能地搪塞和推诿,能不交涉,就尽量不交涉,就是要把前来通商的洋人堵在城外面。叶名琛很清楚打不过英人,却又视英人为夷、酋,根本不屑与之平等对待。遗憾的是,叶名琛的这一态度,正是大清皇帝和整个清朝廷的态度。这种情况下,英法才会借清廷忙乱于太平天国的良机,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试图攫取更多的利益。
咸丰八年(1858年)4月,英法军舰在英国驻华公使额尔金的率领下逼近大沽炮台,5月相继攻占大沽炮台和天津,在英法军舰的威胁下,清廷不得不与列强签订《天津条约》,随后英法军舰调头南下。次年6月,英法军乘军舰北上大沽口,准备入京换约,结果被僧格林泌的部队击败,1860年8月,英法再组联军北上,重新攻占大沽炮台和天津。9月,怡亲王载垣等在通州同意英法提出的全部要求,但额尔金的中文秘书、主持谈判的英方代表巴夏礼又提出,英国使臣要向皇帝亲递国书,这一要求遭到载垣等人的严词拒绝,因为咸丰和载垣都清楚英人肯定不会下跪。[6]9月,眼见列强即将兵临城下,咸丰逃至热河行宫,还美其名曰“北狩”,留下恭亲王奕与之交涉。10月18 日,额尔金下令焚烧圆明园,这当然是英法联军遮掩其大肆劫掠园内珍宝的手法。10月24日和25 日,双方交换《天津条约》的批准书,并订立中英、中法《北京条约》,英法联军撤离北京,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www.daowen.com)
从第一次、第二次鸦片战争,到之后的庚子事变,近代中国屡屡屈服于列强的坚船利炮,被迫签订诸多不平等条约,这其中,列强的蛮不讲理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清廷总是以上国自居,视西人为夷人,不能平等待人,让西方人觉得既可气又可笑,教训心态油然而生。这种盲目的狂妄自大实质上是观念的落后、文明的落后,这可以说是近代中国屡屡挨打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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