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南文化十六讲:盛世通俗文学

江南文化十六讲:盛世通俗文学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通俗文学堪称繁荣昌盛,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其次,市民阶层日益壮大,他们渴望期盼那些能迎合他们口味和价值观念的通俗文学作品,换句话说,通俗文学作品在明清时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再次,出版印刷技术的提高为通俗文学的繁荣提供了物质条件。正是由于这类具有卓见的文士的加入,使得当时通俗文学作品的品位和水准大为提升,各种精彩纷呈、引人入胜的通俗文学作品不断涌现。

江南文化十六讲:盛世通俗文学

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通俗文学堪称繁荣昌盛,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江南地区发达的城镇商品经济是其基础,这一点已如前所述。其次,市民阶层日益壮大,他们渴望期盼那些能迎合他们口味和价值观念的通俗文学作品,换句话说,通俗文学作品在明清时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再次,出版印刷技术的提高为通俗文学的繁荣提供了物质条件。明清时活字印刷技术得到推广、套色印刷技术也得到改进,如明代无锡华氏、安氏都使用铜活字印书,清代则大量使用木活字印书。最后,一大批眼光不再局限于科举、摆脱了光宗耀祖诱惑的士人毅然投入到通俗文学作品的整理和创作中,如苏州冯梦龙、乌程凌濛初、松江陈继儒、如皋李渔(祖籍浙江兰溪)等。他们赞美一切真善美的事物、渴求自由快乐的人生境界,如冯梦龙鼓吹唯情论,他列举周文王也喜好《关雎》这样的情诗、姜子牙掩面不忍斩妲己这样的事例,来说明即便圣人也有七情六欲。正是由于这类具有卓见的文士的加入,使得当时通俗文学作品的品位和水准大为提升,各种精彩纷呈、引人入胜的通俗文学作品不断涌现。

明清江南地区的通俗文学作品主要包括通俗文艺作品、通俗实用读物、童蒙课本、年画日历等,而以通俗小说、民歌和戏曲三者最为流行。

明清小说集中反映了市民阶层的新兴商业伦理和商业文化。商贾在传统社会中屡受打击,被斥为四民之末,官方正统意识形态一直斥为逐利忘义的奸猾之辈,然而明清通俗小说则塑造了诸多以“老实”闻名、注重商业信誉的市井商贩,如《醒世恒言》中《卖油郎独占花魁》中住在临安城的秦重,平素诚恳待人,受诬被逐出家门后独身一人挑担卖油,“忠厚老实不贪心”,既得街坊照顾,买家也对他信任有加,对花魁美娘虽慕其美色,但敬重有加、有情有义,照顾醉酒的美娘一个晚上却谨守本分,令其感动万分,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小说中秦重的形象,用美娘的话来说,完全是一个“难得这好人,又忠厚,又老实,又且知情识趣,隐恶扬善,千百中难遇此一人”[12]。而像秦重这样在商业圈中以“老实”出名、信誉可观的“义商”、“德商”的形象,在冯梦龙编的“三言”中曾多次出现,如《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的经商世家蒋兴哥、《杨八老越国奇逢》中的陕西商人杨八老、《李秀卿义结黄贞女》中的黄公、《刘小官雌雄兄弟》中的刘德夫妇、《施润泽滩阙遇友》中的施复和朱恩、《徐老仆义愤成家》中的老仆阿寄、《吕大郎还金完骨肉》中的吕大郎;在凌濛初编的“二拍”中也可以找到多位,如《转运汉遇巧洞庭红 波斯胡指破鼍龙壳》中的苏州商人文若虚、《乌将军一饭必酬 陈大郎三人重会》中的苏州商家子弟王生,《韩侍郎婢作夫人 顾提控椽居郎署》中的卖饼小商人江榕等。

“老实”一词在传统文化中常常含有“不聪明”的意思,然而,西方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早已经证明,与“老实”意思接近的“诚信”正是市场经济能够有效运行的最重要的道德基石。西方早在罗马法中就提出“诚信契约”,依据该契约,债务人不但要承担契约的义务,还要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此后,诚信原则为西方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普遍接受,成为规范民事活动中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不仅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甚至成为整个社会的基本原则。因此,真正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需要的正是大量这种童叟无欺、信誉优良的商贩,也只有这样的“老实”商贩才能通过频繁的交易赢得顾客的信任,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并脱颖而出。从这个角度看,明清通俗小说中的“老实”商贩,在商品贸易中非但不会吃亏,反而会赚得盆满钵满,而这体现的正是现代市场经济伦理的精髓。

【注释】

[1][意]利玛窦、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6页。

[2][日]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区的士大夫和民众》,见刘俊文主编,栾成显、南炳文译:《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六卷,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29页。

[3]学者指出,明人对“乡村”、“镇市”、“城郭”三者的区分相当明晰,延至清代依然不变(参见冯贤亮:《史料与史学:明清江南研究的几个面向》,《学术月刊》2008年第1 期)。要补充的是,根据笔者对苏州地区的了解,“乡村”、“市镇”、“城郭”这三者的分野,后世依然清晰,这体现在居民的不同称谓上。如至20 世纪80年代,居住在各地级市(如苏州城)内、各县级市(如常熟市)内的居民,俗呼为“城里人”;居住在各镇(如木渎镇、浒关镇)的居民,俗呼为“街上人”;而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俗呼为“乡下人”。

[4]冯梦龙:《醒世恒言》,湖南出版社1993年版,第280~281页。(www.daowen.com)

[5]毛泽东:《中国革命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626页。

[6]许涤新等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89页。

[7]顾准:《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8页。

[8]罗时进:《明清江南文化型社会的构成》,《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5 期。

[9]保罗·圣安杰洛:《帝国晚期的苏州城市社会》,见林达·约翰逊主编,成一农译:《帝国晚期的江南城市》,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1页。

[10]《顾颉刚读书笔记》卷十三“邵长蘅〈吴趋吟〉八篇与苏州文化”条,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322页。

[11]以上参见曹松叶:《明代书院概况》,《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周刊》,第十集第113 期;李国钧等著:《中国书院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538页;白新良:《中国古代书院发展史》,天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73页;邓洪波:《中国书院史》,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版,第261页、第405页。

[12]冯梦龙编:《醒世恒言》,海南出版社1993年版,第44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