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市民阶层壮大,江南文化十六讲

市民阶层壮大,江南文化十六讲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认为,市民阶层的概念是侯外庐等学者最早提出的。此时,市民阶层这个群体就不再被边缘化,反而越来越成为一个在民间社会中占据主流话语权的社会群体。随着市民阶层力量的不断壮大,市民阶层反抗皇权、宦官和权贵地主的各种市民运动在明代中后期风起云涌。在城市中,市民阶层反对的主要是由皇帝派出横征暴敛的矿监税使和阉党集团。

市民阶层壮大,江南文化十六讲

一般认为,市民阶层的概念是侯外庐等学者最早提出的。侯外庐先生在将明后期的政治形势与16 世纪初叶德国农民战争作过一番比较后,以马克思的市民等级理论为指导,认为明代市民阶层以城市工商业者和手工业工人为主体。此后,吴晗先生在《明史简述》中又指出:“随着商业城市的增加,商人、手工业工人也增加了,这就形成了一个市民阶层(这个阶层主要是指手工业者、中小商人)。”

应该说,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市民概念不同于西方,后者即指拥有政治权利的公民,而前者是指城镇中主要从事工商业的中下层普通民众,早在宋元时期就已经出现,但当时的市民阶层尚处于形成阶段,力量相对薄弱,在历史舞台并不占据突出地位。到明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新型市镇的出现,市民阶层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创造并拥有了大量社会财富。此时,市民阶层这个群体就不再被边缘化,反而越来越成为一个在民间社会中占据主流话语权的社会群体。从当时在民间社会中广为流传的以“三言”、“二拍”为代表的文学作品就可以看出,市民阶层所追求的正当致富、诚信守信等价值观念和人生追求,已经成为时代强音,而且其影响深远。

随着市民阶层力量的不断壮大,市民阶层反抗皇权、宦官和权贵地主的各种市民运动在明代中后期风起云涌。市民阶层的反抗活动大体上包括两类,一类是市民阶层中的少数,即单纯由行业性雇佣工人组成的集体抗议行动,规模和影响都较小;另一类范围较广,是以市民阶层为主体、地方士大夫亦参与其中的城市骚乱活动,规模和影响巨大,可称为民变。

在乡村,民众反对的主要是集官僚和地主两种身份于一体的权贵地主,如官至礼部尚书湖州人董份,致仕后仍与朝廷要员往来密切,在地方上则借助权势积敛财富,拥地数万亩,称霸乡里,最后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二十一年(1593年)间引发民变。在城市中,市民阶层反对的主要是由皇帝派出横征暴敛的矿监税使和阉党集团。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明神宗派出大批宦官充任矿监税使,分赴全国各大城镇去搜刮钱财,皇帝的贪婪和放纵令宦官们在各地气焰极盛,由此激起各地民变。万历年间,山东、武昌都曾发生过市民驱逐宦官的民变,江南最典型的一次民变爆发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的苏州城。时提监苏杭织造兼税务太监孙隆数次加征,逼得机户关门罢织,织工奋起反抗。当年六月,苏城数千市民在织工葛贤的组织下,乱石打死孙隆党羽黄建节,孙隆避逃杭州。(www.daowen.com)

这些事例都说明,激起民变的原因主要来自朝廷官府,当以皇帝为首的朝廷权贵、官僚集团难以遏制自己的贪欲,对民众财富的剥夺和吸吮欲壑难填,抽取民间社会财富的力度一步步扩大时,必定会导致社会民众的强烈反抗。

还要指出的是,明清江南城市和市镇商品经济的发达,雇佣关系的盛行,以及市民阶层力量的壮大,以往常被视为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依据,毛泽东同志有个著名的假设:“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5]但这个判断可能过于乐观,即便明清时期江南市镇以及广州珠江三角洲等地区真的存在着“资本主义萌芽”,那么这一萌芽也很难长成参天大树,无法形成与商品经济相对应的资本主义法权体系。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社会“较早地实现了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王国……它的经济结构比较坚固,自给性比较完整,上层建筑比较强大,并具有较大的自我调整的机能,不容易被冲破和瓦解”[6]。顾准先生的分析更是一针见血:“法权体系是上层建筑,并不是只有经济基础才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能使什么样的经济结构生长出来或生产不出来。”[7]资本主义并不仅仅是发达的商品经济和雇佣关系,还牵涉到一整套与之相关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背后的价值观念,诸如城市自治制度、代议制度、保护产权制度等以及权力制衡、法治、宪政、自由、平等、权利等观念,这些对明清时期的中国人来说都是闻所未闻的。在专制权力一枝独大、只有“王土”和“王臣”的中国传统社会中,资本主义是不可能真正壮大的。因此,所谓明清江南城镇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不过就是和前代相比有更为盛行的雇佣关系、更为扩大的商品市场、更为发达的商品经济以及更为壮大的市民阶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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