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辑为《中国西北文献丛书·二编》的第一辑,主要内容是正编中未收录的新疆地方志文献,共有29种。
我国地方志的编纂历史悠久,到清代达到了鼎盛时期。有人统计,清代各地方志的数量比历代总数多出五倍以上。然而,新疆的地方志与全国相比,不仅编纂的时间短,数量也比较少。目前看到的新疆最早的地方志为《西州图经》残卷,属于唐代的方志,其余基本上都是清代编纂的。在清代方志中,最早的起于乾隆年间,最晚的止于宣统年间。不同时期的方志相较,乾隆、嘉庆年间,由于时处盛世,不仅方志的数量多,质量亦属上乘。光绪、宣统年间,内忧外患,清朝统治风雨飘摇,方志亦多属应时之作。编纂者的身份,既有在任的官吏,亦有谴戍新疆的罪臣文人。由于编纂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新疆各方志的质量也差别较大。
据我们所知,刊刻的清代新疆的地方志虽有百余种,但重复者不少。有一书多名的,有一书各卷单行出版的。除去重复者,清代新疆的地方志实际上只有七八十种。按记事的地域划分,新疆地方志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记述新疆全境的通志,如《西域图志》《新疆图志》等;二是记述新疆一个地区的方志,如《三州辑略》《回疆志》《回疆通志》等;三是记述某一府、一州、一县的地方志,即府、州、县志,主要是乡土志。
《西域图志》是新疆的第一部通志,共48卷,卷首4卷。乾隆二十一年(1756)始纂,乾隆四十七年(1782)书成,60余万字。该书是乾隆皇帝亲自派人调查、编纂的,体例完备,内容丰富,对新疆的历史沿革、民族源流详加考述,对清朝统一新疆后的官制、驻军以及屯田情况详加记载,突出了地方志的新疆特色。该志已经收录在《中国西北文献丛书》正编中,此不赘述。收录本辑的记述新疆全境的通志为《新疆图志》。《新疆图志》凡116卷,卷首1卷,是新疆地方政府官员奉命编纂的。对此,新疆巡抚袁大化在为该书写的序言中说,“岁己酉,为今上龙飞伊始,振靡起弊,咸与维新,于是民政部臣有诏谕,各省纂修省志之请,得旨俞允”。这似乎是说,因为宣统即位,要革除积弊,进行维新,所以修志。实际上,清朝政府在镇压义和团运动并与英、美、俄、法、德、意、奥、日等国签订《辛丑条约》以后,就已经感到用旧的方式再也统治不下去了,提出实行“新政”,要求各地修志,因而袁大化的说法并不准确。但是,《新疆图志》始纂于宣统元年(1909),成书于宣统三年(1911)底,却是事实。也就是说,《新疆图志》的编纂工作仅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由于仓促成书,加之多人分纂,体例不一,重复和互相抵牾之处时有所见。然而,该志收集资料较为完备,着重叙述政治、军事,尤详国界、交涉等,对农牧工商等亦多有记述,故仍然不失为一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志书。因此,尽管在编辑《中国西北文献丛书》正编和续编时,有的内容如礼俗、访古等已经收录了它的单行本,我们还是将全书重新刊布,以便让读者了解它的全貌,并利用其提供的丰富资料进行学术研究。
除《新疆图志》外,我们收录的记述新疆全境的通志还有《新疆大记》和《新疆大记补编》。该书属于私人著述,虽多为汇集史籍,但对新疆山川道里、建制沿革、田赋户口、民族风情亦多有记述,仍有一定的学术参考价值。所以,我们将两种书一并收录。
记述新疆一个地区的方志,在编辑《中国西北文献丛书》正编和续编时,已经收录了不少,如《回疆通志》《回疆志》等,但仍有遗漏。我们这里所说的地区,是按行政区域划分来界定的,而行政区域划分是有变化的。所以,涉及清朝以前的行政区域,我们实际上加入了现代行政区划的概念,而清代的情况则与之不同。清朝统一新疆以后,将其划分为几个大的地区,分别由乌鲁木齐都统、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伊犁参赞大臣、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管辖,他们又都隶属于伊犁将军。乌鲁木齐都统管辖着东起巴里坤、哈密,西至乌苏的广大地区。清代专门记述该地区情况最早的方志应属《乌鲁木齐政略》,而最为详备的是《三州辑略》。唐代,唐朝政府曾于今哈密、吐鲁番、吉木萨尔分别置伊州、西州、庭州,其地与乌鲁木齐都统辖区相当,故名。该书为和宁编纂,成书于嘉庆十三年(1808),共9卷,叙该地人口、驻军、屯田、赋税、农牧、军台、驿站、卡伦等,屯田最详。《乌鲁木齐事宜》也是记述该地区情况的志书,成书于嘉庆元年(1796),略早于《三州辑略》,但该书内容比较简略,仅有抄本传世,已被收录。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着南疆广大地区,包括今和田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清代,这里主要生活着维吾尔族居民,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信仰伊斯兰教,故称其地为“回疆”“回部”。记述该地区情况的志书主要有《回疆志》《回疆通志》等,这些书已经收录到了《中国西北文献丛书》正编及其续编之中,本编仅收录《新疆回部纪略》一书。《新疆回部纪略》成书较晚,记事至清光绪年间,可对以上各书内容进行补充。伊犁参赞大臣与伊犁将军同治,故其辖区格外受到重视,记述伊犁地区情况的志书较多,如《伊江集载》《伊江汇览》《伊犁事宜》等,这些书也大都被收录到了《中国西北文献丛书》正编及其续编之中。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管辖的范围比现在的塔城地区大得多,只是由于大片领土被沙俄割占,才成为今天这个样子。记述塔城地区情况的志书主要有《塔尔巴哈台事宜》和《塔尔巴哈台志略》。《塔尔巴哈台事宜》与《伊犁事宜》《乌鲁木齐事宜》和《喀什噶尔英吉沙尔事宜》皆为永保编纂。永保,满洲镶红旗人,乾隆五十一年(1786)后,先后任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乌鲁木齐都统和伊犁将军等。在公务之际,他遍览文牍,热心修志,遂成以上各书,故有人称其可与松筠、和宁相媲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阿勒泰地区,清朝时期属乌里雅苏台将军管辖。为了解该地的情况,我们收录了《乌里雅苏台志略》一书,以供参考。(www.daowen.com)
新疆建省之前,记述某一府、一州、一县的地方志不多,主要是《哈密志》《喀喇沙尔志略》《喀什噶尔略节事宜》《孚化志略》,已经收录到《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的续编之中,本编又收录《喀喇沙尔志略》和《喀什噶尔略节事宜》。这两本书均成书于道光后期,均记述一个地区的情况,因为喀喇沙尔(今焉耆)、喀什噶尔并没有设置府州县,以上各书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县志、府志,只是内容相近罢了。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以后,新疆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县志、府志。清末,慈禧太后实行“新政”,要求各地修志。同全国各地一样,新疆闻风而动,到宣统元年(1909),编纂出了一批志书,主要是乡土志。后来,人们对这一批志书进行了整理。1955年,湖北图书馆将其收集到的新疆29种乡土志打印成册,定名为《新疆乡土志稿二十九种》。这是最早刊布的新疆乡土志书。至20世纪70年代,中央民族学院的吴丰培先生又将家藏的5种乡土志陆续刊布,加之首都图书馆藏的2种乡土志,人们已经见到了36种新疆乡土志。他们是伊犁府、焉耆府、温宿府、疏勒府、莎车府、昌吉县、昌吉县呼图壁分县、阜康县、孚远县、奇台县、鄯善县、宁远县、绥定县、精河直隶厅、哈密直隶厅、婼羌县、轮台县、和阗直隶州、皮山县、洛浦县、伽师县、巴楚州、英吉沙尔厅、蒲犁厅、温宿县、拜城县、库车直隶州、沙雅县、温宿县柯坪分县、乌什直隶厅、吐鲁番直隶厅、镇西厅、于阗县、叶城县、新平县的乡土志。由于婼羌县的乡土志有两种,实际上是35个行政地区的乡土志。1986年,日本学者片冈一忠编辑的《新疆乡土志三十种》由日本中国文献研究会出版,这一批新疆乡土志是林出贤次郎带回日本的。他曾经于20世纪初两次来到新疆,任教于新疆陆军士官学校和法政学堂,逗留近4年,并结识了新疆布政使王树楠。林出贤次郎回国时,带走了一批刚刚编写完的乡土志。70多年后,这些乡土志由片冈一忠刊布出来。《新疆乡土志三十种》增加了迪化县、昌吉县、绥来县、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塔城直隶厅5种乡土志书。至此,先后已有66种乡土志问世,除去重复者,亦有44种。由于哈密、昌吉、婼羌、沙雅、和阗乡土志均有两种稿本,所以实为39种。但是,当时新疆置有“府六、厅十一、直隶州二、州一、县二十一、分县二”(《新疆图志》卷一),共42个行政区域,仍缺三个地方的乡土志,即缺迪化府、疏附县、霍尔果斯分防厅三个地方的乡土志。199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将刊布过的44种乡土志汇编成册,定名为《新疆乡土志稿》,由全国图书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在编辑《中国西北文献丛书》正编时收录了其中32种,本编再补充12种,以合44种之数。另外,又增加了民国时期编纂的《乌苏县志》。
清末新疆编写的这些乡土志,多为奉命之作,绝大多数质量不佳,但也有上乘之作,如《镇西厅乡土志》《奇台县乡土志》等。各乡土志中亦有不少资料,如民族、人口、田赋状况等,有一定学术价值。
以上是新疆地方志文献的基本情况,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原载《中国西北文献丛书·二编》第六卷,线装书局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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