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甲午战争以后,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进一步把我国推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和团举义,八国联军“以代除乱民为辞”,攻入北京。慈禧太后、光绪皇帝仓皇西逃。现实迫使清朝政府认识到,“自古邦交,论事不论理”,“中国贫弱废弛”,才落到被动挨打的下场。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的反抗清朝政府封建统治的斗争,也使清朝政府感觉到再也不能按照过去的方式继续统治下去了,必须“修中华之内政,采列国之专长”,更法令,破锢习,“以期渐至富强”。[1]光绪二十七年(1901),曾经残酷镇压过维新派的慈禧太后,一反过去的顽固立场,颁诏明令“变法”,开始实行所谓的“新政”。
兴办学校,废除科举,是清朝政府实行“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此,清朝政府在京师成立编书局,饬各直省府、厅、州县依所颁乡土列目,逐一考察采录,就乡土编课,以教授童蒙。四川《灌县乡土志》序云:“志乡土者,非为乡土志,为蒙学志也。易曰,山下出泉蒙。又曰,蒙以养正。乡土志者,盖取山下出泉之义。泉必始于山,而后达于海;学必始于乡土,而后可通天下。”由此可知,清朝政府把乡土志视为少年儿童认识中国、了解世界的基础教材。另外,清朝政府还企图利用乡土志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山东《惠民县乡土志》序云:“乡土志者,此乡中博学能文之士,志其乡土所有可征、可信、可传。可以感发情性,可以考察得失,可以验实业之兴衰,可以觇民物之丰耗。示我童蒙,俾知爱乡土即爱国家。”所谓爱国家,当然是要人们爱清朝统治下的封建国家。正因如此,纂修乡土志一举,深受封建官僚们的支持与赞扬。署绥定县知县萧然奎说:“乃者叠颁明诏,锐意兴学,设学部馆其枢纽,饬直省府厅州县,各撰乡土志,曰历史,曰地理,曰格致,均就乡土采辑,以为小学课本,是将以四百兆人民悉纳于文明之化,以激发其爱国之忱,伟矣,盛矣!”[2]我们无须考察清朝政府纂修乡土志的效果如何,只是想说明清朝末年各地都有一批乡土志书问世,且是清朝政府实行“新政”的产物。
由于各地乡土志都是按所颁条目依次填报的,体例基本一致,新疆乡土志尤为如此。其主要目类有历史、政绩录、耆旧录、人类、户口、氏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等。(www.daowen.com)
就新疆乡土志来说,每目类多者千余字,少者仅一笔带过。历史主要叙述本地沿革,其内容多录旧籍,且极为简略。政绩录主要记载同治年间新疆各族人民起义以及新疆建省前后的主要事件。耆旧录主要记载清朝政府统一新疆以后,对当地政治、经济、军事产生过影响的望族、士绅及其他社会各界人物。人类指生活在新疆境内的维吾尔族、汉族、回族、蒙古族、哈萨克族等。户口是按民族、男女、大小分别予以记录的。宗教主要记叙伊斯兰教、喇嘛教及其他宗教在新疆境内的传播、发展情况,并载有各宗教教徒人数。实业实际上是指居民的职业,即务农、经商或从事其他行业,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实业”一词的含义迥然不同。地理系指该地所属四至及村庄道里,亦包括清代所修官署、桥梁、祠庙、学校等,山、水、道路则单独列目。物产分载各地所出植物、动物及矿产情况。商务则记录了当时该地同他处甚至国外经济贸易往来的品种、数量等。
众所周知,清代以前,新疆几乎没有地方志书。清朝政府统一新疆以后,这种情况稍有改变,从乾隆朝至道光年间,官修或私撰了一批史籍,以反映当时新疆的政治、经济、军事、交通、地理、民族等状况,如《西域图志》《西域闻见录》《回疆志》《回疆通志》《三州辑略》《新疆识略》等。但是,反映咸丰、同治、光绪三朝新疆情况的志书却很少,而新疆乡土志正好对此有所补充。所以,湖北省图书馆于1956年辑《新疆乡土志稿二十九种》并予以刊布后,该书即为研究新疆地方史、民族史者所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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