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新疆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主要是由官方出面组织开采的,故多系官办,直接参加生产的劳动者为士兵、遣犯和当地群众。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低下,劳动热情不高。清朝政府重新恢复对新疆的统治以后,开始还能以免除赋役的形式使群众参加矿产资源的开发,但群众的劳动热情更为低落,“公私上下,咸疾首蹙额,视开矿如陷阱”[23],这就迫使清朝政府不得不改变经营方式,以发展矿业。新疆建省以后,新疆矿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经营管理方式:
1.官督民办
光绪四年(1878)开办善后,新疆巡抚刘锦棠令严金清设和阗课金局,组织七千余人以免除徭役的形式参加采金。但派出的采金户,多是有业农民,舍其田庐家室,被迫入山,以至逃亡隐匿。为完成课金定额,清朝政府官吏便采取摊派的办法,出现“一乡之内,无一人非金户,无一户不纳金”[24]的反常现象,百姓对此怨声载道。光绪十三年(1887),清朝政府决定裁撤课金局,改由民众自采,县官发价收购的办法,金户交金一两,官给银十四两五钱。这样,便“寓征课于平价之中”。我们把这种经营方式,称之为“官督民办”。
除和阗金矿外,实行官督民办形式的还有拜城铜厂。光绪初年,清朝政府规复南疆,办理善后,仍照旧章,每年在拜城征铜二万六千余斤,以铸造钱币。按规定,以粮折铜,每额粮一石,折交铜三斤。民间有地而不采铜者,则向铜户纳之于官,使铜课摊征于亩税之中,这实际上也造成了无一人非铜户、无一户不纳铜的状况。新疆建省以后,清朝政府改征铜而于采铜,由官府贷发成本,责令铜户按月缴铜,额定每年交铜十二万斤,每一百斤铜,官给发价银十八两,使征铜中的不合理现象稍有改变。
2.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
首先采取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这一经营方式的仍然是和阗金矿。自光绪十三年(1887)和阗金矿改为官督民办以后,稍有起色。之后由于金价上涨,官吏从中浮收,乡约又居间克扣,金户多隐匿私售,不肯全数交官,这就迫使清朝政府不得不再次改变经营方式。光绪二十八年(1902),新疆当局仿照漠合金矿章程,官商合资设立保利、保大、保源、保兴四厂,合伙开办和阗金矿。
光绪三十二年(1906),焉耆库尔岱山铜矿官办失利,遂改章为官督商办,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先招商股五千两,再由官方借发成本银五千两,共得银一万两,暂委人经营管理,俟商股招足万金,即将官府款项提还,然后由商人公举经营管理,改为商办。但不久后,因民少庸贵,公司亏累而作罢。
光绪二十九年(1903),在中俄合资经营塔城喀图山金矿失败以后,新疆巡抚潘效苏以该矿房屋机具闲置无用,奏请清朝政府批准设立宝新公司,招集股本,官商合资经营塔城金矿。但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该矿仅获金千余两,除添机工用费以外,尚亏万余两白银。因日常开支紧绌,工又中缀。(www.daowen.com)
3.中外合办
咸丰、同治时期,塔城金矿迅速发展,但后因战乱,矿工弃矿逃避,矿洞浸水,是以废。光绪二十三年(1897),俄商墨斯克温涎其厚利,要求租借喀图山金矿。因“纳地租一层,核与奏定章程不符”[25],遭甘新巡抚饶应祺拒绝。经过商定,由中俄双方合办塔城所属喀图山金矿,各输资本之半,购置机碾,采用新法开矿。喀图山金矿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兴工,一面开采往时所弃废矿,一面开凿新井。但终因旷日持久,用费过多,而又毫无成效,遂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拆伙停办,双方各赔本银十万余两。
4.商办
清代前期,新疆早已出现商办矿业,如哈密、乌鲁木齐、伊犁等地的煤矿,都是由商人承充窑户的,孚远县水西沟铁厂则是由商人崔占元承办的。至光绪年间,新疆的商办采矿业又有新的发展。首先,地域扩大。不仅哈密、乌鲁木齐、伊犁的煤矿仍由商人承办,吐鲁番、鄯善及南疆各地的煤矿也多由商人招工开采。其次,商界矿业的矿种有所增加。清代前期,铅矿严禁私采私售,而至光绪年间,津商和玉成即能在乌什设厂开采铅矿。即使是著名的拜城铜厂,因其改为官督民办之后,铜价极微,铜户利薄,往往交不足定额,而不得不令本地富民“率铜户为之经理”[26]。其他诸如铁矿、礤子石矿、石膏矿等,也多为商人经营管理。所以,商办是清代尤其是新疆建省以后,新疆矿业的主要经营管理方式之一。
5.官办
官办矿业在新疆建省以后仍占一定比例,尤其是一些投资较大的矿产,如独山子石油矿等,还是采取官办的形式。但是,建省以后的官办矿业已与以前有明显不同。首先,各官办矿业的产品,已开始作为商品在社会上流通,而不仅仅依靠封建国家的无偿调拨。其次,劳动者不再是兵丁或遣犯,即便仍有居民直接参加生产,他们也开始以支付工资的形式得到某种程度的补偿,而不再是应派差徭。当然,官办矿业或矿主支付给矿工的工资远远不能体现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但与无偿摊派相比,已前进了一大步。这一事实说明,新疆建省以后,即使是在官办的矿业中,也开始孕育和萌发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与条件,而这种新的生产方式的前提与条件的产生,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
总而言之,建省以后的新疆矿业具有与以往时代所不同的许多特点,其中经营方式的改变最为突出,这与当时新疆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但无疑也受到全国形势的影响。正如以上所述,清朝政府收复新疆以后,很难再以旧的生产方式组织矿业生产,这使得新疆矿业内部生产关系发生激烈变革,出现了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商办及中外合办等形式的矿产业。而随着经营方式的改变,一些资本主义的因素注入新疆的矿业,近代新疆工业产生。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如果说乾隆时期新疆矿业曾达到其有史以来的顶峰,那么新疆建省以后,新疆矿业以其经营方式的重大变革,而成为近代新疆工业的开端。清代新疆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正是以这两个显著的特点而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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