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疆与祖国统一:历史发展必然

新疆与祖国统一:历史发展必然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元前59年,西汉政府设置西域都护府,自此,新疆正式列入汉朝版图,成为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总的来说,对新疆的治理是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的,这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新疆建省的实现是这一历史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这种情况客观地反映了新疆统一于祖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新疆与祖国统一:历史发展必然

公元前59年,西汉政府设置西域都护府,自此,新疆正式列入汉朝版图,成为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以及方略、政策的不同,历代中央政府对新疆的治理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但是,总的来说,对新疆的治理是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的,这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这种趋势从历代中央政府对新疆管理体制的变化中就可以看出。

众所周知,历代中央政府对新疆的治理主要实行军政合一的管理体制。汉朝的西域都护府,唐代安西大都护府、北庭大都护府,清代的伊犁将军府等,都是历代中央政府在新疆设立的最高军政管理机构。其首长虽然是当地最高军政长官,但主要管理军事,而少理民政。民政事务主要交由当地首领办理。人们称这种管理体制为军府制。但是,从327年前凉在高昌设置高昌郡开始,历代中央政府对新疆的治理方式,由军府制逐渐向郡县制过渡。640年,唐朝氏高昌政权后,在今乌鲁木齐、昌吉、哈密吐鲁番,推行县、乡、里制度,先后建立伊州、西州、庭州。三州共辖12个县,40多个乡。1251年,蒙哥汗即位后,便设立了别失八里(今吉木萨尔)行尚书省,将行省制度推行到了新疆地区。清朝统一新疆后,在汉族聚居较为集中的巴里坤、古城(今奇台)、乌鲁木齐,及其以西直至乌苏一带,实行州、县制度。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我国边疆危机的加深,到19世纪中叶,以管理军事为主、不直接署理民政的军府制度已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1884年,清朝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省,实现了新疆与内地其他省份行政制度的完全统一。

秦始皇统一中国、设置郡县时起,郡县制便成为我国行政管理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国家高度统一的重要标志。327年,前凉置高昌郡后,新疆地区就开始了实行郡县制的进程。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行郡县制的地区不断扩大,最终推行到了全疆各地。新疆建省的实现是这一历史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www.daowen.com)

历史的发展是曲折的,但历史向前发展的方向是改变不了的。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在不断发展和巩固的过程中,也出现过曲折和反复,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一部分的新疆不能不受到影响。但我们应该看到,即便是在分裂时期,如魏晋南北朝时期、五代十国时期,新疆与内地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特别是我国在每次分裂时期结束以后,都会迎来更大范围和更进一步的大统一。隋朝结束了南北朝的分裂局面,唐朝则在更广阔的范围内统一了全国,为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的进一步融合,奠定了广泛的基础。蒙古的崛起和元朝的建立,结束了五代十国以后宋、辽、金对峙的状态,发展和巩固了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清代在元、明的基础上,使我国成为近代统一多民族国家。而在每次曲折和反复之后,中央王朝对新疆的治理范围和深度都会进一步加强,治理方式也会逐渐和内地趋同,进而最终完成了新疆成为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历史进程。这种情况客观地反映了新疆统一于祖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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