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清政府建省新疆,标志着西域变新疆

清政府建省新疆,标志着西域变新疆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甚至到道光五年,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龚自珍仍然称新疆为西域,写有《西域置行省议》的名作。同治四年初,浩罕军官阿古柏乘新疆各族人民举行反清起义之机侵入新疆,并建立侵略政权。至同治九年,阿古柏不仅完全控制了南疆地区,而且攻占了吐鲁番、乌鲁木齐等地,进而企图染指伊犁,占领整个新疆。光绪十年,清朝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省,取“故土新归”之意,改称西域为新疆。

清政府建省新疆,标志着西域变新疆

清朝乾隆年间,历史上曾被人们称为西域的地方同时也被称作“新疆”。然而,当时全国有好几个地方被称为“新疆”:一是云南省乌蒙府(今昭通);二是贵州省的古州(今榕江);三是贵州省的西部,即今安顺一带;[1]四是四川的大、小金川。上述四个被称作新疆的地方,有三个共同特点:一是这些地方历来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自秦汉时期开始,历代王朝就在这里设有管理机构,行使主权;二是上述地方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三是雍正、乾隆时期,清朝政府开始委派有任期的官员(流官)管理少数民族地区,废除世袭的土司。历史上,这种统治方式的变化被称为“改土归流”。同治十一年(1872),署湖南巡抚王文韶的奏折称:雍正年间,创建六厅,曰古州(今榕江),曰台拱(今台江),曰清江(今剑河),曰都江(今三都水族自治县境内),曰丹江(今雷山境),曰八寨(今丹寨),谓之新疆[2]。也就是说,所谓“新疆”,就是指改革土司制度以后,设立新的行政机关的国内少数民族地区,它并没有“新辟疆域”的意思。

清朝政府在平定准噶尔政权和大小和卓叛乱以后,对新疆的管理体制,特别是对维吾尔族地区的官制——伯克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使其纳入清朝地方官制的轨道。可能由于类似的原因,当时也称西域为新疆。乾隆二十四年(1759)十一月,陕甘总督杨应琚在一份奏折中说:“新疆效用武职人数……遇有辟展等处差务,陆续委用。”[3]第二年五月,乾隆皇帝也说:“然现在新疆垦种,实无劳民之事……西陲戡定,回部悉平,朕之初念,岂务为好大喜功,今亦不过辑其旧部,复其本业而已。”[4]

可能是为了区别同时存在的几个新疆,人们称地处西北边陲的新疆为“西域新疆”。乾隆二十九年(1764)十一月,乾隆皇帝在答复有关增纂《大清一统志》事宜时说:“至西域新疆,拓地二万余里,除新设安西一府及哈密巴里坤、乌鲁木齐设有道、府、州、县、提督、总兵等官,应即附入甘肃省内。其伊犁、叶尔羌、和阗等处,现有总管将军及办事大臣驻扎者,亦与内地无殊。应将西域新疆,另纂在甘肃之后。”[5]所以,《大清一统志》称现在的新疆为“西域新疆”。但是,在更多的文献里称现在的新疆,包括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广大地区为西域。乾隆时期,编纂的该地的方志即命名为《钦定西域图志》,另外,还有椿园七十一的《西域闻见录》、徐松的《西域水道记》等。甚至到道光五年(1825),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龚自珍仍然称新疆为西域,写有《西域置行省议》的名作。

“新疆”作为一个固定地名并正式成为一个省,是光绪十年(1884)的事情。

同治四年(1865)初,浩罕军官阿古柏乘新疆各族人民举行反清起义之机侵入新疆,并建立侵略政权。至同治九年(1870),阿古柏不仅完全控制了南疆地区,而且攻占了吐鲁番、乌鲁木齐等地,进而企图染指伊犁,占领整个新疆。为了同英国在中亚争夺势力范围,遏制阿古柏,沙皇俄国于同治十年(1871)出兵占领了伊犁。

光绪元年三月(1875年5月),清朝政府令左宗棠以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收复新疆。从1876年7月至1878年1月,在全国人民特别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支持下,清军仅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就消灭了阿古柏政权,收复了除伊犁以外的新疆所有地区。光绪八年(1882),经过艰苦的谈判和斗争,清朝政府又从沙俄手中收回伊犁。在收复新疆的过程中,左宗棠再次提出了在新疆建省的问题,并提出了“他族逼处,故土新归”[6]的论点。光绪十年(1884),清朝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省,取“故土新归”之意,改称西域为新疆。自此,新疆作为一个固定地名沿用至今。而其他几个新疆名称,便逐渐弃置不用了。(www.daowen.com)

但是,这时新疆的地理范围已与乾隆时期西域的地理范围不完全相同,与汉唐时期西域的地理范围则有更大的区别。

咸丰六年九月(1856年10月),英、法两国为了扩大侵华权益,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先后以“中立”和“调停者”的身份,伪装朋友,浑水摸鱼,诱迫清朝政府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根据该条约,同治三年九月七日(1864年10月7日),清朝政府又被迫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通过《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沙俄割占了中国西北边疆44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光绪七年正月(1881年2月),中俄签订《伊犁条约》。根据该条约及其所附的五个边界子约,沙俄又侵占了霍尔果斯河以西等地7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这样,在新疆建省时,与乾隆时期西域的地理范围相比,新疆已经少了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如果我们以新疆现在或建省时的地理范围叙述新疆的历史,显然不能反映新疆历史发展的全貌。所以,我们一般以清朝乾隆年间西域的地理范围为基础,上溯以往的新疆历史。

我们以清朝乾隆年间西域的地理范围为基础,上溯以往的新疆历史,自然认为,凡是在这个地理范围内活动过的民族,包括已经消失了的古代民族,都是新疆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凡是在这个地理范围内建立的政权,都是新疆历史上建立的政权,也都是中国历史上建立的地方政权;凡是在这个地理范围内发生的历史事件、出现的历史人物,都应该是《新疆史纲》叙述的主要内容。

但是,乾隆年间西域的地理范围是有一个形成过程的,为了客观地反映这一过程,对现在境外涉及新疆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等,如汉朝与大宛的关系,唐朝对中亚、西亚部分地区的管辖,哈喇汗王朝西部情况,西辽对中亚地区的统治,以及蒙古人在河中地区设置阿姆河行省等,我们也将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地进行叙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