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软件调试方法及注意事项

软件调试方法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程序运行 对于解释性语言在程序编制后,可直接在本语言环境上,对应用程序进行运行调试;对于汇编或编译语言,应将原程序文本存入后,调用该语言对原程序汇编或编译、制出目的程序文本后再连接到操作系统中去,此后方可在操作系统下对应用程序运行和调试。应用软件的修改 应在离线运行时进行,如需在线调试,应有专门措施并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及软件专业工程师(程序员)批准。

软件调试方法及注意事项

1.软件调试前的一般要求

1)计算机系统应具有为调试、运行和生产运行控制管理所使用的程序。

2)软件应具有软件框图、程序文本和存储于存储介质中的目地程序。

3)软件调试人员应熟悉程序清单和说明书,了解硬件功能和有关图样资料,并对软件进行考核,掌握操作方法与步骤。

4)上机调试前应至少保存一个文字副本(程序文本)或存储文件(外存存储的目的程序)。

5)软件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要求存放、保管。

2.编程操作的要求

(1)加载操作系统 无自动加载时,应按系统说明书进行系统加载操作,主机通电后,应能自动从硬盘或已装操作系统的软盘中加载。

(2)制作原程序与程序文本 使用解释性语言管理系统时,在操作系统命令下,调入该语言或管理系统,按语言规则编制和调试程序;使用汇编或编译语言时,应使用操作系统本身的文本编译程序,按语言规定编制原程序并调入相应盘内。

(3)程序运行 对于解释性语言在程序编制后,可直接在本语言环境上,对应用程序进行运行调试;对于汇编或编译语言,应将原程序文本存入后,调用该语言对原程序汇编或编译、制出目的程序文本后再连接到操作系统中去,此后方可在操作系统下对应用程序运行和调试。

(4)使用结束 应在返回操作状态下取出软盘,再关机。

3.软件调试

软件调试应在硬件基本完成之后与硬件功能测试交叉进行。

(1)基本软件调试

1)建立基本系统,读入基本系统,反复读三次以上,应确认读入显示打印正确。

2)建立空闲区和工作文件区。

3)读入其他系统程序,要求同1)。

4)组成所需的用户系统,确定存储区的终地址,进行设备登记和磁盘单元登记,连接扩充模件,连接语言和扩充语言,给用户分配设备等。

5)编制磁盘目录,将系统程序、用户文件和其他所有程序分别存入系统盘、工作盘和库盘。

6)用命令测试确认程序运行正常。(www.daowen.com)

(2)操作系统 应运行正常。

(3)多用户同时进行测试 应运行正常,且用户间无干扰。

(4)采用语言模拟方式 测试过程输入信号应正常。

(5)应用软件调试

1)根据设计和工艺要求确定软件任务,画出系统功能和操作运行控制框图,编制应用程序。

2)按程序规定进行程序装入、排障(修改)和汇编等工作。

3)对原始数据管理程序,用人机对话方式读入(卡片数据,磁带数据,软盘数据),并作显示和打印,运行应正常。

4)对数据收集程序进行通道测试和信号模拟测试,并打印出数据测试清单,确认数据准确无误,运行正常。

5)对设定计算程序应进行反复试算,并确认计算正确无误,运行正常。

(6)基本软件 一般应不做修改。

(7)应用软件的修改 应在离线运行时进行,如需在线调试,应有专门措施并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及软件专业工程师(程序员)批准。

(8)在线运行 所有软件除故障处理外,不应进行任何修改,故障处理时作的程序变动应有详细记录和说明。

(9)所有存档软件文本 应复制使用,不得直接使用。

(10)所有存储在可读介质上的程序文本 应有保护。

(11)控制程序输入到只读存储器中 经考核运行后应予以固化,程序的固化和消除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方式进行。

4.软件的管理和验收

1)所有软件资料、程序文本和存储介质文本,均应建立软件设备档案,存储介质应存放在恒温和无电磁干扰的室内。

2)基本软件应经1~2周运行考核,确认其达到软件说明书上规定的各项功能指标。

3)应用软件应经3~6个月运行考核,确认其与硬件工作试验一起达到监控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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